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板件包邊壓合機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汽車板件包邊壓合機構,包括鐮刀型旋轉支架,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的長端尾部通過從動滾軸鉸接在驅(qū)動機構的輸出軸上,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另一短端頭部的下方固定安裝有朝向驅(qū)動機構方向的包邊壓合刀塊,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的折彎處中部設有繞軸,鐮刀型旋轉支架具有繞所述繞軸旋轉的自由度。本發(fā)明通過采用鐮刀型旋轉支架調(diào)整包邊壓合刀塊對制件的施力方向,使包邊壓合刀塊的運動方向與制件表面的法線方向相一致,確保了包邊制件的品質(zhì),同時也具有操作簡單,調(diào)整方便的優(yōu)勢。
【專利說明】汽車板件包邊壓合機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沖壓模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汽車板件包邊壓合機構。
【背景技術】
[0002]汽車的車門、后背門、行李箱及發(fā)動機罩等部件一般都是由內(nèi)板和外板所構成,內(nèi)板和外板在壓合后通過包邊固定在一起。為了提高生產(chǎn)效率,汽車生產(chǎn)企業(yè)一般采用沖壓的方式對此類部件進行包邊,在包邊前還需要對外板需壓合部分進行預彎。采用傳統(tǒng)模具進行包邊時,包邊壓合刀塊的運動方向是豎直運動的而且與制件表面的法線方向不一致,包邊刀塊的運動方向與制件表面不垂直,采用這種類型的壓合很容易造成制件在包邊過程中褶皺、缺料,影響制件的品質(zhì),因此,有必要對包邊模具的結構進行改進。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能夠確保板件包邊質(zhì)量及其包邊效率的汽車板件包邊壓合機構。
[0004]一種汽車板件包邊壓合機構,包括鐮刀型旋轉支架,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的長端尾部通過從動滾軸鉸接在驅(qū)動機構的輸出軸上,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另一短端頭部的下方固定安裝有朝向驅(qū)動機構方向的包邊壓合刀塊,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的折彎處中部設有繞軸,鐮刀型旋轉支架具有繞所述繞軸旋轉的自由度。
[0005]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的折彎處頂端面的兩個折角處分別設有靠近鐮刀型旋轉支架短端頭部的初位限位塊以及靠近鐮刀型旋轉支架長端尾部的終止限位塊。
[0006]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的頂部還設有用于帶動其復位的復位機構,所述復位機構包括復位彈簧,所述復位彈簧一端鉸接在靠近鐮刀型旋轉支架長端尾部處,另一端鉸接在固定于鐮刀型旋轉支架折彎處頂端面的機構安裝座上。
[0007]本發(fā)明通過采用鐮刀型旋轉支架調(diào)整包邊壓合刀塊對制件的施力方向,使包邊壓合刀塊的運動方向與制件表面的法線方向相一致,確保了包邊制件的品質(zhì),同時也具有操作簡單,調(diào)整方便的優(yōu)勢。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說明。應理解,以下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而非用于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
[0010]實施例1
[0011]參見圖1,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汽車板件包邊壓合機構,包括鐮刀型旋轉支架1,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I的長端尾部通過從動滾軸2鉸接在驅(qū)動機構3的輸出軸上,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I另一短端頭部的下方固定安裝有朝向驅(qū)動機構3方向的包邊壓合刀塊4,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I的折彎處中部設有繞軸5,鐮刀型旋轉支架I具有繞所述繞軸5旋轉的自由度,該折彎處頂端面的兩個折角處分別設有靠近鐮刀型旋轉支架I短端頭部的初位限位塊6,以及靠近鐮刀型旋轉支架I長端尾部的終止限位塊7,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I的頂部還設有用于帶動其復位的復位機構8,所述復位機構8包括復位彈簧81,所述復位彈簧81 一端鉸接在靠近鐮刀型旋轉支架I長端尾部處,另一端鉸接在固定于鐮刀型旋轉支架I折彎處頂端面的機構安裝座82上。
[0012]具體的運行過程為:
[0013]開模狀態(tài)下,鐮刀型旋轉支架I與初位限位塊6接觸后不再旋轉,在合模的過程中,鐮刀型旋轉支架I的短端頭部向下運動,當從動滾軸2與驅(qū)動機構3接觸后,驅(qū)動機構3給新鐮刀型旋轉支架I 一個向上的作用力,推動它繞繞軸5旋轉,包邊壓合刀塊4在鐮刀型旋轉支架I的帶動下繞繞軸5旋轉,從而實現(xiàn)沿制件表面法向壓合。
[0014]包邊壓合刀塊4在整個運動過程的旋轉角度建議設計為旋轉10°,選最終4個狀態(tài),其中狀態(tài)初始狀態(tài)為旋轉0°時的位置,依次為5°、8°、10°,包邊壓合刀塊4的運動方向為制件表面的法線方向,所以能夠?qū)崿F(xiàn)沿制件表面法向包邊。沖壓結束時,終止限位塊7限制鐮刀型旋轉支架I旋轉,包邊壓合刀塊4完成壓合步驟。
[0015]開模狀態(tài)下在復位機構8的作用下保證鐮刀型旋轉支架I回復至初始狀態(tài),進行下次循環(huán)。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板件包邊壓合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鐮刀型旋轉支架,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的長端尾部通過從動滾軸鉸接在驅(qū)動機構的輸出軸上,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另一短端頭部的下方固定安裝有朝向驅(qū)動機構方向的包邊壓合刀塊,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的折彎處中部設有繞軸,鐮刀型旋轉支架具有繞所述繞軸旋轉的自由度。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板件包邊壓合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的折彎處頂端面的兩個折角處分別設有靠近鐮刀型旋轉支架短端頭部的初位限位塊以及靠近鐮刀型旋轉支架長端尾部的終止限位塊。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板件包邊壓合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鐮刀型旋轉支架的頂部還設有用于帶動其復位的復位機構,所述復位機構包括復位彈簧,所述復位彈簧一端鉸接在靠近鐮刀型旋轉支架長端尾部處,另一端鉸接在固定于鐮刀型旋轉支架折彎處頂端面的機構安 裝座上。
【文檔編號】B21D19/14GK103894465SQ201410070086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4年2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2月27日
【發(fā)明者】張站東, 宋方金, 崔江濤, 徐建生, 焦磊, 韓愛俠, 祝娟娟 申請人:安徽江淮福臻車體裝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