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具殼體包邊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尤指一種便于邊框銜接的燈具殼體包邊構造。
背景技術:
燈具結構中除了發(fā)光照明的光源以及其驅動的電子裝置外,需要有一殼體提供空間容納該等裝置。通常,燈具殼體具有一基板用于設置該光源以及其驅動的電子裝置,再將該基板周圍具有的復數邊框銜接形成該殼體。該復數邊框是構成燈具外形結構的重要組件,目前相鄰邊框的包邊銜接與固定,是采用焊接的方式將相鄰邊框的相對側邊對接的接角處完全焊合以增加銜接的強度。該對接側邊焊合后必須通過研磨拋光的加工程序使得焊接面為之平整,接著才能進行涂裝的作業(yè)以完成燈具殼體的制作。這樣的成型以及整平加工制程不但耗費人力、時間且制造不便,相對的也會使燈具的成本增高。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具有低成本又方便固定透鏡的LED燈具。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其包括一個基板以及復數個邊框。所述邊框由所述基板的周圍向外延伸并構成所述燈具殼體。所述邊框的一側邊具有至少一個舌片,相對的另一側邊具有至少一個凹面。所述相鄰邊框的相對應所述側邊以所述舌片與所述凹面的嵌合達成所述邊框銜接。相較現有技術,本發(fā)明燈具殼體包邊結構的相鄰邊框具有所述舌片與所述凹面嵌合的穩(wěn)定性構造,不但使邊框的包邊成型快速且穩(wěn)固性的加工方便,同時可降低燈具殼體的制造成本。
圖1是本發(fā)明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實施方式的展開示意圖。圖2是圖1燈具殼體包邊結構的邊框組合剖視圖。圖3是圖1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實施方式的組合示意圖。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燈具殼體10基板12版金折線122,146邊框14舌片142凹面144
如下具體實施方式
將結合上述附圖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一具體介紹。
請參閱圖1所示,為本發(fā)明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實施方式的展開示意圖,所述燈具殼體10包括一個基板12以及復數個邊框14。本實施方式中所述基板12為一個矩形平板,所述矩形平板四周具有四個邊框14,所述邊框14圍繞著所述基板12并由所述基板12四周圍向外延伸。所述基板12與所述邊框14的連接處形成一個版金折線122(如圖中虛線所標示),延著所述版金折線122的彎折可以使所述邊框14豎起并與所述基板12間形成夾角。實施方式中所述邊框14豎起與所述基板12約呈垂直狀(兩者間夾角約為90度),使相鄰的所述邊框14相對應的側邊可以相互對合。所述相鄰邊框14的相對側邊的相互銜接即可構成所述燈具殼體10。所述相鄰邊框14的銜接構造是在每一個所述邊框14的兩側邊中,其中所述一側邊具有至少一個舌片142,另外一側邊具有至少一個凹面144。所述舌片142延著所述邊框14的側邊向外凸出,所述凹面144自所述邊框14的外側表面向內側凹陷。所述舌片142與所述邊框14側邊的連接處也具有一個版金折線146 (如圖中虛線所標示),所述版金折線146可彎折所述舌片142,使所述舌片142與所述邊框14間形成夾角。實施方式中所述舌片142與所述邊框14約呈直交狀(兩者間夾角約為90度),并使所述舌片142朝向所述相鄰的邊框14。所述舌片142與所述相鄰邊框14的相對側邊具有的所述凹面144相對應。所述舌片142的形狀、大小與所述凹面144的形狀、大小相對應,所述舌片142的厚度也與所述凹面144凹陷的深度配合,使所述舌片142與所述凹面144對應相互嵌合銜接時,所述舌片142能嵌入所述凹面144內,使所述相鄰的邊框14銜接后所述邊框14的外側表面均能維持該表面的平整(如圖2所示)。請再參閱圖2所示,是圖1燈具殼體包邊結構邊框的組合剖視圖。所述四個邊框14自所述版金折線122彎折豎起后,彼此相鄰圍繞形成一個矩形框。所述邊框14通過所述版金折線122在彎折時會有反作用力的產生,所述反作用力會使形成的所述矩形框產生向外張開的現象,因此一般不具有銜接構造的邊框,必須以焊接的方式焊合所述相鄰邊框的相對側邊的接角處,用以防止所述反作用力產生的外張現象。本實施方式所述相鄰邊框14之間具有銜接構造,即所述邊框14兩側邊具有的所述舌片142與所述凹面144。所述邊框14以所述該版金折線122朝向所述基板12的方向彎折后,所述舌片142再依所述邊框14上的所述版金折線146朝向所述邊框14內側表面的方向彎折,使所述舌片142朝向對應的相鄰邊框14側邊上的所述凹面144。所述舌片142與所述凹面144的相對應配合,可通過所述邊框14彎折的反作用力使所述舌片142能與所述凹面144相互嵌合并維持嵌合表面的平整。由于所述舌片142與所述凹面144在相鄰所述邊框14的對應側邊相互嵌合,每一個相鄰所述邊框14均具有所述舌片142的頂持,自然可以防止所述邊框14的外張現象,使所述燈具殼體10的成型快速且構成的結構亦極為穩(wěn)定(如圖3所示)。所述燈具殼體10為達穩(wěn)固的作用可在所述舌片142與所述凹面144嵌合處以點焊方式固定所述銜接構造,所述點焊在所述邊框14的外側面上局部的施作,在表面的整平加工上顯然優(yōu)于目前在相鄰邊框對接角處的加工,使所述燈具殼體10的加工制造更加方便。綜上,本發(fā)明燈具殼體10具有相鄰所述邊框14的舌片142與凹面144配合的銜接構造,將使所述燈具殼體10的成型快速穩(wěn)定,并簡化整平加工制程,在制造成本及實用性上均具有良好的效能。另外,本領域技術人員還可在本發(fā)明精神內做其它變化,當然,這些依據本發(fā)明精神所做的變化,都應包含在本發(fā)明所要求保護的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其包括一個基板以及復數個邊框,所述邊框由所述基板的周圍向外延伸并構成所述燈具殼體,所述邊框的一側邊具有至少一個舌片,相對的另一側邊具有至少一個凹面,所述相鄰邊框的相對應所述側邊以所述舌片與所述凹面的嵌合達成所述邊框銜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與所述邊框的連接處具有一個版金折線,所述版金折線的彎折使所述邊框豎起并與所述基板間形成夾角,并使相鄰的所述邊框相對應的所述側邊可以相互對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舌片延著所述邊框的側邊向外凸出,所述舌片與所述邊框側邊的連接處具有一個版金折線,所述版金折線彎折使所述舌片與所述邊框間形成夾角,并使所述舌片朝向相鄰的所述邊框。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舌片相對應的所述相鄰邊框的側邊具有所述凹面,所述凹面自所述邊框的外側表面向內側凹陷。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舌片的形狀、大小對應所述凹面的形狀、大小。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舌片的厚度對應所述凹面的凹陷深度。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燈具殼體包邊結構,其包括一個基板以及復數個邊框。所述邊框由所述基板的周圍向外延伸并構成所述燈具殼體。所述邊框的一側邊具有至少一個舌片,相對的另一側邊具有至少一個凹面。所述相鄰邊框的相對應所述側邊以所述舌片與所述凹面的嵌合達成所述邊框銜接。本發(fā)明藉由所述相鄰邊框的所述舌片與所述凹面嵌合的構造,從而使燈具殼體的包邊制造更加便捷并可降低成本。
文檔編號F21V15/02GK103032824SQ201110293108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0月7日
發(fā)明者張國正 申請人:富士邁半導體精密工業(yè)(上海)有限公司, 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