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設(shè)置在取景器鏡頭之間的閃光單元的照相機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術(shù):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照相機,該照相機具有一個能在閃光燈位于取景器空隙內(nèi)的存儲位置與閃光燈至少部分地位于取景器空隙之外的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的閃光燈,該空隙被限定在一對不可移動的取景器鏡頭之間。
由于用戶對于小尺寸的照相機更感趣,所以照相機制造商努力減小照相機的尺寸。這種用戶需求源于多種因素,例如較小的照相機特別便于攜帶。另外,在某些情況下,較小的照相機更便于操作和對物體聚焦。
例如,已頒發(fā)給庫瓦克(Kwak)的US 5,253,002(‘002專利)中公開了減小照相機尺寸的工作。庫瓦克提出的照相機具有閃光單元和傳送裝置,該傳送裝置支持閃光單元在存儲位置與操作位置之間運動。在存儲位置,傳送裝置停止在取景器空隙內(nèi),在操作位置,傳送裝置在取景器空隙上方平移。
如庫瓦克所述,照相機鏡頭和照相機取景器均位于傳送裝置內(nèi),于是當傳送裝置移動照相機鏡頭時,取景器與傳送裝置一起運動。此外,庫瓦克的傳送裝置必需被校準,以便移動時使取景器與取景器空隙對準、鏡頭與允許光進入照相機以使膠片曝光的附加照相機鏡頭對準。庫瓦克所提出的照相機的一個潛在缺陷是如果照相機用戶不能恰當?shù)匾苿觽魉脱b置而使照相機鏡頭對準,則不能正確地進行膠片曝光。
US 5,146,253(Swayze)提出了一種照相機,該照相機具有可伸縮的光學(xué)取景器組件,該取景器組件可在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運動。在存儲位置,取景器組件停留在由IR組件的鏡頭所限定的空間內(nèi)。在操作照相機時,取景器組件從這個空間退出。
本發(fā)明的照相機是一個改進的照相機,它通過將可移動的閃光單元存放在由一對固定取景器鏡頭所限定的取景器空隙內(nèi)而縮小照相機的尺寸。
閃光燈可在可操作位置與存儲位置之間移動。在存儲位置,閃光燈被保持在第一和第二取景器鏡頭之間的取景器空隙內(nèi)。由于閃光燈停留在取景器空隙內(nèi),所以當它位于存儲位置時、閃光燈至少會局部地妨礙通過取景器鏡頭的取景。如上所述,閃光燈可相對取景器移動到可操作位置。在這個可操作位置,至少部分閃光燈被設(shè)置在取景器空隙之外。因此,在可操作位置,照相機能夠通過取景器鏡頭對物體聚焦,閃光燈可被操作以提供照亮物體的光。
本發(fā)明的照相機還包括設(shè)置在照相機前部的攝影鏡頭和鏡頭蓋。優(yōu)選地,該鏡頭蓋可在鏡頭覆蓋位置與鏡頭打開位置之間移動。在鏡頭覆蓋位置,鏡頭蓋覆蓋攝影鏡頭以避免鏡頭被劃傷、損壞或弄臟。反之,在鏡頭打開位置,鏡頭蓋不會阻擋穿過攝影鏡頭的光路。
本發(fā)明的照相機還可包括使閃光燈在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使鏡頭蓋在覆蓋位置與打開位置之間移動的促動器。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該促動器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當促動器在第一位置時,閃光燈位于存儲位置、而鏡頭蓋位于覆蓋位置。隨著促動器移動到其第二位置,鏡頭蓋移動到打開位置、而閃光燈移動到可操作位置。
在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照相機還包括連接到促動器的操作機構(gòu)。照相機用戶可控制這個操作機構(gòu),以使鏡頭蓋在打開位置與覆蓋位置之間移動、使閃光燈在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
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操作機構(gòu)包括一個凸舌和由可轉(zhuǎn)動環(huán)部分限定的促動器。凸舌被優(yōu)選地連接到可轉(zhuǎn)動環(huán)、而可轉(zhuǎn)動環(huán)連接到鏡頭蓋和閃光燈。于是,照相機用戶能夠操作凸舌而移動可轉(zhuǎn)動環(huán)、進而移動鏡頭蓋和閃光燈。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中,操作機構(gòu)包括按鈕,促動器包括彈簧。這個彈簧最好將閃光燈偏置在可操作位置上。促動器優(yōu)選還可包括抵抗彈簧的偏置而使閃光燈保持在存儲位置的機構(gòu)??刹僮髟摪粹o而釋放閃光燈、于是彈簧產(chǎn)生使閃光燈在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的力。優(yōu)選地,這個實施例中的閃光燈連接到鏡頭蓋,因而,閃光燈從存儲位置向可操作位置的移動引起鏡頭蓋從覆蓋位置移向打開位置。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中,促動器包括沿安放閃光燈的閃光燈外殼的外緣伸展的肋。照相機用戶可沿閃光燈外殼側(cè)面上的肋按動從而在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推動閃光燈。在這個實施例中,閃光燈優(yōu)選地與鏡頭蓋連接,以便當閃光燈從存儲位置移動到可操作位置時、鏡頭蓋從覆蓋位置移動到打開位置。
本發(fā)明的其它特征將在下面說明。
附圖簡述
圖1是本發(fā)明第一優(yōu)選實施例的照相機的主視圖;圖2是照相機閃光燈位于存儲位置中的圖1所示照相機內(nèi)部的局部示意圖;圖3是照相機閃光燈位于可操作位置中的圖1所示照相機的示意圖;圖4是照相機閃光燈位于存儲位置中的圖1所示照相機的示意圖;圖5是沿圖2的線5-5的剖視圖;圖6是沿圖3的線6-6的剖視圖;圖7是照相機閃光燈位于存儲位置中的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照相機的示意圖;圖8是照相機閃光燈位于可操作位置中的圖7所示優(yōu)選實施例的另一個示意圖;圖9是照相機閃光燈位于存儲位置中的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照相機的示意圖;圖10是照相機閃光燈位于可操作位置中的圖9所示優(yōu)選實施例的另一個示意照相機10具有照相機鏡頭20,照相機鏡頭20用于使物體的反射光對照相機膠片曝光、從而使物體圖像被照相機拍攝。這個實施例的照相機10可以是任何類型的照相機,例如前置光學(xué)系統(tǒng)膠片照相機、35mm膠片和數(shù)字照相機,但不限于此。以說明的方式而不是限制的方式列等這些例子。該照相機可以是能重復(fù)使用的照相機,其中,在用戶使用完膠片盒內(nèi)的膠片后可將膠片再裝入照相機10。此外,本發(fā)明的照相機也可用于所謂的“一次性照相機”。
如上所述,照相機10具有取景器22,取景器22包括在圖5和6中更清楚地示出的第一和第二取景器鏡頭12、14。第一取景器鏡頭12和第二取景器鏡頭14均被剛性地固定在照相機10上,所以它們不能相對照相機移動、同時照相機用戶能夠?qū)ξ矬w聚焦。第一取景器鏡頭12安裝在照相機10的前部,第二取景器鏡頭14安裝在照相機10的后部??捎美绺缮媾浜?、粘接劑和機械緊固件等各種固定技術(shù)將鏡頭12、14固定到照相機10,但不限于這些固定技術(shù)。第一和第二取景器鏡頭12、14被準直,以便照相機用戶在將第二取景器鏡頭14靠近他眼睛時能看到被拍攝物體。取景器空隙18處在第一和第二取景器鏡頭12、14之間。取景器空隙18被第一和第二取景器鏡頭12、14、取景器空隙底面24、照相機頂部26和一對取景器空隙側(cè)面28之間的空間體積所限定。
本發(fā)明的照相機還具有一個閃光燈16,當環(huán)境光不足以達到對膠片曝光所需的光量時,閃光燈16對膠片曝光。閃光燈16可設(shè)置在閃光燈外殼30內(nèi)。閃光燈外殼30可以是任何類型的。例如,一種閃光燈外殼30如圖5和6中所示。閃光燈外殼具有前面和后面。閃光燈外殼的前面32和后面34可用多種方式連接在一起。例如,前面32和后面34可卡接在一起、或用榫槽緊固件或機械緊固件連接在一起,并且它們可如圖5和6所示滑動地嚙合。這些用于連接閃光燈外殼前后面的機構(gòu)作為實例而提出。閃光燈外殼不是必需具有前面32和后面34。例如,閃光燈外殼30可具有左右部件。另外,閃光燈外殼30可由單個部件或用多種緊固技術(shù)連接的多個部件構(gòu)成。
照相機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可在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這一點通過將圖2、4和5與圖3和6進行比較而清楚地看出。從圖2、4和5可清楚地看到,在存儲位置,閃光燈16與閃光燈外殼30處在位于第一取景器鏡頭12與第二取景器鏡頭14之間的取景器空隙18內(nèi)。在這個存儲位置,閃光燈外殼30停留在取景器空隙表面24上。
從圖3和6可清楚地看到,在可操作位置,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至少部分地位于取景器空隙18之外,照相機用戶可通過取景器鏡頭12、14觀看被拍攝物體。于是,本發(fā)明的照相機10使用了存放在一對固定的取景器鏡頭12、14之間的可移動閃光燈16。如上所述,這便于使照相機具有較小的尺寸。
為了使閃光燈16和/或閃光燈外殼30在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照相機10可設(shè)置一個促動器36。優(yōu)選地,促動器36是一個可轉(zhuǎn)動環(huán),如圖2-4所示。操作機構(gòu)38從促動器36伸出或連接到促動器36。在圖2-4所示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操作機構(gòu)38包括具有凸舌42的臂40。如下所述,操作機構(gòu)38可以由照相機用戶操作以移動促動器36、進而使閃光燈16在存儲位置與可操位置之間移動。臂40最好沿來自促動器36中心的徑向線伸展。如圖2-4所示,凸舌42從臂40伸出。在這個實施例中,凸舌42基本上垂直于臂40伸出。但是,臂40與凸舌42可以用多種形式構(gòu)成。照相機10的操作機構(gòu)38還可包括位于照相機10前面46的槽44,如圖1所示。在這個優(yōu)選實施例中,槽44是相對照相機前面46的幾何中心48的弧形。
凸舌42位于槽44內(nèi)。凸舌42從照相機內(nèi)伸展到至少與槽44平齊、并大于槽44的深度延伸較短的距離,以便照相機用戶能較容易地操作凸舌42。如下文的詳細說明,凸舌42能在槽44內(nèi)滑動。如下所述,促動器36最好可轉(zhuǎn)動地安裝到照相機10上,以便當凸舌42被操作或沿槽44轉(zhuǎn)動時、促動器36與凸舌42一起轉(zhuǎn)動。槽44的一端是圓形的。如以下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操作機構(gòu)38可從凸舌42停留在槽44的第一端43、而閃光燈16位于存儲位置的第一位置移動到凸舌42停留在槽44的第二端45、而閃光燈16位于可操作位置的第二位置。
該照相機還可包括一個或多個軌道50,軌道50至少部分地嵌入促動器36,并用作當促動器36響應(yīng)凸舌42的操作而轉(zhuǎn)動時的導(dǎo)軌。這些軌道50用作從促動器36伸展的加臂凸舌42的止動件。即它們限制加臂凸舌42的移動。但是,由于槽44也限制加臂凸舌42的移動,所以軌道50的這種功能與槽44的功能重復(fù),因此,軌道50不必限制加臂凸舌42的移動。
照相機10還包括將閃光燈16或閃光燈外殼30連接到促動器36的連接機構(gòu)52。在圖1-4所示的實施例中,將閃光燈外殼30連接到促動器36的機構(gòu)52是桿54和銷56。其它種類的連接機構(gòu)、例如各種桿或齒輪等也可被使用。可用任何常規(guī)緊固技術(shù)將桿54安裝到閃光燈外殼30上,另外,或如圖4-6所示,使桿54與閃光燈外殼30整體地構(gòu)成。例如,可用模制的塑料將桿54與閃光燈外殼30構(gòu)為一體。
連接機構(gòu)52的銷56從促動器36伸出。銷56最好從促動器36的外緣伸出。如圖2-5所示,桿54一般具有用于接收銷56的橢圓形孔58。銷56可在孔58中移動,于是當銷56隨促動器36轉(zhuǎn)動時、銷56在孔58中移動并推動桿54而使促動器36的旋轉(zhuǎn)運動轉(zhuǎn)換成桿54和閃光燈外殼30的線性運動。
如上文所述,照相機10具有使膠片對被拍攝物體光線曝光的鏡頭20。促動器36優(yōu)選地相對鏡頭20轉(zhuǎn)動。可移動的鏡頭蓋62可配置在鏡頭20上。這個鏡頭蓋62優(yōu)選地在如圖2和4所示的覆蓋鏡頭的關(guān)閉位置與如圖3所示的露出鏡頭20的打開位置之間移動。在所示實施例中,鏡頭蓋62可轉(zhuǎn)動地安裝到照相機10上。樞軸銷64可穿過鏡頭蓋62的空腔而伸出以將鏡頭蓋62安裝到照相機10,從而使鏡頭蓋62可相對樞軸銷64轉(zhuǎn)動。
可用結(jié)合機構(gòu)66將鏡頭蓋62連接到促動器36,于是促動器36的操作使鏡頭蓋62在打開位置與關(guān)閉位置之間移動。結(jié)合機構(gòu)66還包括鏡頭蓋62的叉形端72,該叉形端圍繞從促動器36的內(nèi)緣伸出的指形銷68。在這種結(jié)構(gòu)中,指形銷68能可滑動地裝配到鏡頭蓋62。由于指形銷68連接到促動器36,所以如下文所述,促動器36的運動將引起鏡頭蓋62的運動。因此,當操作機構(gòu)38的凸舌42和促動器36被轉(zhuǎn)動時,指形銷68與促動器36一起轉(zhuǎn)動、并轉(zhuǎn)動鏡頭蓋62。本發(fā)明的照相機10不限于此種類型的結(jié)合機構(gòu)66,其它類型的連接機構(gòu)也可使用??捎酶鞣N方式將鏡頭蓋62連接到指形銷68。
為了操作照相機10,照相機用戶所使用的照相機一般在開始時處于圖2、4和5所示的狀態(tài),即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位于取景器空隙18內(nèi)的存儲位置、操作機構(gòu)38位于第一位置、鏡頭蓋62位于其覆蓋位置。為了操作照相機10,用戶控制操作機構(gòu)38的凸舌42以使操作機構(gòu)38沿逆時針方向從圖2所示的其第一位置轉(zhuǎn)動到圖3所示的其第二位置。當操作機構(gòu)38轉(zhuǎn)動到其第二位置時,連接的促動器36也沿逆時針方向從圖2所示的其第一位置轉(zhuǎn)動到圖3所示的其第二位置。
在促動器36轉(zhuǎn)動時,有兩件事情發(fā)生。第一,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從圖2和4所示的取景器空隙18中的其存儲位置移動到圖3所示的可操作位置,在圖3所示的可操作位置中、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至少部分地位于取景器空隙18之外。如下所述,響應(yīng)于操作機構(gòu)38,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從存儲位置移動到可操作位置。當操作機構(gòu)38被移動到其第二位置時,將使促動器36移動到其第二位置。由于連接機構(gòu)52將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連接到促動器36,所以促動器36的運動會移動連接機構(gòu)52、特別是移動連接機構(gòu)52的銷56。銷56與促動器36一起沿逆時針方向轉(zhuǎn)動并在連接機構(gòu)52的孔58內(nèi)運動,從而沿向上的方向?qū)⑦B接機構(gòu)52的桿54和閃光燈16以及閃光燈外殼30從存儲位置推動到可操作位置。當銷56基本以弧形向上的方式移動時,由于孔的橢圓形,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只能沿向上的(y)方向移動、并施加很小的力或不施加力,從而不會使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沿橫的(x)方向和向前的(z)方向移動,如圖2所示。
類似地,連接機構(gòu)66、具體是連接機構(gòu)66的指形銷68與促動器36一起沿逆時針方向轉(zhuǎn)動。當指形銷68轉(zhuǎn)動時,安裝的鏡頭蓋62也相對樞軸銷64從其覆蓋位置轉(zhuǎn)動到其打開位置而使照相機鏡頭20露出。
當照相機用戶完成圖像拍攝時,照相機用戶可控制操作機構(gòu)38使它從其第二位置移動到第一位置。隨著操作機構(gòu)38的移動,促動器36從圖3所示的其第二位置移動到圖2所示的其第一位置。當促動器36移回其第一位置時,連接機構(gòu)52也沿順時針方向轉(zhuǎn)動。更具體地,連接機構(gòu)52的銷被轉(zhuǎn)動,桿54沿向下的方向移動。當桿54向下移動時,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移動返回到取景器空隙18并進入存儲位置。
促動器36的運動也使結(jié)合機構(gòu)66沿順時針方向轉(zhuǎn)動。于是使鏡頭蓋62相對樞軸銷64從打開位置轉(zhuǎn)動到覆蓋位置、從而保護鏡頭。操作機構(gòu)38從其第二位置到其第一位置的操作使閃光燈16從其可操作位置移動到其存儲位置、并使鏡頭蓋20從其打開位置移動到其覆蓋位置。
本發(fā)明照相機的第二個優(yōu)選實施例示于圖7和8。這個實施例也具有可從取景器空隙18中的存儲位置移動到取景器空隙18外的可操作位置的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與上述實施例相似,取景器空隙18由第一和第二不可移動的取景器鏡頭12、14部分地限定。這個實施例也具有鏡頭20、可轉(zhuǎn)動地安裝到可轉(zhuǎn)動環(huán)82的鏡頭蓋62和一對導(dǎo)向軌道50。另外,第二優(yōu)選實施例也具有結(jié)合機構(gòu)66和連接機構(gòu)52。
第二優(yōu)選實施例也包括促動器36,促動器36具有連接到桿54以便沿向上的方向彈性偏置桿54的彈簧84。彈簧84的偏置可將桿54和閃光燈外殼30推到可操作位置、并將環(huán)82和安裝的鏡頭蓋62轉(zhuǎn)動到打開位置。
優(yōu)選的第二實施例也具有操作機構(gòu)38。如圖7和8所示,操作機構(gòu)38可包括按鈕86,促動器36還可包括鉤桿88、彈簧90和閃光燈桿92。如圖7所示,彈簧90將鉤桿88向照相機10的側(cè)面偏置。于是,該偏置使鉤桿88嚙合閃光燈桿92、并將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保持在取景器空隙內(nèi)的存儲位置中,如圖7所示。這一偏置抵抗彈簧84所提供的使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趨向可操作位置的偏置。
為了使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從圖7所示的存儲位置移動到圖8所示的可操作位置,照相機用戶壓下按鈕86以使鉤桿88移動并釋放閃光燈桿92。當閃光燈桿92從與鉤桿88的嚙合中釋放時,彈簧84通過沿垂直方向拉動桿54而使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從圖7所示的取景器空隙中的存儲位置被拉到圖8所示的可操作位置。
另外,當彈簧84拉動桿54而使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移動到可操作位置時,桿54還如圖8所示的沿逆時針方向轉(zhuǎn)動環(huán)82。環(huán)82的轉(zhuǎn)動使鏡頭蓋62從圖7的所示覆蓋位置向圖8所示的打開位置轉(zhuǎn)動約90°。
本發(fā)明的第三優(yōu)選實施例示于圖9-10中。與上述實施例相似,閃光燈16和閃光燈外殼30可在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鏡頭蓋62可在鏡頭覆蓋位置與打開位置之間移動。在這個實施例中,促動器36被整體地限定在閃光燈外殼30內(nèi)。如圖9-10所示,閃光燈外殼30具有安裝到照相機10側(cè)面74的側(cè)向轉(zhuǎn)換開關(guān)76、以便照相機用戶在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推動閃光燈外殼30。此外,取景器空隙的一側(cè)具有切口區(qū)78,以使閃光燈外殼30伸展到照相機的側(cè)面80的周邊、并最好與側(cè)面80對準或略微超出該周邊。
閃光燈外殼30優(yōu)選連接到設(shè)置在鏡頭周圍的轉(zhuǎn)動環(huán),以使閃光燈外殼30的線性運動引起環(huán)82的轉(zhuǎn)動。與上述實施例相似,連接機構(gòu)52可包括桿54和銷56。與上述一個實施例相似,也可通過結(jié)合機構(gòu)66使鏡頭蓋62連接到可轉(zhuǎn)動環(huán)82。
在操作這個實施例時,照相機用戶滑動開關(guān)76。將閃光燈外殼30從存儲位置推動到可操作位置,則環(huán)82沿逆時針方向轉(zhuǎn)動,如圖9-10所示。鏡頭蓋62與環(huán)82一起相對樞軸從覆蓋位置轉(zhuǎn)動到打開位置。于是,照相機10作好拍攝準備。在這個實施例中,促動器36被連接到閃光燈外殼30,以使閃光燈外殼30的運動驅(qū)動鏡頭蓋62的運動。
顯然,盡管以上結(jié)合本發(fā)明的結(jié)構(gòu)和功能對本發(fā)明的各種特征和優(yōu)點進行了具體地說明,但這只是一種示例性的說明,一些具體的變化、特別是本發(fā)明原理所有范圍內(nèi)的部件的形狀、尺寸和配置的變化將由所附權(quán)利要求書中廣義的術(shù)語表達。
權(quán)利要求
1.一個照相機,包括一個鏡頭,它安裝到該照相機,光線穿過該鏡頭可對膠片曝光;一個不可移動的第一取景器鏡頭,它剛性地固定到照相機上;一個不可移動的第二取景器鏡頭,它剛性地固定到照相機上、并與所述不可移動的第一取景器鏡頭對準;一個取景器空隙,它由所述第一取景器鏡頭和第二取景器鏡頭之間的區(qū)域限定;和一個可移動的閃光燈,它設(shè)置在所述取景器空隙內(nèi),所述可移動的閃光燈可在所述可移動閃光燈存放在所述取景器空隙中的存儲位置與所述可移動閃光燈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取景器空隙之外的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
2.如權(quán)利要求1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被連接到所述可移動閃光燈的可轉(zhuǎn)動促動器,所述促動器可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運動,于是當所述促動器從所述第一位置移動到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促動器可將所述閃光燈從所述存儲位置移動到所述可操作位置。
3.如權(quán)利要求2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操作機構(gòu),它從所述促動器伸展并由照相機用戶操作,以便將所述促動器從所述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
4.如權(quán)利要求2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位于鏡頭上的鏡頭蓋,所述鏡頭蓋可在該鏡頭蓋位于鏡頭之上的關(guān)閉位置與該鏡頭蓋不位于鏡頭之上的打開位置之間移動。
5.如權(quán)利要求4的照相機,其中,所述鏡頭蓋可轉(zhuǎn)動地連接到所述促動器,于是所述促動器從所述第一位置向所述第二位置的轉(zhuǎn)動使所述鏡頭蓋從所述關(guān)閉位置向打開位置移動。
6.如權(quán)利要求4的照相機,其中,用一個銷將所述鏡頭蓋連接到所述促動器。
7.如權(quán)利要求1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閃光燈外殼,它封裝所述閃光燈、并能與閃光燈一起在所述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
8.如權(quán)利要求7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從所述閃光燈外殼伸展的桿,所述桿響應(yīng)于所述促動器的運動而被操作以使所述閃光燈外殼和閃光燈在所述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
9.如權(quán)利要求8的照相機,其中,所述桿連接到所述促動器,于是所述促動器的轉(zhuǎn)動使所述桿移動、進而使所述閃光燈和閃光燈外殼在所述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運動。
10.如權(quán)利要求1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操作機構(gòu),它設(shè)置在所述閃光燈側(cè)面,可被照相機用戶控制,以便在所述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驅(qū)動該閃光燈。
11.如權(quán)利要求10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連接到所述閃光燈的鏡頭蓋,以便所述操作機構(gòu)的操作使所述鏡頭蓋在鏡頭蓋覆蓋照相機鏡頭的關(guān)閉位置與鏡頭蓋不覆蓋照相機鏡頭的打開位置之間運動。
12.一個照相機,包括一個鏡頭,它安裝到該照相機,光線穿過該鏡頭可對膠片曝光;一個不可移動的第一取景器鏡頭,它剛性地固定到照相機上;一個不可移動的第二取景器鏡頭,它剛性地固定到照相機上、并與所述不可移動的第一取景器鏡頭對準;一個取景器空隙,它由所述第一取景器鏡頭和第二取景器鏡頭之間的區(qū)域限定;一個可移動的閃光燈,它設(shè)置在所述取景器空隙內(nèi),所述可移動的閃光燈可在所述可移動閃光燈存放在所述取景器空隙中的存儲位置與所述可移動閃光燈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取景器空隙之外的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和一個促動器,它連接到所述可移動的閃光燈、并可被操作以在所述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驅(qū)動所述可移動的閃光燈。
13.如權(quán)利要求12的照相機,其中,所述促動器可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運動,于是當所述促動器從所述第一位置移動到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促動器可將所述閃光燈從所述存儲位置移動到所述可操作位置。
14.如權(quán)利要求13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操作機構(gòu),它從所述促動器伸展并由照相機用戶操作,以便將所述促動器從所述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
15.如權(quán)利要求13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位于鏡頭上的鏡頭蓋,所述鏡頭蓋可在該鏡頭蓋位于鏡頭之上的關(guān)閉位置與該鏡頭蓋不位于鏡頭之上的打開位置之間移動。
16.如權(quán)利要求15的照相機,其中,所述促動器和所述鏡頭蓋均安裝到所述照相機,所述鏡頭蓋連接到所述促動器,于是所述促動器從所述第一位置向所述第二位置的轉(zhuǎn)動使所述鏡頭蓋從所述關(guān)閉位置向打開位置移動。
17.如權(quán)利要求16的照相機,其中,用一個銷將所述鏡頭蓋連接到所述促動器。
18.如權(quán)利要求12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閃光燈外殼,它封裝所述閃光燈、并能與閃光燈一起在所述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
19.如權(quán)利要求18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從所述閃光燈外殼伸展的桿,所述桿響應(yīng)于所述促動器的運動而被操作以使所述閃光燈外殼和閃光燈在所述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
20.如權(quán)利要求14的照相機,其中,所述操作機構(gòu)包括一個設(shè)置在照相機側(cè)面的按鈕。
21.如權(quán)利要求14的照相機,其中,所述促動器包括設(shè)置在用于封裝所述閃光燈的閃光燈外殼的側(cè)面上的肋,于是照相機用戶可嚙合該肋而將所述閃光燈外殼和閃光燈在所述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推動。
22.如權(quán)利要求20的照相機,其中,所述促動器包括一個彈簧,該彈簧將所述閃光燈偏置到所述可操作位置,按壓所述按鈕釋放該彈簧可使閃光燈移動到所述可操作位置。
23.一個照相機,包括一個鏡頭,它安裝到該照相機,光線穿過該鏡頭可對膠片曝光;一個不可移動的第一取景器鏡頭,它剛性地固定到照相機上;一個不可移動的第二取景器鏡頭,它剛性地固定到照相機上、并與所述不可移動的第一取景器鏡頭對準;一個取景器空隙,它由所述第一取景器鏡頭和第二取景器鏡頭之間的區(qū)域限定;一個可移動的閃光燈,它設(shè)置在所述取景器空隙內(nèi),所述可移動的閃光燈可在所述可移動閃光燈存放在所述取景器空隙中的存儲位置與所述可移動閃光燈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取景器空隙之外的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和一個可轉(zhuǎn)動的促動器,它連接到所述的可移動閃光燈,所述促動器可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運動,于是當所述促動器從所述第一位置移動到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促動器可將所述閃光燈從所述存儲位置移動到所述可操作位置。
24.如權(quán)利要求23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操作機構(gòu),它從所述促動器伸展并由照相機用戶操作,以便將所述促動器從所述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
25.如權(quán)利要求23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位于鏡頭上的鏡頭蓋,所述鏡頭蓋可在該鏡頭蓋位于鏡頭之上的關(guān)閉位置與該鏡頭蓋不位于鏡頭之上的打開位置之間移動。
26.如權(quán)利要求25的照相機,其中,所述鏡頭蓋可轉(zhuǎn)動地安裝到所述促動器,于是所述促動器從所述第一位置向所述第二位置的轉(zhuǎn)動使所述鏡頭蓋從所述關(guān)閉位置向打開位置移動。
27.如權(quán)利要求25的照相機,其中,用一個銷將所述鏡頭蓋連接到所述促動器。
28.如權(quán)利要求23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閃光燈外殼,它封裝所述閃光燈、并能與閃光燈一起在所述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
29.如權(quán)利要求23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從所述閃光燈外殼伸展的桿,所述桿響應(yīng)于所述促動器的運動而被操作以使所述閃光燈外殼和閃光燈在所述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
30.如權(quán)利要求29的照相機,其中,所述桿連接到所述促動器,于是所述促動器的轉(zhuǎn)動使用所述桿移動、進而使所述閃光燈和閃光燈外殼在所述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運動。
31.如權(quán)利要求23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從所述促動器伸展的凸舌,照相機用戶操作該凸舌而使所述促動器從所述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
32.一個照相機,包括一個拍攝鏡頭,它安裝到該照相機,光線穿過該鏡頭可對膠片曝光;一個不可移動的第一取景器鏡頭,它剛性地固定到照相機上;一個不可移動的第二取景器鏡頭,它剛性地固定到照相機上、并與所述不可移動的第一取景器鏡頭對準;位于所述不可移動的第一取景器鏡頭和不可移動的第二取景器鏡頭之間的一個取景器空隙;一個可移動的閃光燈,它設(shè)置在所述取景器空隙內(nèi),所述可移動的閃光燈可在所述可移動閃光燈存放在所述取景器空隙中的存儲位置與所述可移動閃光燈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取景器空隙之外的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和一個鏡頭蓋,它裝配在鏡頭上并被鉸接到所述照相機上,使得所述鏡頭蓋可在該鏡頭蓋覆蓋所述拍攝鏡頭的關(guān)閉位置與該鏡頭蓋不覆蓋所述拍攝鏡頭的打開位置之間移動。
33.如權(quán)利要求32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促動器,用于使所述鏡頭蓋在所述覆蓋位置與打開位置之間運動,其中所述閃光燈響應(yīng)于所述鏡頭蓋的運動、使得當所述鏡頭蓋從覆蓋位置移動到打開位置時、所述閃光燈從所述存儲位置移動到所述可操作位置。
34.如權(quán)利要求32的照相機,還包括一個促動器,用于使所述閃光燈在所述存儲位置與所述可操作位置之間運動,其中所述鏡頭蓋響應(yīng)于所述閃光燈的運動、使得當所述閃光燈從所述存儲位置移動時、所述鏡頭蓋從所述覆蓋位置移動到所述打開位置。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的照相機可包括位于照相機前部的第一取景器鏡頭和位于照相機后部的第二取景器鏡頭。優(yōu)選地,這些取景器鏡頭安裝到照相機上且不能移動。本發(fā)明的照相機還包括可在存儲位置與可操作位置之間移動的閃光燈。該存儲位置優(yōu)選地由取景器空隙限定、并至少被第一和第二取景器鏡頭之間的空間部分地限定。在其可操作位置,閃光燈相對取景器空隙移動、使得照相機用戶可通過取景器鏡頭聚焦被拍攝物體。該照相機還可包括一個鏡頭和鏡頭蓋。鏡頭蓋優(yōu)選地在覆蓋鏡頭的覆蓋位置與不阻擋通過鏡頭光路的打開位置之間移動。優(yōu)選地,該照相機還可包括一個用于移動鏡頭蓋和閃光燈的促動器。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促動器可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當促動器位于第一位置時,閃光燈應(yīng)位于存儲位置、而鏡頭蓋應(yīng)位于覆蓋位置。當促動器移動到其第二位置時,閃光燈從其存儲位置移動到其可操作位置、而鏡頭蓋從其覆蓋位置移動到其打開位置。
文檔編號G03B17/02GK1418327SQ01806455
公開日2003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2001年3月13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0年3月14日
發(fā)明者維爾弗里德·比特內(nèi)爾 申請人:協(xié)合照相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