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駕駛員會車安全眼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眼鏡,特別是汽車駕駛員會車安全眼鏡。
現(xiàn)有的各類眼鏡適合汽車駕駛員在會車時不受對方來車的燈光直射、刺激駕駛員的眼睛的眼鏡有色鏡和鍍反光膜眼鏡,這兩種眼鏡雖然可以在會車時減弱對方來車的燈光刺激,但是夜間光照較弱時就會因為視線太暗而不適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既適合在夜間光照很弱時不影響駕駛員的視線,而且會車時不受對方來車的燈光照射刺激眼睛的會車安全眼鏡。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保留現(xiàn)有眼鏡鏡架結構改良鏡片,使用不透明材料制做鏡片,把鏡片制做成球面形并開若干通孔,通孔中心以球面中心為基準、均為向心角度,駕駛員戴這種眼鏡視看前方是通過通孔,通孔中心的向心角度保證了正常視場,而對方來車的燈光僅有與通孔通徑夾角兩條直線內相向,才能直射駕駛員的眼睛,由于所有的通孔都是有各自的角度,與會車燈光可通過的通孔是有限的部份,這就大大的減弱會車燈光對駕駛員眼睛的刺激,從而提高了駕駛安全性。
以下結合附圖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汽車駕駛員會車安全眼鏡鏡片平面視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汽車駕駛員會車安全眼鏡鏡片剖面視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汽車駕駛員會車安全眼鏡的通孔燈光通過狀態(tài)的示意圖;參考附圖鏡片呈球面形并開若干通孔,通孔中心以鏡片球面中心為基準向心角度,將制做好的鏡片安裝在眼鏡架上即可使用。
權利要求1.一種汽車駕駛員會車安全眼鏡,該眼鏡保留眼鏡架結構其特征是鏡片為球面形。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駕駛員會車安全眼鏡,其特征是鏡片的若干通孔的角度是以球面中心為基準向心角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駕駛員會車安全眼鏡,它是保留現(xiàn)有眼鏡架結構改良鏡片,使用不透明材料制作成球面形眼鏡片,并開若干通孔,通孔的中心角度以球面中心為基準,以保證駕駛員佩戴這種眼鏡有足夠的視場,而會車燈光只有在通孔通徑夾角兩條直線內相向才能通過,所有的通孔都有各自的角度,可通過通孔的燈光是很少的部分,從減輕了會車燈光對眼鏡的刺激提高了駕駛安全性。
文檔編號G02C7/16GK2290066SQ9721081
公開日1998年9月2日 申請日期1997年1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1997年1月23日
發(fā)明者鄧昌滬 申請人:鄧昌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