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機械涂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防腐蝕機械涂料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機械制造的重點放在了機械產(chǎn)品的外觀上,對涂膜的各種性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機械設備很多因為是一種戶外型工作機械,長時間的戶外惡劣空氣以及惡劣的水質(zhì)等接觸對其帶來了諸多不利影響,因此機械涂裝質(zhì)量的核心之一是確保涂膜有好的防銹防腐、涂膜耐候性能和成品涂膜的美觀性。
而目前,還沒有一種專門針對機械行業(yè)的防腐蝕機械涂料,因此開發(fā)一種既有環(huán)氧防腐性能又具有耐候性能的防腐蝕機械涂料成為市場的必須。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綜上所述,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防腐蝕機械涂料及其制備方法。
本發(fā)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防腐蝕機械涂料,由如下重量份數(shù)的組分制成:庚酸烯丙酯6-10份、乙酰丙酮硒8-12份、聚酰胺樹脂3-6份、醋酸鈉5-11份、玻璃纖維1-3份、草酸鈉2-4份、含氟帶銹乳液6-10份、二甲苯3-5份和去離子水15-20份。
一種防腐蝕機械涂料的制備方法,由如下的步驟制成:
(1)分別稱取如下重量份數(shù)的組分:庚酸烯丙酯6-10份、乙酰丙酮硒8-12份、聚酰胺樹脂3-6份、醋酸鈉5-11份、玻璃纖維1-3份、草酸鈉2-4份、含氟帶銹乳液6-10份、二甲苯3-5份和去離子水15-20份;
(2)將步驟(1)稱取的一半去離子水、乙酰丙酮硒、聚酰胺樹脂、醋酸鈉和玻璃纖維攪拌均勻,在攪拌條件下加入步驟(1)稱取的二甲苯攪拌分散;
(3)再加入步驟(1)稱取的草酸鈉攪拌分散,然后用碾磨機研磨至顆粒,制成漿料;
(4)攪拌條件下將含氟帶銹乳液加入步驟(1)制得的漿料中,攪拌后加入步驟(1)稱取的庚酸烯丙酯和剩余的部分去離子水,攪拌出料;
(5)過濾即可制得機械涂料。
進一步,步驟(2)中攪拌分散40-60min。
進一步,步驟(3)中攪拌分散30-50min。
進一步,步驟(4)中攪拌30-50min。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不僅使用方便、易于生產(chǎn)制造、涂刷性好,對物面的潤濕性好,而且漆膜干燥快、機械性能較好、耐酸堿性、耐水性及耐有機溶劑性較好。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jié)合具體實例對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非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范圍。
實施例1
一種防腐蝕機械涂料的制備方法,由如下的步驟制成:
(1)分別稱取如下重量份數(shù)的組分:庚酸烯丙酯6份、乙酰丙酮硒8份、聚酰胺樹脂3份、醋酸鈉5份、玻璃纖維1份、草酸鈉2份、含氟帶銹乳液6份、二甲苯3份和去離子水15份;
(2)將步驟(1)稱取的一半去離子水、乙酰丙酮硒、聚酰胺樹脂、醋酸鈉和玻璃纖維攪拌均勻,在攪拌條件下加入步驟(1)稱取的二甲苯攪拌分散40min;
(3)再加入步驟(1)稱取的草酸鈉攪拌分散30min,然后用碾磨機研磨至顆粒,制成漿料;
(4)攪拌條件下將含氟帶銹乳液加入步驟(1)制得的漿料中,攪拌后加入步驟(1)稱取的庚酸烯丙酯和剩余的部分去離子水,攪拌30min出料;
(5)過濾即可制得機械涂料。
實施例2
一種防腐蝕機械涂料的制備方法,由如下的步驟制成:
(1)分別稱取如下重量份數(shù)的組分:庚酸烯丙酯8份、乙酰丙酮硒10份、聚酰胺樹脂5份、醋酸鈉8份、玻璃纖維2份、草酸鈉3份、含氟帶銹乳液7份、二甲苯4份和去離子水17份;
(2)將步驟(1)稱取的一半去離子水、乙酰丙酮硒、聚酰胺樹脂、醋酸鈉和玻璃纖維攪拌均勻,在攪拌條件下加入步驟(1)稱取的二甲苯攪拌分散50min;
(3)再加入步驟(1)稱取的草酸鈉攪拌分散40min,然后用碾磨機研磨至顆粒,制成漿料;
(4)攪拌條件下將含氟帶銹乳液加入步驟(1)制得的漿料中,攪拌后加入步驟(1)稱取的庚酸烯丙酯和剩余的部分去離子水,攪拌40min出料;
(5)過濾即可制得機械涂料。
實施例3
一種防腐蝕機械涂料的制備方法,由如下的步驟制成:
(1)分別稱取如下重量份數(shù)的組分:庚酸烯丙酯10份、乙酰丙酮硒12份、聚酰胺樹脂6份、醋酸鈉11份、玻璃纖維3份、草酸鈉4份、含氟帶銹乳液10份、二甲苯5份和去離子水20份;
(2)將步驟(1)稱取的一半去離子水、乙酰丙酮硒、聚酰胺樹脂、醋酸鈉和玻璃纖維攪拌均勻,在攪拌條件下加入步驟(1)稱取的二甲苯攪拌分散60min;
(3)再加入步驟(1)稱取的草酸鈉攪拌分散30-50min,然后用碾磨機研磨至顆粒,制成漿料;
(4)攪拌條件下將含氟帶銹乳液加入步驟(1)制得的漿料中,攪拌后加入步驟(1)稱取的庚酸烯丙酯和剩余的部分去離子水,攪拌50min出料;
(5)過濾即可制得機械涂料。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