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led蠟燭燈透鏡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LED蠟燭燈透鏡,其包括透鏡主體,所述透鏡主體包括:基座,其內開設有容置LED燈珠的容置孔;導光體,其位于所述基座上部,所述導光柱其包括第一導光部、位于所述第一導光部上端的第二導光部,所述第一導光部位于所述基座的上端,所述第二導光部的頂端設置有反射孔,第一導光部內包含有數個光擴散粒子,該數個光擴散粒子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一導光部內部。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發(fā)光效果好,發(fā)光效率高。
【專利說明】一種LED蠟燭燈透鏡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領域,尤其涉及一種LED蠟燭燈透鏡。
【背景技術】
[0002]LED (Light-Emitting Diode,發(fā)光二極管)蠟燭燈在裝飾照明領域有著壽命長、發(fā)熱少、造型美觀等優(yōu)點。目前市面上的LED蠟燭燈透鏡造型不夠美觀,且由于結構不合理導致效率低、發(fā)光不均勻,發(fā)光角度過小。
[0003]請參閱圖1和圖2,其分別為現有技術中LED蠟燭燈透鏡的結構示意圖和剖視圖?,F有技術的LED蠟燭燈透鏡包括導光體100和基座200,所述導光體100包括全反射部101、折射部102、反射部103以及反射孔104,所述反射部103位于所述折射部102的上端,所述全反射部101位于所述折射部102的下端?,F有的LED蠟燭燈在使用時,LED燈位于導光體100的底部,光線由導光體100底部向上投射,部分光由導光體100的側面折射部102折射出去;設置于導光體100上端的反射部103將向上透射的光線反射,并從導光體100的側面折射部102折射出去。現有技術中實現光線反射技術手段為在反射面上鍍反射膜即可?,F有的蠟燭燈透鏡,由于全反射部101處為全反射,并不出光,導光體100的下半部分折射出的光較少,導致整體透鏡不夠透亮,做不出蠟燭的效果;現有的蠟燭燈透鏡材料為光學PC或者PMMA是透明的,從基座200上方很容易看得到下方PCB板(未圖示)上的電線,影響美觀。
[0004]因此,有必要對現有技術中的缺陷做進一步改進。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發(fā)光角度大、發(fā)光效果好且美觀的LED蠟燭燈透鏡。為達成前述目的,本實用新型一種LED蠟燭燈透鏡,其包括:透鏡主體,所述透鏡主體包括:
[0006]基座,其內開設有容置LED燈珠的容置孔;
[0007]導光體,其位于所述基座上部,所述導光體其包括第一導光部、位于所述第一導光部上端的第二導光部,所述第一導光部位于所述基座的上端,所述第二導光部的頂端設置有反射孔,
[0008]所述第一導光部內包含有數個光擴散粒子,該數個光擴散粒子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一導光部內部。
[0009]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所述導光體呈軸對稱,所述第一導光部底端周圍的基座上表面設置有磨砂層。
[0010]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所述第一導光部包括:
[0011]一第一底面;
[0012]一第一頂面,其與所述第一底面相對設置;
[0013]一第一側面,其連接所述第一底面與所述第一頂面,[0014]其中所述第一底面為一圓形面,所述第一頂面為一圓形面,所述第一側面為一凸狀弧形面,且所述第一頂面的面積小于第一底面的面積。
[0015]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所述第二導光部包括:
[0016]一第二底面,其與所述反射孔相對設置;
[0017]一第二側面,其連接所述第二底面與所述反射孔,其中所述第二底面為一圓形面,所述第二側面垂直于所述第二底面。
[0018]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所述第二導光部的第二底面環(huán)繞所述第一導光部的第一頂面,且所述第二底面與所述第一頂面共面。
[0019]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所述第二導光部內包含有數個光擴散粒子。
[0020]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所述反射孔的側面是自所述第二導光部的頂部邊緣向所述第二導光部下表面中心位置收縮形成的。
[0021]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所述反射孔的側面為反射面,所述反射面上
鍍有鋁層。
[0022]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所述基座與導光體一體成型。
[0023]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LED蠟燭燈透鏡具有如下優(yōu)點:
[0024](I)由于透鏡材料中加入擴散粒子,使部分光經過第一側面、第二側面折射出去,達到透鏡整體發(fā)光的效果,提高了透鏡的出光的均勻性,解決了普通透鏡只有最頂端處比較亮的缺點;
[0025](2)本實用新型在基座處加重度磨砂,從而掩蓋了下方PCB板上的電線,細節(jié)上變得美觀;
[0026](3)在反射孔的反射面進行真空鍍鋁,使得到達反射面的光線全部被反射后射入下方,保證了發(fā)光角度,本實用新型的透鏡發(fā)光角度能達到300°,大大提高了發(fā)光效率和發(fā)光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7]圖1是現有技術中LED蠟燭燈透鏡的結構示意圖;
[0028]圖2是圖1的剖視圖;
[0029]圖3是本實用新型LED蠟燭燈透鏡的分解示意圖;
[0030]圖4是本實用新型LED蠟燭燈透鏡的結構示意圖;
[0031]圖5是本實用新型LED蠟燭燈透鏡的發(fā)光角度測試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2]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33]此處所稱的“一個實施例”或“實施例”是指可包含于本實用新型至少一個實現方式中的特定特征、結構或特性。在本說明書中不同地方出現的“在一個實施例中”并非均指同一個實施例,也不是單獨的或選擇性的與其他實施例互相排斥的實施例。
[0034]請參閱圖3和圖4,其分別為本實用新型LED蠟燭燈透鏡的分解示意圖及結構示意圖。所述LED蠟燭燈透鏡包括透鏡主體300,所述透鏡主體300包括基座301和導光體。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的透鏡是一體成型的,為了便于理解,圖3將本實用新型的透鏡的各部分以分解示意。
[0035]所述基座301內開設有容置LED燈珠(未圖示)的容置孔302。所述LED燈珠通過導線與位于燈罩(未圖示)內的電源(未圖示)連接。
[0036]所述導光體呈軸對稱,其位于所述基座301上部,并與所述基座301 —體成型。所述導光體其包括第一導光部303、第二導光部304以及反射孔305。
[0037]所述第一導光部303位于所述基座301的上端。請繼續(xù)參閱圖3。為了便于理解,所述第一導光部303包括一第一底面303a、一第一頂面303b及第一側面303b。所述第一頂面303b與所述第一底面303a相對設置,所述第一側面303c連接第一底面303a與第一頂面303b,其中所述第一底面303a為一圓形面,所述第一頂面303b為一圓形面,所述第一側面303c為一凸狀弧形面,所述第一頂面303b的面積小于所述第一底面303a的面積。該第一導光部303的形狀設置成與蠟燭燃燒時火焰的形狀相似,不僅美觀,同時能夠使得所述第一導光部反射到第二導光部的光線增多,進而保證了第一導光部303以整個透鏡周圍發(fā)光均勻性。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導光部303的形狀還可以為其他的柱形形狀。所述第一導光部303內包含有數個光擴散粒子307,為了使得所述第一導光部303發(fā)光的均勻性,該數個光擴散粒子307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一導光部303內部。本實用新型中,在所述第一導光部303中加入數個光擴散粒子307,LED燈珠發(fā)出的光線通過第一底面303a進入第一導光部303,部分光線在第一導光部303進行全反射并經過第一頂面303b進入第二導光部304,另一部光線通過光擴散粒子307進行折射,進而使得LED光線能部分通過第一側面303c折射出去。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第一導光部303中所包含的光擴散粒子307越多,則通過第一側面303c折射出的光線越多。需要說明的是,所述光擴散粒子的大小、形狀、數量以及分布情況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附圖4中的光擴散粒子的大小、形狀、數量以及分布情況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光擴散粒子的限制。
[0038]所述第二導光部304位于所述第一導光部303的上端。請繼續(xù)參閱圖3和圖4。所述第二導光部304包括第二底面304a和第二側面304b。所述第二底面304a與所述反射孔305相對設置,所述第二側面304b連接所述第二底面304a與所述反射孔305,其中所述第二底面304a為一圓形面,所述第二側面304b垂直于第二底面304a,其中第二底面304a環(huán)繞第一頂面303b,且第二底面304a與第一頂面303b共面,光線通過第二底面304a由第一導光部303進入第二導光部304,并通過反射孔305反射至第二側面304b、第二底面304a及第一側面303c,并由第二側面304b、第二底面304a及第一側面303c折射出去。在其他的實施例中,為了使得所述第二導光部303能夠折射更多的光線,所述第二導光部304內也包含有數個光擴散粒子307,并且對所述第二導光部304中光擴散粒子307的數量不做限制,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0039]所述反射孔305位于所述第二導光部304的頂端。所述反射孔305的側面是自所述第二導光部304的頂部邊緣向所述第二導光部304下表面中心位置收縮形成的。所述反射孔305的側面為反射面306。LED燈珠發(fā)出的光線經所述第一導光部303、第二導光部304到達反射孔305,所述反射孔305處的反射面306將光線反射至第二導光部304和第一導光部303并分別經過第二側面304b、第二底面304a與第一側面303c折射出去。在該實施例中,所述反射面306上真空鍍有鋁層(未圖示),很大一部分光線經過反射面306反射后射入下方的第二側面304b、第二底面304a與第一側面303c再進行折射出去。并且,在該實施例中,反射孔305處的反射面306為真空鍍鋁層,可以實現將到達反射面306的光線全部反射至第一導光部303和第二導光部304處折射出去,這也就保證了光線的發(fā)光角度。本實用新型的LED蠟燭燈的透鏡,發(fā)光角度達到300°左右(見附圖5),圖5為本實用新型LED蠟燭燈透鏡發(fā)光角度測試圖。由圖5可知,圖中曲線覆蓋部分顯示,在CO。至C180°平面內,本實用新型LED蠟燭燈的光束角約為306.0°,在C90°至C270°平面內,本實用新型LED蠟燭燈的光束角約為304.4°,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所述LED蠟燭燈的透鏡,其光強度等于50%最大光強度的平均光束角達到了約305.2°。這就使得光線的利用率提高,發(fā)光效果更好。
[0040]所述第一導光部303底端周圍的基座301上表面設置有磨砂層(未圖不)。所述磨砂層能夠掩蓋位于基座301下方的PCB板上的電線,細節(jié)上變得美觀,使用者不會從LED蠟燭燈的外部直接觀察到電線。在該實施例中,對所述磨砂層的厚度不做限制,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0041]本實用新型LED蠟燭燈透鏡的發(fā)光原理如下:LED蠟燭燈在使用時,位于導光體底部容置孔302內的LED燈珠發(fā)出光線,光線由底部向上投射,經過第一導光部303,部分光經過光擴散粒子307的作用,經第一導光部303的第一側面303c折射出去,另外的光在第一導光部303上的第一側面303c進行全反射而到達反射孔305,反射孔305處的反射面306為真空鍍鋁層,所述反射面306將光反射至第二側面304b、第二底面304a與第一側面303c處折射出去。
[0042]本實用新型的LED蠟燭燈透鏡具有如下優(yōu)點:(I)由于透鏡中加入光擴散粒子,使部分光經過第一側面、第二側面折射出去,達到透鏡整體發(fā)光的效果,提高了透鏡的出光的均勻性,解決了普通透鏡只有最頂端處比較亮的缺點;(2)本實用新型在基座處加重度磨砂層,從而掩蓋了基座下方PCB板上的電線,細節(jié)上變得美觀;(3)在反射孔的反射面真空鍍鋁層,使得到達反射面的光線可以全部被反射后射入下方,保證了發(fā)光角度,本實用新型的透鏡發(fā)光角度能達到300°左右,大大提高了發(fā)光效率和發(fā)光效果。
[0043]上述說明已經充分揭露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需要指出的是,熟悉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所做的任何改動均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相應地,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的范圍也并不僅僅局限于前述【具體實施方式】。
【權利要求】
1.一種LED蠟燭燈透鏡,其包括透鏡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主體包括: 基座,其內開設有容置LED燈珠的容置孔; 導光體,其位于所述基座上部,所述導光體其包括第一導光部、位于所述第一導光部上端的第二導光部,所述第一導光部位于所述基座的上端,所述第二導光部的頂端設置有反射孔, 其中所述第一導光部內包含有數個光擴散粒子,該數個光擴散粒子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一導光部內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蠟燭燈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體呈軸對稱,所述第一導光部底端周圍的基座上表面設置有磨砂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蠟燭燈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光部包括: 一第一底面; 一第一頂面,其與所述第一底面相對設置; 一第一側面,其連接所述第一底面與所述第一頂面, 其中所述第一底面為一圓形面,所述第一頂面為一圓形面,所述第一側面為一凸狀弧形面,且所述第一頂面的面積小于第一底面的面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LED蠟燭燈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導光部包括: 一第二底面,其與所述反射孔相對設置; 一第二側面,其連接所述第二底面與所述反射孔,其中所述第二底面為一圓形面,所述第二側面垂直于所述第二底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LED蠟燭燈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導光部的第二底面環(huán)繞所述第一導光部的所述第一頂面,且所述第二底面與所述第一頂面共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蠟燭燈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導光部內包含有數個光擴散粒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蠟燭燈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孔的側面是自所述第二導光部的頂部邊緣向所述第二導光部下表面中心位置收縮形成的。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蠟燭燈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孔的側面為反射面,所述反射面上鍍有鋁層。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蠟燭燈透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與導光體一體成型。
【文檔編號】F21V5/04GK203797563SQ201420128773
【公開日】2014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3月20日
【發(fā)明者】嚴菲, 段曉義, 任艷強, 袁永剛 申請人:蘇州東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