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led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燈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LED燈具。
背景技術:
與白熾燈相比,LED燈具具有以下諸多優(yōu)點光效率高、光線質量高、能耗小、壽命長、可靠耐用、應用靈活、安全、綠色環(huán)保,由于具有以上優(yōu)點,LED燈具代替白熾燈是必然趨勢,但要完全實現用LED燈具代替白熾燈,以使LED燈具的上述優(yōu)點得以發(fā)揮,就必須解決散熱問題;且現有的LED燈具,LED都是垂直于安裝面設置,其照射范圍十分有限。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LED燈具,旨在解決現有的LED燈具散熱效率低、照射范圍小的問題。本發(fā)明是這樣實現的,一種LED燈具,包括LED、用于安裝所述LED的燈具基板以及在所述燈具基板一個表面上排列設置的若干散熱片,由所述燈具基板一個側邊向所述散熱片區(qū)域延伸開設一凹口,所述LED設置在所述凹口底部,且所述LED所在平面與所述燈具基板設置散熱片的表面呈空間交叉狀設置。具體地,所述LED固設于一 LED基板上,所述LED基板與所述燈具基板設置散熱片的表面垂直設置,所述LED基板通過一緊固件與所述燈具基板固定連接。具體地,所述緊固件為一安裝彈片,所述安裝彈片包括一條形弧狀殼體、一由所述殼體上部向下彎曲延伸的卡舌、以及兩個分別由所述殼體下部向下延伸并用于壓住所述 LED基板的卡腳。進一步地,所述卡腳上凸設有至少一與所述LED基板抵接的凸起。具體地,所述凹口內固設有一凸臺,所述凸臺上開設有一與所述卡舌卡接的第一卡槽,所述凹口底部緊鄰所述凸臺處開設有兩個分別與所述兩個卡腳卡接的第二卡槽。進一步地,所述凸臺兩側分別向外凸設有一擋板。具體地,所述其中一卡腳與所述殼體可拆卸式連接。更具體地,所述殼體上開設有一第三卡槽,所述其中一卡腳穿設于所述第三卡槽。本發(fā)明的LED燈具直接將燈具基板和散熱片裸露在外,LED產生的熱量可以通過散熱片及時散發(fā)出去,顯著提高了散熱效率;同時,本發(fā)明的LED所在平面與燈具基板設置散熱片的表面呈空間交叉狀設置,即LED可以相對于燈具基板呈一定角度安裝,使用者可以根據需要調節(jié)LED的安裝角度,來改變LED的照射方向,從而增大了 LED的照射范圍。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燈具基板、散熱片、安裝彈片、LED基板和LED裝配在一起的示意圖;圖2是圖1的分解示意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燈具基板和散熱片的示意圖;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安裝彈片的示意圖;圖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LED固設于LED基板上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LED燈具,其包括LED、用于安裝所述LED的燈具基板以及在所述燈具基板一個表面上排列設置的若干散熱片,由所述燈具基板一個側邊向所述散熱片區(qū)域延伸開設一凹口,所述LED設置在所述凹口底部,且所述LED所在平面與所述燈具基板設置散熱片的表面呈空間交叉狀設置。本發(fā)明的LED燈具,其直接將燈具基板和散熱片裸露在外,LED產生的熱量可以通過散熱片及時散發(fā)出去,顯著提高了散熱效率;同時,本發(fā)明的LED所在平面與燈具基板設置散熱片的表面呈空間交叉狀設置,即LED可以相對于燈具基板呈一定角度安裝,使用者可以根據需要調節(jié)LED的安裝角度,來改變LED的照射方向,從而增大了 LED的照射范圍。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詳細描述。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LED燈具,包括LED 1、用于安裝LED 1的燈具基板2以及在燈具基板2 —個表面上排列設置的若干散熱片3,由燈具基板2 —個側邊向散熱片3區(qū)域延伸開設一凹口 21,LED 1設置在凹口 21底部,LED 1固設于一 LED基板4上,LED基板4與燈具基板2設置散熱片3的表面垂直設置,LED基板4通過一緊固件與燈具基板2固定連接。本實施例的LED燈具不需要燈殼,其直接將燈具基板2和散熱片 3裸露在外,LEDl產生的熱量可以通過散熱片3及時散發(fā)出去,顯著提高了散熱效率。如圖1、2、4所示,具體地,所述緊固件為一安裝彈片5,安裝彈片5包括一條形弧狀殼體51、一由殼體51上部向下彎曲延伸的卡舌52、以及兩個分別由殼體51下部向下延伸并用于壓住LED基板4的卡腳53。如圖1、2、3所示,為使安裝彈片5與燈具基板2固定連接,對應地,凹口 21內固設有一凸臺22,凸臺22上開設有一與安裝彈片5的卡舌52卡接的第一卡槽23 ;凸臺22兩側分別凸設有一擋板對,兩擋板M用于擋住LED基板4的兩側壁,防止LED基板4側向移動; 凹口 21底部緊鄰凸臺22處開設有兩個分別與兩個卡腳53卡接的第二卡槽25。如圖1 圖5所示,安裝彈片5將LED基板4固定到燈具基板2上的具體方式為 首先將LED基板4的側邊與凹口 21的底面貼合,使LED基板4垂直于凹口 21的底部;然后使LED基板4的表面與凸臺22的側壁緊密貼合,并使凸臺22兩側的擋板M擋住LED基板 4的兩側壁,防止LED基板4側向移動;接下來,將安裝彈片5的殼體51與LED基板4的頂部貼合,貼合后,安裝彈片5的卡舌52位于LED基板4的一側,安裝彈片5的兩卡腳53位于LED基板4的另一側,兩卡腳53用于壓住LED基板4,防止LED基板4向外側移動;接著, 將卡舌52卡入凸臺22的第一卡槽23內,同時將兩卡腳53分別卡入凹口 21內的兩第二卡槽25內,此時,即實現了通過安裝彈片5將LED基板4安裝到燈具基板2上的目的。由于安裝彈片5采用卡接方式將LED基板4固定到燈具基板2上,安裝方便快捷,便于某些特殊場合直接安裝LED 1 ;當需要對燈具進行維護時,直接將安裝彈片5從燈具基板2上拔下, 取下LED基板4,即可對LED基板4上的LED 1進行維修或更換,維護起來非常方便。應當理解,LED 1通過緊固件安裝于燈具基板2上,安裝彈片5僅僅是緊固件的一種優(yōu)選結構,緊固件當然也可以采用本領域常用的螺釘等連接件。如圖4所示,進一步地,所述卡腳53上凸設有至少一與LED基板4抵接的凸起54, 通過設置凸起M,可以使凸起M與LED基板4緊緊抵接,使卡腳53更容易壓緊LED基板 4,從而使LED基板4的表面與凸臺22的側壁緊密貼合,進而使得LED基板4上的LED 1產生的熱量可以通過散熱片3及時地散發(fā)出去,保證了 LED基板4上的LED 1的散熱效果。再參閱圖4,安裝彈片5的兩卡腳53,其中一卡腳53與殼體51可拆卸式連接。具體而言,殼體51上開設有一第三卡槽511,卡腳53穿設于第三卡槽511。安裝時,先將該卡腳53與凹口 21內的一個第二卡槽25卡接,然后再將該卡腳53與安裝彈片5的殼體51卡接,通過這種安裝方式,更便于將安裝彈片5安裝到燈具基板2上。優(yōu)選地,燈具基板2、散熱片3和LED基板4均采用鋁材質制成,鋁材質散熱性能好,從而使得LED 1的散熱速度快,延長了燈具的使用壽命。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LED、用于安裝所述LED的燈具基板以及在所述燈具基板一個表面上排列設置的若干散熱片,由所述燈具基板一個側邊向所述散熱片區(qū)域延伸開設一凹口,所述LED設置在所述凹口底部,且所述LED所在平面與所述燈具基板設置散熱片的表面呈空間交叉狀設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LED固設于一LED基板上,所述LED基板與所述燈具基板設置散熱片的表面垂直設置,所述LED基板通過一緊固件與所述燈具基板固定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件為一安裝彈片,所述安裝彈片包括一條形弧狀殼體、一由所述殼體上部向下彎曲延伸的卡舌、以及兩個分別由所述殼體下部向下延伸并用于壓住所述LED基板的卡腳。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腳上凸設有至少一與所述 LED基板抵接的凸起。
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內固設有一凸臺,所述凸臺上開設有一與所述卡舌卡接的第一卡槽,所述凹口底部緊鄰所述凸臺處開設有兩個分別與所述兩個卡腳卡接的第二卡槽。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兩側分別向外凸設有一擋板。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中一卡腳與所述殼體可拆卸式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LED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開設有一第三卡槽,所述其中一卡腳穿設于所述第三卡槽。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適用于燈具領域,提供了一種LED燈具,包括LED、用于安裝LED的燈具基板以及在燈具基板一個表面上排列設置的若干散熱片,由燈具基板一個側邊向散熱片區(qū)域延伸開設一凹口,LED設置在凹口底部,且LED所在平面與燈具基板設置散熱片的表面呈空間交叉狀設置。本發(fā)明的LED燈具直接將燈具基板和散熱片裸露在外,LED產生的熱量可以通過散熱片及時散發(fā)出去,顯著提高了散熱效率;同時,本發(fā)明的LED所在平面與燈具基板設置散熱片的表面呈空間交叉狀設置,即LED可以相對于燈具基板呈一定角度安裝,使用者可以根據需要調節(jié)LED的安裝角度,來改變LED的照射方向,從而增大了LED的照射范圍。
文檔編號F21V29/00GK102537686SQ20101058494
公開日2012年7月4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2月13日
發(fā)明者吳會利, 周明杰 申請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