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護蓋眼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眼鏡,具體的說是一種帶護蓋眼鏡。
背景技術(shù):
現(xiàn)在很多人由于種種原因,都會佩戴使用眼鏡,而眼鏡在使用過程中,由于收放位置和方法的不同,在多次頻繁收放時,很易造成鏡片的劃傷。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帶護蓋眼鏡,可對鏡片起到保護作用,還可在佩戴時起到遮陽效果。本實用新型包括眼鏡的鏡片,所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在于所述眼鏡在鏡片上裝有可翻折的護蓋。所裝護蓋采用鉸軸安裝在鏡片的上方。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所裝護蓋既可起到在眼鏡收放時,對鏡片的保護作用,還可在佩戴眼鏡時起到遮陽作用,有利更好的保護和使用眼鏡。
以下結(jié)合附圖
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述。附圖為本實用新型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附圖實施例所示眼鏡在鏡片1上裝有可翻折的護蓋2,所裝護蓋2采用鉸軸3安裝在鏡片1的上方。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帶護蓋眼鏡,包括眼鏡的鏡片(1),其特征在于所述眼鏡在鏡片(1)上裝有可翻折的護蓋O)。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帶護蓋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裝護蓋(2)采用鉸軸(3)安裝在鏡片(1)的上方。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帶護蓋眼鏡,所述眼鏡在鏡片上裝有可翻折的護蓋,所裝護蓋采用鉸軸安裝在鏡片的上方。所裝護蓋既可起到在眼鏡收放時,對鏡片的保護作用,還可在佩戴眼鏡時起到遮陽作用,有利更好的保護和使用眼鏡。
文檔編號G02C11/00GK202149984SQ20112023864
公開日2012年2月22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30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1年6月30日
發(fā)明者駱志強 申請人:駱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