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攤涼床,特別涉及一種酒廠用酒醩攤涼床,屬于食品機械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攤涼床用于攤涼蒸煮完成的酒醩?,F有技術的攤涼床,多為三角形蓬狀,兩側為平行排放的竹排,熱酒糟攤涼在竹排上,將酒醩攤涼。但是,現有技術的攤涼床存在以下的缺陷,首先,側面的竹排承載力小,使用年限少,一般酒廠使用一年后即需要更換,另外,竹竿的摩擦力小,由于側壁為傾斜,酒醩容易滑落。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酒醩攤涼床,不僅能夠提高攤涼床的承載能力,延長其使用年限,而且,摩擦力大,酒醩不易滑落。
本發(fā)明為實現上述技術目的,采取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酒醩攤涼床,包括支撐架、攤涼架及風機。支撐架由三角鐵焊接成三棱柱骨架狀,支撐架一個側面放置在地面上,另外兩個側面上設置有攤涼架,形成沿支撐架側棱方向的通槽,通槽兩外側設置有風機。本發(fā)明提供的酒醩攤涼床,攤涼架由垂直于支撐架側棱的竹排密排而成。竹排由多個竹片密排并通過鉚釘連接成一體。
一種酒醩攤涼床,進一步的,所述攤涼架與地面的夾角為30°。
一種酒醩攤涼床,進一步的,攤涼架外側設置有長方形擋板,擋板端部內側通過鉸鏈與支撐架連接,擋板端部外側設置有掛鉤孔,在所述支撐板相應位置設置有掛鉤。
一種酒醩攤涼床,進一步的,擋板長度與支撐架側棱長度相同。
一種酒醩攤涼床,進一步的,擋板為不銹鋼板。
本發(fā)明采用上述技術手段取得如下的技術效果。
1.本發(fā)明提供的酒醩攤涼床,竹排由多個竹片密排并通過鉚釘連接成一體,竹排承載能力強,延長了其使用年限,降低了成本。
2.本發(fā)明提供的酒醩攤涼床,竹片經過切削后密排連接成竹排,竹排的摩擦力大于現有技術的竹竿,攤涼酒醩時,酒醩不容易滑落。
3.本發(fā)明提供的酒醩攤涼床,在攤涼架外側設置了擋板,擋板可以轉動,并可以與攤涼架形成一個v形槽,滑落的酒醩落入v形槽內,不會直接落到地面上,干凈衛(wèi)生。收集攤涼的酒醩時,只需要將擋板轉動到地面上,即可進行清理,簡單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酒醩攤涼床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的酒糟攤涼床的竹排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列示如下:風機1,支撐架2,攤涼架3,擋板4,鉸鏈5,掛鉤孔6,掛鉤7,竹排31,竹片32,鉚釘33。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一步描述,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更好的理解本發(fā)明并能予以實施。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酒醩攤涼床,包括支撐架2,攤涼架3及風機1,支撐架2由三角鐵焊接成三棱柱骨架狀,支撐架2的一個側面放置在地面上,攤涼架3抵靠在支撐架2另外兩個側面上,形成沿支撐架2側棱方向的通槽,通槽兩側放置有風機1,可以向通槽內鼓風。攤涼架3由多組竹排31密排而成,竹排31由多個竹片32密排而成,并通過鉚釘33連接成一體。
本發(fā)明提供的酒醩攤涼床在使用時,將竹排31抵靠在支撐架2的側面上,多個竹排31一一密排,布滿支撐架2的側面,形成攤涼架3,兩個攤涼架3形成通槽。將熱酒糟均勻攤放在攤涼架3上,打開酒醩攤涼床通槽兩側的風機1,同時向通槽內鼓風,通槽內的空氣流動,帶走酒醩的熱量,對酒醩進行降溫,實現酒醩的攤涼。本發(fā)明提供的竹排31由多組竹片32密排而成,并通過鉚釘33連接成一體,與現有技術的竹竿密排形成的攤涼架相比,竹排31承載能力更強,延長了使用年限,降低了成本。同時,竹片32經過切削后密排連接成竹排31,其摩擦力大于竹竿密排的攤涼架,酒醩不容易掉落至地上。
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方案,本發(fā)明提供的酒醩攤涼床,所述攤涼架3與地面之間的夾角為30°,攤涼架3傾斜度小,酒醩不容易滑落至地上。
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方案,本發(fā)明提供的酒醩攤涼床,攤涼架3下設置有長方形擋板4,擋板4端部內側通過鉸鏈5與支撐架2端部連接,可以轉動擋板4,相對地面傾斜一定的角度,擋板4端部外側設置有掛鉤孔6,支撐架2相應位置上設置有掛鉤7,可以將掛鉤7掛在擋板4的掛鉤孔6上,擋板4和攤涼架3之間形成一v形狀槽,可以通過掛鉤7和掛扣孔6位置的設置調節(jié)擋板4和攤涼架3之間的夾角,優(yōu)選為鈍角。使用時,轉動擋板4,將掛鉤7鉤到掛鉤孔6上,使得擋板4相對地面傾斜一定角度,并與攤涼架3之間形成v形槽,如攤放在攤涼架3上的酒醩滑落時,將滑落至v形槽內,不會直接掉落在地上,弄臟酒醩。收集攤涼后的酒醩時,只需要將掛鉤7從掛鉤孔6移出,轉動擋板4到地面上,再將酒醩收集即可,方便衛(wèi)生。
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方案,本發(fā)明提供的酒醩攤涼床,擋板4長度與支撐架2側棱長度相同。
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方案,本發(fā)明提供的酒醩攤涼床,擋板4由不銹鋼制成。
本發(fā)明的酒醩攤涼床,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凡是利用本發(fā)明的結構和方式,經過變換和代換所形成的技術方案,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