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鏤空圖案燭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燭臺。
背景技術:
以前燭臺的使用是基于照明的需要,但是隨著電燈的出現(xiàn),燭臺的職能身份出現(xiàn)了根本的轉變,從單純的照明功能轉變?yōu)槔寺夥盏闹圃煺?,逐漸成為一種室內裝飾品,從而廣泛應用于西餐廳、家居、娛樂場所等地方的裝飾上。
現(xiàn)有的燭臺單純由一個底座組成,或者是在燭臺上套裝一個燈罩,蠟燭固定安裝在底座上的撐柱或者杯體內,隨著人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結構簡單的燭臺已經無法適應人們的生活需求,所以制作出一種結構新穎、裝飾效果強的燭臺就提上人們的工作日程。
發(fā)明內容
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裝飾效果極佳、營造出更為浪漫氣氛的鏤空圖案燭臺。
本實用新型的另外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旋轉、裝飾效果更佳的鏤空圖案燭臺。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鏤空圖案燭臺,包括燭杯,其特征在于燭杯上設有鏤空圖案,該鏤空圖案貫穿燭杯杯身,并位于當燭杯內的蠟燭燃燒時所發(fā)出的燭光透過其直接向外照射的杯身位置上。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可在燭杯的下方設有一底座,顯得更加高雅、尊貴,并且還可以在底座內安裝有動力裝置,動力裝置的轉動軸連接燭杯。
而所述的底座內可安裝有音樂鈴裝置,增加音樂效果;所述的燭杯的內側和/或者上方布置有香薰片。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結構,置于其燭杯中的蠟燭在燃燒時燭光不但可以在杯體中散射出來,還能夠透過杯身上的鏤空圖案中直接照射出來,其特定圖案形狀的燭光照灑在人體或者周圍環(huán)境上,裝飾效果極佳、能夠營造出更為浪漫的氣氛。另外,可在燭杯的下方設置有底座,并在底座上安裝有使燭杯轉動的動力裝置,燭光轉動的照灑在四周,大大增強了產品的裝飾效果,給人以美的享受,從而廣泛應用于西餐廳、家居、娛樂場所等地方的裝飾上。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
圖1,鏤空圖案燭臺,包括可透光或者不透光的燭杯1,該燭杯1可以是內部加設蠟燭盛放小杯的燈罩或者是底部密閉、直接將蠟燭置于其中的杯體等等,燭杯1上設有鏤空圖案6,該鏤空圖案6貫穿燭杯杯身,并位于當燭杯內的蠟燭燃燒時所發(fā)出的燭光透過其直接向外照射的杯身位置上。
燭杯1的下方可設置有底座2,底座2的底部有封蓋底板12,底座2內安裝有動力裝置3,動力裝置3的轉動軸4連接燭杯1,燭杯1可通過動力裝置3帶動旋轉。
所述的燭杯1的造型可以根據(jù)客戶的需要制成各種各樣的形式,如花瓣形、動物形等,當燭杯1為不規(guī)則的形狀而且重心不位于燭杯中心的時候,為了防止燭杯1旋轉的時候出現(xiàn)不平衡的情況,可以在轉動軸4與燭杯1之間安裝有如橫梁、圓盤等上下連接支承件7,上下連接支承件7的中心連接柱8安裝在轉動軸4上,上下連接支承件7的兩端使用螺栓9固定連接在燭杯1底部,本設計有效將轉動軸4的旋轉力均勻分布在燭杯1上,從而使得燭杯1能夠穩(wěn)定地轉動。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產品結構簡單、安裝方便,所述底座2的頂部有隔板10,動力裝置3安裝固定在隔板10的下方,轉動軸4的長度無需加長,其穿過隔板10便可連接由其驅動旋轉的燭杯1,而所述的隔板10與動力裝置3之間可通過螺栓11連接。
另外,參照
圖1、圖2,可在所述的燭杯1的內側和/或者上方布置有香薰片5等揮發(fā)性香味劑,蠟燭在燃燒時發(fā)出的熱量可使香薰片5揮發(fā)發(fā)出香味;為了使本產品具有音樂效果,可以在所述的底座2內安裝有音樂鈴裝置13,音樂鈴裝置13的形式有很多,例如由集成電路音樂信號發(fā)生器組成的音樂鈴電路等,本產品使用的是與動力裝置3配合使用的發(fā)條驅動式音樂鈴。
另外,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其動力裝置3使用的是無需電源的發(fā)條裝置,當然,該動力裝置還可以使用常見的電力裝置,如變速電機等。
本實用新型燭臺中的蠟燭燃燒時,燭光可在杯身的鏤空圖案中直接照射出來,特定圖案的燭光照灑在四周,營造出浪漫的氣氛。另外在燭杯上可設置底座,并且在底座上安裝帶動燭杯轉動的動力裝置和音樂鈴,燭臺在使用前首先向相反方向轉動燭杯1從而上緊發(fā)條,當松開手的時候,發(fā)條裝置就帶動燭杯1及音樂鈴轉動,燭光從旋轉杯體的貫穿杯體內外的鏤空圖案孔中直接照射出來,其特定圖案形狀的燭光轉動的照灑在人體或者周圍環(huán)境上,大大增強了產品的裝飾效果,給人以美的享受。另外,在燭杯內側或者上方設有香薰片,蠟燭在燃燒時發(fā)出的熱量可使香薰片揮發(fā)出香味,效果更好。由于本設計的產品結構簡單、安裝方便,并可具有音樂效果的特點,從而可廣泛應用于西餐廳、家居、娛樂場所等各種地方的情調裝飾上。
當然,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并不局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只要其以基本相同的手段達到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鏤空圖案燭臺,包括燭杯(1),其特征在于燭杯(1)上設有鏤空圖案(6),該鏤空圖案(6)貫穿燭杯杯身,并位于當燭杯內的蠟燭燃燒時所發(fā)出的燭光透過其直接向外照射的杯身位置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鏤空圖案燭臺,其特征在于燭杯(1)的下方設有底座(2)。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鏤空圖案燭臺,其特征在于底座(2)內安裝有動力裝置(3),動力裝置(3)的轉動軸(4)連接燭杯(1)。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鏤空圖案燭臺,其特征在于燭杯(1)的底部安裝固定有上下連接支承件(7),所述的動力裝置(3)的轉動軸(4)通過上下連接支承件(7)連接燭杯(1)。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或者4所述的鏤空圖案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的頂部有隔板(10),動力裝置(3)安裝固定在隔板(10)的下方,轉動軸穿過隔板(10)連接燭杯(1)。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鏤空圖案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板(10)與動力裝置(3)之間通過螺栓連接。
7.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鏤空圖案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力裝置(3)為發(fā)條裝置。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鏤空圖案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燭杯(1)的內側和/或者上方布置有香薰片(5)。
9.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者3所述的鏤空圖案燭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2)內安裝有音樂鈴裝置(13)。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鏤空圖案燭臺;其包括燭杯,燭杯上設有鏤空圖案,該鏤空圖案貫穿燭杯杯身,并位于當燭杯內的蠟燭燃燒時所發(fā)出的燭光透過其直接向外照射的杯身位置上;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結構,置于其燭杯中的蠟燭在燃燒時燭光不但可以在杯體中散射出來,還能夠透過杯身上的鏤空圖案中直接照射出來,其特定圖案形狀的燭光照灑在人體或者周圍環(huán)境上,裝飾效果極佳、能夠營造出更為浪漫的氣氛,從而廣泛應用于西餐廳、家居、娛樂場所等地方的裝飾上。
文檔編號F21V33/00GK2814141SQ20052005432
公開日2006年9月6日 申請日期2005年2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2月1日
發(fā)明者許順喜 申請人:許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