一種船用可折疊小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船用可折疊小車,包括兩根支撐架Ⅰ,兩根支撐架Ⅱ、滾輪,所述支撐桿Ⅰ與支撐桿Ⅱ之間設有連接桿Ⅰ、連接桿Ⅱ、連接桿Ⅲ,支撐架Ⅰ與支撐架Ⅱ之間相互鉸接成X形結構,所述連接桿Ⅰ、連接桿Ⅱ、連接桿Ⅲ均為伸縮桿,所述連接桿Ⅰ連接在支撐架Ⅰ和支撐架Ⅱ的鉸接處,所述連接桿Ⅱ和連接桿Ⅲ均設置在支撐架Ⅰ與支撐架Ⅱ的下端部,所述支撐架Ⅰ與支撐架Ⅱ之間設有連接繩。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通過支撐架Ⅰ與支撐架Ⅱ相互鉸接,能夠實現(xiàn)運輸貨物功能時,也可以實現(xiàn)在小車折疊的功能;通過將連接桿設置為伸縮桿,能夠很據(jù)運輸?shù)呢浳锎笮』蛘叽w的運輸通道大小來鉸接小車的長度,使得小車的適用性更好。
【專利說明】一種船用可折疊小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為推車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船用可折疊小車。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船已經成為我們生活組成的一部分,運輸船往來與大河、大洋之間運輸各種貨物,運輸船船體上一般都堆滿貨物,由于受到船體尺寸的限制,船體的剩余空間就會顯得狹小,但是在船體上有時也需要轉移貨物,因此就需要一種小車用于船體上貨物的轉移,同時在不使用時也可以減少占用船體的空間。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船用可折疊小車。
[0004]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
[0005]一種船用可折疊小車,包括兩根支撐架I,兩根支撐架I1、滾輪,所述支撐桿I與支撐桿II之間設有連接桿1、連接桿I1、連接桿III,所述滾輪設置在支撐桿I與支撐桿II的下端,所述滾輪為萬向輪,支撐架I與支撐架II之間相互鉸接成X形結構,所述連接桿1、連接桿I1、連接桿III均為伸縮桿,所述連接桿I連接在支撐架I和支撐架II的鉸接處,所述連接桿II和連接桿III均設置在支撐架I與支撐架II的下端部,所述支撐架I與支撐架II之間設有連接繩。
[0006]作為優(yōu)選,所述支撐架I與支撐架II相同。
[0007]作為優(yōu)選,所述支撐架I鉸接點上端長度與鉸接點下端長度之比為3:4或5:6。
[0008]與現(xiàn)有的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通過支撐架I與支撐架II相互鉸接,能夠實現(xiàn)運輸貨物功能時,也可以實現(xiàn)在小車折疊的功能;通過將連接桿設置為伸縮桿,能夠很據(jù)運輸?shù)呢浳锎笮』蛘叽w的運輸通道大小來鉸接小車的長度,使得小車的適用性更好。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1]請參閱圖1,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2]一種船用可折疊小車,包括兩根支撐架I 1,兩根支撐架II 2、滾輪7,所述支撐架I I與支撐架II 2相同,所述支撐桿I I與支撐桿II 2之間設有連接桿I 3、連接桿II 4、連接桿III 5,所述滾輪7設置在支撐桿I I與支撐桿II 2的下端,所述滾輪7為萬向輪,支撐架II與支撐架II 2之間相互鉸接成X形結構,所述連接桿I 3、連接桿II 4、連接桿III 5均為伸縮桿,所述連接桿I 3連接在支撐架I I和支撐架II 2的鉸接處,所述連接桿II 4和連接桿III 5均設置在支撐架I I與支撐架II 2的下端部,所述支撐架I I與支撐架II 2之間設有連接繩6。所述支撐架I I鉸接點上端長度與鉸接點下端長度之比為3:4或5:6。
[0013]綜上,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通過支撐架I與支撐架II相互鉸接,能夠實現(xiàn)運輸貨物功能時,也可以實現(xiàn)在小車折疊的功能;通過將連接桿設置為伸縮桿,能夠很據(jù)運輸?shù)呢浳锎笮』蛘叽w的運輸通道大小來鉸接小車的長度,使得小車的適用性更好。
[001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船用可折疊小車,包括兩根支撐架I (1),兩根支撐架II (2)、滾輪(7),所述支撐桿I (I)與支撐桿II (2)之間設有連接桿I (3)、連接桿II (4)、連接桿111(5),所述滾輪(7)設置在支撐桿I (I)與支撐桿II (2)的下端,所述滾輪(7)為萬向輪,其特征在于,支撐架I (I)與支撐架11(2)之間相互鉸接成X形結構,所述連接桿I (3)、連接桿II (4)、連接桿111(5)均為伸縮桿,所述連接桿I (3)連接在支撐架I (I)和支撐架II (2)的鉸接處,所述連接桿II (4)和連接桿III(5)均設置在支撐架I (I)與支撐架II (2)的下端部,所述支撐架I (I)與支撐架II (2)之間設有連接繩(6)。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可折疊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I(I)與支撐架II (2)相同。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可折疊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I(I)鉸接點上端長度與鉸接點下端長度之比為3:4或5:6。
【文檔編號】B62B3/02GK203511730SQ201320635213
【公開日】2014年4月2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0月15日
【發(fā)明者】劉日柱 申請人:天津安尼富海洋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