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led燈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器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LED燈具。一種LED燈具,包括支架,以及設置在支架內的發(fā)光組件;所述支架包括底座,以及設置在底座上的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下端面上設有線性槽,燈罩與底座之間設有線性燈腔,線性燈腔的兩端部上均設有端蓋組件;所述端蓋組件包括卡扣固定在線性槽內的元件基座,以及與所述元件基座連接卡扣的端蓋本體,燈罩定位在兩側的端蓋本體之間;所述發(fā)光組件包括設置在線性燈腔內的LED燈板,以及設置在元件基座內的LED電路元件。該LED燈具具有拆裝、維護方便,散熱效果好的優(yōu)勢。
【專利說明】
一種LED燈具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器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LED燈具?!颈尘凹夹g】
[0002]隨著LED照明的迅速發(fā)展,LED照明燈以高光效、長壽命、高可靠性、節(jié)能環(huán)保的優(yōu)勢,已有取代傳統(tǒng)的白熾燈與熒光管的趨勢,世界各國各地區(qū)相繼出臺法律,限制白熾燈和含有有害重金屬元素Hg的熒光燈的使用。LED燈具是目前市場上較為常見的照明燈具之一,LED燈具包括支架,以及設置在支架內的發(fā)光組件;支架內部封閉形成有燈腔和安裝腔, 燈腔內部設有LED發(fā)光源,安裝腔內設置有LED電路元件。其不足之處在于:這類支架燈將 LED電路元件設置在密閉的安裝腔內,不僅散熱效果不好,而且拆裝不便,不利于對該部位進行維護或更換。
【發(fā)明內容】
[0003]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LED燈具,該LED燈具具有拆裝、維護方便,散熱效果好的優(yōu)勢。
[0004]為了實現上述的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以下的技術方案:
[0005]—種LED燈具,包括支架,以及設置在支架內的發(fā)光組件;所述支架包括底座,以及設置在底座上的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下端面上設有線性槽,燈罩與底座之間設有線性燈腔,線性燈腔的兩端部上均設有端蓋組件;所述端蓋組件包括卡扣固定在線性槽內的元件基座,以及與所述元件基座連接卡扣的端蓋本體,燈罩定位在兩側的端蓋本體之間;所述發(fā)光組件包括設置在線性燈腔內的LED燈板,以及設置在元件基座內的LED電路元件。
[0006]作為優(yōu)選,所述底座包括基板,以及設置在基板兩側的側板;所述側板的上端面上設有燈罩卡軌,燈罩的下端部卡扣設置在燈罩卡軌內。上述結構中,燈罩卡接定位在燈罩卡軌上,燈罩卡軌具有軌道特性;裝配時,燈罩可由燈罩卡軌的端部滑動推入,然后通過端蓋本體定位即可;相比于傳統(tǒng)的燈罩固定方式,該方式簡化裝配結構、提升裝配效率。
[0007]作為優(yōu)選,所述燈罩卡軌與基板上端面之間構成燈板卡軌,LED燈板的兩側端卡接在燈板卡軌內。上述結構中,LED燈板卡接定位在燈板卡軌上,燈板卡軌具有軌道特性;裝配時,LED燈板可由燈板卡軌的端部滑動推入定位;相比于傳統(tǒng)的燈板固定方式,該方式簡化裝配結構、提升裝配效率。
[0008]作為優(yōu)選,所述LED燈板的板體上沿其線性方向排布有若干LED燈。
[0009]作為優(yōu)選,所述線性槽由基板,以及基板下方兩側的側板構成;所述線性槽兩側的側板上開設有第一卡口,元件基座的兩側端面上設有與所述第一卡口相匹配的第一凸起。
[0010]作為優(yōu)選,所述元件基座的下端面上設有第二凸起,端蓋本體的下端面上設有與第二凸起相匹配的第二卡口。
[0011]作為優(yōu)選,所述端蓋本體的上端設有端蓋槽,兩側的端蓋槽沿線性方向相向設置, 燈罩的兩端部設置在端蓋槽內。
[0012]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該LED燈具的底座下端面上設有線性槽,線性槽內的元件基座內設有LED電路元件;由于線性槽相比于傳統(tǒng)的安裝腔,具有非封閉、槽口敞開的特性;因此,該LED燈具將LED電路元件設置在線性槽內的元件基座中,具有便于拆裝、維護,提升散熱效果的優(yōu)勢。并且,所述元件基座用于固定端蓋本體,端蓋本體對線性燈腔兩端封閉,從而提升了端蓋本體的安裝強度,使其不易損壞脫落。【附圖說明】
[〇〇13]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爆炸圖。
[0015]圖3為圖2的A部放大圖。[〇〇16]圖4為防脫組件的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18]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線性槽、線性燈腔和線性軌道是指所述槽、燈腔和軌道是沿線性設置,即呈直線型;且上述線性槽、線性燈腔和線性軌道的朝向相同,線性方向即是指上述部件的長度方向。
[0019]如圖1?4所示的一種LED支架燈,包括支架,以及設置在支架內的發(fā)光組件;所述支架包括底座1和燈罩2;底座1包括基板11,以及設置在基板11兩側的側板12。所述燈罩2固定在底座1上,燈罩2與底座1之間設有線性燈腔;具體地,側板12的上端面上設有燈罩卡軌13, 燈罩卡軌13與基板11上端面之間構成燈板卡軌14,燈罩2的下端部卡扣設置在燈罩卡軌13 內。裝配時,燈罩2可由燈罩卡軌13的端部滑動推入,然后通過端蓋本體定位即可;相比于傳統(tǒng)的燈罩2固定方式,該方式簡化裝配結構、提升裝配效率。
[0020]所述底座1下端面上設有線性槽,線性槽由基板11,以及基板11下方兩側的側板12 構成。線性槽內設置有防脫組件,防脫組件包括滑動設置在線性槽槽口上的安裝基座31,以及滑動設置在線性槽內的防脫基座32;安裝基座31與防脫基座32之間通過線鉤33相連接。 具體地,線性槽的槽口側壁上沿線性方向設置有線性軌道,安裝基座31設置在線性軌道上, 安裝基座31可沿線性軌道移動,實現調整,便于在安裝時進行一定范圍內的調整,選擇最佳的安裝位置。所述防脫基座32呈U形結構,防脫基座32的兩條U形側壁限位卡接在線性槽內; 所述防脫基座32的U形底部上設有螺紋座和連接座,線鉤33端部定位在連接座,螺紋座上設置有鎖緊螺栓34。上述結構中,安裝基座31用于安裝定位,即在安裝時安裝基座31通過螺釘固定在墻體上;防脫基座32則用于定位在線性槽內,通過線鉤33與安裝基座31相連接,起到防止燈具跌落,提升使用安全的作用。鎖緊螺栓34用于調整防脫基座32與線性槽之間的鎖緊系數,即摩擦強度,從而限定防脫基座32在線性槽內的移動靈活度。
[0021]所述線性燈腔的兩端部上均設有端蓋組件,端蓋組件包括卡扣固定在線性槽內的元件基座41,以及與所述元件基座41連接卡扣的端蓋本體42。具體地,所述線性槽兩側的側板12上開設有第一卡口 15,元件基座41的兩側端面上設有與所述第一卡口 15相匹配的第一凸起43,第一凸起43卡接在第一卡口 15內。所述元件基座41的下端面上設有第二凸起,端蓋本體42的下端面上設有與第二凸起相匹配的第二卡口,第二凸起卡接在第二卡口內。所述端蓋本體42的上端設有端蓋槽44,兩側的端蓋槽44沿線性方向相向設置,燈罩2定位在兩側的端蓋本體42之間,燈罩2的兩端部設置在端蓋槽44內。
[0022]所述發(fā)光組件包括LED燈板51和LED電路元件52。所述LED燈板51的板體上沿其線性方向排布有若干LED燈53,LED燈板51設置在燈板卡軌14內,由于燈板卡軌14具有軌道特性,裝配時,LED燈板51可由燈板卡軌14的端部滑動推入定位;相比于傳統(tǒng)的燈板固定方式, 該方式簡化裝配結構、提升裝配效率。所述LED電路元件52設置在元件基座41內,由于線性槽相比于傳統(tǒng)的安裝腔,具有非封閉、槽口敞開的特性。因此,將LED電路元件52設置在線性槽內的元件基座41中,具有便于拆裝、維護,提升散熱效果的優(yōu)勢。
【主權項】
1.一種LED燈具,包括支架,以及設置在支架內的發(fā)光組件;所述支架包括底座,以及設 置在底座上的燈罩;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下端面上設有線性槽,燈罩與底座之間設有線性 燈腔,線性燈腔的兩端部上均設有端蓋組件;所述端蓋組件包括卡扣固定在線性槽內的元 件基座,以及與所述元件基座連接卡扣的端蓋本體,燈罩定位在兩側的端蓋本體之間;所述 發(fā)光組件包括設置在線性燈腔內的LED燈板,以及設置在元件基座內的LED電路元件。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包括基板,以及設置在基 板兩側的側板;所述側板的上端面上設有燈罩卡軌,燈罩的下端部卡扣設置在燈罩卡軌內。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卡軌與基板上端面之間 構成燈板卡軌,LED燈板的兩側端卡接在燈板卡軌內。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燈板的板體上沿其線性方 向排布有若干LED燈。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槽由基板,以及基板下方 兩側的側板構成;所述線性槽兩側的側板上開設有第一卡口,元件基座的兩側端面上設有 與所述第一卡口相匹配的第一凸起。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元件基座的下端面上設有第 二凸起,端蓋本體的下端面上設有與第二凸起相匹配的第二卡口。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端蓋本體的上端設有端蓋槽, 兩側的端蓋槽沿線性方向相向設置,燈罩的兩端部設置在端蓋槽內。
【文檔編號】F21Y115/10GK205690135SQ201620659556
【公開日】2016年11月16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7日 公開號201620659556.6, CN 201620659556, CN 205690135 U, CN 205690135U, CN-U-205690135, CN201620659556, CN201620659556.6, CN205690135 U, CN205690135U
【發(fā)明人】楊杰
【申請人】寧波朗格照明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