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強度鍛造鋁合金產品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高強度鍛造鋁合金及其生產方法。所述鍛造鋁合金產品可具有晶粒,所述晶粒在至少兩個面、通常為L-ST和LT-ST面中具有高的縱橫比。所述鍛造鋁合金產品也可具有高的織構量。所述鍛造產品可實現相對于具有可比較的產品形式、組成和狀態(tài)的常規(guī)制備的鍛造產品而言提高的強度。
【專利說明】局強度鍛造 f呂合金嚴品
[0001] 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 本申請是 優(yōu)先權日:為2010年4月20日、發(fā)明名稱為"高強度鍛造鋁合金產品"的 中國發(fā)明專利申請2011800116358. 8 (國際專利申請?zhí)朠CT/US2011/026237)的分案申請。
[0003] 本申請要求 2010 年 4 月 20 日提交的題為〃HIGH STRNGTH FORGED ALUMINUM ALLOY PRODUCTS〃的美國專利申請12/799, 244的優(yōu)先權,通過引用將其整體并入本文。
【背景技術】
[0004] 鍛造鋁合金產品可具有比類似的形變產品更低的強度,這可反映在工業(yè)規(guī)范中。 例如,對于擠壓產品7055-T74X容許的性能比對于鍛造產品典型的7055-T74X性能高得多, 如下文表1所示。盡管橫向強度性質類似,但擠壓產品在縱向方向實現了高出約lOksi的 強度。當一旦考慮到容許性能(即保證最低值)通常遠低于典型性能,下面的擠壓性能和 鍛造性能之間的差異甚至更顯著。
[0005] 表1對于7055-T74X擠壓件和鍛件1/2"到1"厚的熱處理型材的拉伸性能
[0006]
【權利要求】
1. 一種方法,包含: (a) 將鋁合金擠壓成擠壓產品,其中該擠壓產品具有擠壓的最大ODF強度; (b) 將該擠壓產品鍛造成鍛造產品,其中所述鍛造包含: (i) 將擠壓產品熱加工成鍛造產品;以及 (ii) 固溶熱處理該鍛造產品; 其中,在固溶熱處理步驟之后,該鍛造產品實現的最大ODF強度至少等于所述擠壓的 最大ODF強度。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擠壓產品包含第一類型晶粒的初始體積,其 中所述鍛造產品包含第一類型晶粒的最終體積,其中該第一類型晶粒的最終體積超過該第 一類型晶粒的初始體積,并且其中熱加工步驟包含: 對擠壓產品實施加熱量和應變使得在鍛造產品中第一類型晶粒的量不超過50體 積%。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鍛造產品的第一類型晶粒至少包括代表性的 第一晶粒,并且其中該代表性的第一晶粒在LT-ST面中具有3. 5:1至20:1的平均縱橫比。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鍛造產品的第一類型晶粒至少包括代表性的 第一晶粒,并且其中該代表性的第一晶粒在LT-ST面中具有4:1至20:1的平均縱橫比。
5.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鍛造產品的第一類型晶粒至少包括代表性的 第一晶粒,并且其中該代表性的第一晶粒在LT-ST面中具有4. 5:1至20:1的平均縱橫比。
6.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鍛造產品的第一類型晶粒至少包括代表性的 第一晶粒,并且其中該代表性的第一晶粒在LT-ST面中具有5:1至20:1的平均縱橫比。
7. 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鍛造產品,其中該代表性的第一晶粒在L-ST面中具 有5:1至30:1的平均縱橫比。
8. 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鍛造產品,其中該代表性的第一晶粒在L-ST面中具 有8:1至30:1的平均縱橫比。
9. 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鍛造產品,其中該代表性的第一晶粒在L-ST面中具 有10:1至30:1的平均縱橫比。
10. 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鍛造產品,其中該代表性的第一晶粒在L-ST面中 具有12:1至30:1的平均縱橫比。
【文檔編號】C22F1/04GK104046932SQ201410295234
【公開日】2014年9月17日 申請日期:2011年2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4月20日
【發(fā)明者】D·M·布什, E·L·克勒文, R·J·洛加, R·R·索泰爾 申請人:美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