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磁吸式主副眼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磁吸式主副眼鏡,特別是涉及一種用磁鐵附著的眼鏡。
具有鏡片的輔助框已使用數(shù)十年,顯見主鏡框的不足。例如,輔助框可為放大用,或?qū)⒅麋R框轉(zhuǎn)變成太陽眼鏡使用。
數(shù)十年來,世界各地的人們已研創(chuàng)許多巧妙的方法將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的鏡片上。在一系列的處理方法上,輔助框是夾置于主鏡框上,其所使用的夾持件不但會阻礙配戴者的視線,更可能刮傷主鏡框的鏡片。為了降低視覺障礙的瑕疵,有些設計是在鏡框的邊緣使用小夾子,但是這些小夾子仍然會在鏡片及主鏡框上產(chǎn)生刮痕,且用小夾子附著這些輔助框須用兩手進行,例如一個人正在駕駛的時候,此舉并非簡單易行。另外,為了將此種輔助框移離其主鏡框,通常必須在其橋狀部往下推,且在鏡片兩邊將鏡框向外彎曲,如此的動作通常會使輔助框永久變形。
另一處理方法是使用兩對磁鐵以取代夾子,一對設在主框架上,另一對設在輔助框上。這些磁鐵是位于鏡片的平面上,且靠近鏡框的腳架,因其是設于鏡片的平面上,必須小心設計,以使其可配合一般型式的鏡框,而不致于太顯眼。一個方法是令磁鐵有一非常小的尺寸,由于有重力將輔助框拉離其主鏡框,磁鐵的尺寸必須有足夠的磁力,以將輔助框握持于主鏡框上。
磁鐵靠近腳架的一個理由是一鏡框上的兩磁鐵應盡可能遠離,這樣可確保輔助框在靠近鏡框橋狀部的位置及靠近鏡框臂部的位置均可正確地裝在主鏡框上。但是為了具有足夠的接合力,輔助框上磁鐵的位置及方位必須配合于主鏡框上的磁鐵,此并非容易的工作,特別是因為磁鐵通常有型式的考慮而很小。
一鏡框上的兩磁鐵離得愈遠,愈難將其位置及方位與另一鏡框的磁鐵相對齊。若是一主鏡框內(nèi)的磁鐵在位置上稍微偏離一輔助框內(nèi)的磁鐵,因磁鐵相當小,位置稍微偏差便會明顯地減少鏡框間的磁結合。此外,如果是主鏡框內(nèi)的一小磁鐵在方位上不同于輔助框內(nèi)的相應磁鐵,例如,若是輔助框已稍微扭曲,所產(chǎn)生差異的大小與鏡框上兩磁鐵間的距離成比例,若是兩磁鐵具有不同方位,甚至可能無法接合在一起。所以,位置及方位上的偏差不但不利地影響輔助框?qū)χ麋R框的接合力,亦會產(chǎn)生不適意的外觀,特別是在輔助框相對于主鏡框傾斜時。
由以上可知,需要提供一種將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上的方法及裝置,其在鏡框的橋狀部處設有磁構件,以使輔助框可輕易、平穩(wěn)且美觀地附著于主鏡框上。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輕易、平穩(wěn)且美觀地將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上的磁吸式主副眼鏡。
本發(fā)明具有許多優(yōu)點,例如,其創(chuàng)造了一用于將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上的很強的支持物,其相當容易制造,較易于搭配一般的鏡框設計,使輔助框易應用于主鏡框上,即使是只用一只手也行。
在一實施例中,輔助框處的磁鐵不在鏡片平面或前平面連接主鏡框處的磁鐵,而是,輔助框的橋狀部處的磁鐵是坐靠于主鏡框處的磁鐵。按照本發(fā)明,在一不同平面連接可減少主鏡框在靠近鏡框橋狀部的位置及靠近鏡框臂部的位置與主鏡框?qū)R的困難度。
在橋狀部處設置磁構件有許多其他優(yōu)點。各磁鐵是較鏡片平面上的磁鐵不顯眼許多,使其可較易于設計且融入一般型式的鏡框中,重力不會再不利地影響輔助框的連接主鏡框,而會幫其連接在一起。
另外,即使在橋狀部處有一個以上的磁鐵,因為橋狀部是短的桿件,磁鐵間是可以相鄰接的,這樣可在將輔助框與主鏡框的位置及方位相對齊時,減少其困難性。在一實施例中,當須要軟焊時,只須將橋狀部焊接至用以握持鏡片的扣持裝置上,這對輔助框及主鏡框須四個軟焊的步驟,其中兩個步驟是將主鏡框處的橋狀部焊接至橋狀部兩端的扣持機構上,另外兩個步驟是將輔助框的橋狀部焊接至其扣持機構上。但是若磁鐵是設于主鏡框的臂部上,可能必須進行八個軟焊步驟其中兩個步驟是將主鏡框處的橋狀部焊接至兩扣持機構,兩個步驟是將輔助框處的橋狀部焊接至其兩扣持機構,兩個步驟是將各扣持機構焊接至主鏡框的相對臂部,另外兩個步驟是將該等扣持機構焊接至主鏡框的相對短臂。由于須較多的焊接,磁鐵的位置及方位較難對準。
在一實施例中,在磁鐵組合于橋狀部前,主鏡框及輔助框的橋狀部在一模制過程中是制在一起的。在另一實施例中,兩型式的橋狀部是在其連接于其相對扣持裝置前由同一模具制成,此制造方法明顯可促使輔助框的磁鐵與主鏡框的磁鐵在位置及方位上能相對齊,而且這種制造方法可促使主鏡框橋狀部的曲線與輔助框橋狀部的曲線能夠一致。
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比較,不但較美觀、較易于制造且附著較穩(wěn)固,更可讓人簡單地用一只手將輔助框附著于本發(fā)明的主鏡框上。
在一實施例中,一眼鏡裝置的第一鏡框包括一具有一磁構件的橋狀部,及兩個用以支持一對鏡片的扣持機構,該兩扣持機構限定一前平面,其是鏡片的平面或是在該眼鏡裝置的配戴者的臉部前方的平面,在該橋狀部處的磁構件磁性地連接于一第二鏡框橋狀部處的另一磁構件,其連接可存在于該第二鏡框上的一連接面,其是基本上垂直于該前平面。在連接時,第二鏡框是附著于第一鏡框上,由于連接位置的因素,兩鏡框中的一個是被限制而無法相對于另一鏡框向下移動,在該第一鏡框的橋狀部處的磁構件可為一永久磁鐵。
在另一實施例中,在第一鏡框的橋狀部處的磁構件是呈一穴的形狀,借以納置該第二鏡框的磁構件。第二鏡框的磁構件則呈一突出物的形狀,其是裝在穴內(nèi)。在另外一實施例中,在該第一鏡框的橋狀部處的磁構件包括兩個分離的配件,兩配件分別鄰接兩扣持機構。
第二鏡框可為主鏡框,第一鏡框可為輔助框。在一實施例中,輔助框還包括一凸緣,其是由鏡框的橋狀部延伸出,以進一步穩(wěn)固該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該凸緣可相對于橋狀部概呈側向或垂直方向。
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中的一輔助框及一主鏡框的俯視圖;圖2是第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圖3是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中的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的俯視圖;圖4示出了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橋狀部角度;圖5是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輔助框及主鏡框的俯視圖;圖6是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中的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的俯視圖;圖7是第二實施例的前視圖;圖8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為一具有一磁穴構件的主鏡框的橋狀部的俯視圖,其橋狀部包括一穴及一突出物;圖9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為橋狀部的前視圖,其橋狀部包括一穴及一突出物;圖10是其橋狀部包括一穴及一突出物的另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圖11表示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是輔助框的俯視圖,其橋狀部處設有一鉸鏈;圖12表示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是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的前視圖,其橋狀部處設有一鉸鏈;
圖13表示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是輔助框附看于主鏡框的俯視圖,其橋狀部處設有一鉸鏈;圖14表示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其橋狀部包括側向延長部;圖15表示本發(fā)明中的一輔助框的側向延長部附著于一主鏡框的前視圖;圖16表示本發(fā)明中的一輔助框的側向延長部附著于一主鏡框的俯視圖;圖17表示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其橋狀部包括垂直延長部。
圖18表示本發(fā)明中一輔助框的垂直延長部附著于一主鏡框。
圖19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橋狀部角度及延長部角度,其橋狀部處具有一垂直突出物;圖20表示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其中一輔助框的橋狀部包括一具有兩臂的U形構造。
為了方便說明,以下的實施例,相同的元件以相同的標號表示。
下面將配合圖1-20來討論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但是,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應該知道,在此結合附圖的詳細說明僅僅是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實際范圍應超出這些限定的實施例。
圖1表示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100的一輔助框102及一主鏡框104的俯視圖。為了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許多配件并未表示于圖中。輔助框102包括兩扣持機構106及108、一橋狀部112及一磁構件114。各扣持機構支持一對輔助鏡片105及107,且在本實施例100的配戴者臉部前方限定一前平面110。橋狀部112連接兩扣持機構,且將其握持在一起。輔助框102的橋狀部112處的磁構件114磁性地連接主鏡框104的橋狀部118處的另一磁構件116。在一實施例中,該輔助框的磁構件114是位于一延長部內(nèi),延長部稍微延伸于主鏡框的橋狀部上方,且坐靠其上。如圖3所示,作為一個例子,該延長部的寬度113約為10公厘,在一實施例中,主鏡框的橋狀部的表面積是大于28平方公厘。
主鏡框104亦包括兩扣持機構120及122,用以支持一對主鏡片124及126,在主鏡框104處的橋狀部118連接該兩扣持機構120及122,且將兩扣持機構握持在一起。
圖2是第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其中輔助框102磁性地連接主鏡框104。圖3是俯視圖,如圖所示,由于各磁構件的位置,當主鏡框104磁性地連接輔助框102時,輔助框102被限制而不能相對于主鏡框104向下移動。在一實施例中,一鏡框被限制而無法向下移動意味著,重力幫助該鏡框附著于另一鏡框上。在另一實施例中,一鏡框被限制而無法向下移動意味著,因重力產(chǎn)生的摩擦力會幫助該鏡框附著于另一鏡框上。如圖4所示,磁構件114及116的磁性連接是存在于主鏡框104上的一連接面130處,連接面130基本上垂直于前平面110,較特別的,連接面130與前平面110間的角度定義為橋狀部角度132。在一實施例中,連接面130基本上垂直于前平面110意味著,橋狀部角度132大約在135度與145度的范圍內(nèi),由于磁鐵技術的進步,此范圍可用較強的磁鐵予以增加。在另一實施例中,該橋狀部角度是小于90度,但是大于45度,在另外一實施例中,該橋狀部角度是在90與75度間。
在一實施例中,當兩個鏡框連接時,在主鏡框處的連接面130的方位是類似于輔助框連接面140的方位,如圖4所示。在另一實施例中,將每一磁構件用以連接另一磁構件的表面定義為一磁連接面,例如表面115,當兩鏡框連接時,在輔助框處的磁構件114的磁連接面的方位基本上相同于在該主鏡框處的磁構件116的磁連接面的方位,使該等磁連接面的方位相配合可加強該兩鏡框的磁連接。
為了進一步加強該兩鏡框的磁連接,在一實施例中,每一磁構件的磁連接面不具有突出物,或者說是光滑的。在本發(fā)明中,一突出物被限定為一磁構件的磁連接面上的一個小構造,其任何側向尺寸均大于10微米,且高于10微米。另外,由于突出物是尺寸微小的構造,故易于任意設在一磁鐵的磁連接面上。
在又一實施例中,兩磁構件中的一個是自其連接面稍微突出,以確保當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接觸的是兩磁構件,而不是兩連接面的其他區(qū)域。另外,這樣可加強兩鏡框的附著。
在又一實施例中,至少有一磁構件自其連接面縮入例如10微米,這種縮入可在鏡框相連接在一起時,防止兩磁構件相接觸。在某一類永久磁鐵中,若其暴露于大氣,將發(fā)生腐蝕,為了防止腐蝕,在磁鐵組合于其相對的橋狀部內(nèi)部后,對暴露于大氣的磁鐵表面加以電鍍。每次當鏡框連接時,若其相對磁構件隨著時間接觸,電鍍可能會被切除,從而露出下面的磁鐵。此實施例稍微將至少一磁構件自連接面縮入,以減少腐蝕的機會,因而即使有電鍍,當鏡框連接在一起時,電鍍的磁表面也不會接觸。然后,當鏡框連接時,磁構件磁性地連接,但是在機械上則不連接,而是由連接面上的其他配件相連接。
若輔助鏡片是陰暗的,以致于第一實施例100作用如太陽眼鏡,最好,應防止太陽光進入主鏡片與次鏡片間的空隙。由于磁構件的位置,太陽光的進入主鏡框與輔助框間的情形大為減少。
在本發(fā)明中,一磁構件可為一永久磁鐵或一可磁化的元件,例如鐵或可磁化的不銹鋼。在一實施例中,一配件若可被磁鐵吸住就是可磁化,為了磁連接,至少有一磁構件是永久磁鐵,若兩構件均為永久磁鐵,且在連接面130處為相反極性,則其磁連接的強度將較強。
圖5是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主鏡框150及輔助框165的俯視圖。在此實施例中,主鏡框150的橋狀部152處的磁構件包括兩個分離的構件154及156,每一配件鄰接一扣持機構,例如,磁構件154可鄰接扣持機構158,而磁構件156可鄰接扣持機構160。這種加強的連接可應用于如圖7所示的弧形橋狀部。圖6是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中輔助框165附著于主鏡框150的俯視圖,圖7是此第二實施例180的前視圖。
在一實施例中,在連接時,輔助框連接面處的磁構件174及176的位置對應于主鏡框連接面處的磁構件154及156的位置,如同第一實施例,該等磁構件的位置上的相配合可加強兩鏡框間的磁連接。在另一實施例中,一組磁構件自其相對連接面稍微突出,以確保當鏡框附著在一起時,該等磁構件會接觸,而不是連接面的其他區(qū)域接觸。突出的磁構件組可為自一鏡框突出的兩構件,或為自輔助框突出的一構件,該構件不直接對著自主鏡框突出的構件。自兩構件突出的突出物的數(shù)量應是基本上相等的,這樣可加強兩鏡框的附著。磁構件在位于橋狀部時可很容易地使其方位相配合,若相離較遠時則不易配合,尤其在一般鏡框是配合一典型圓周輪廓而為弧形設計時。
盡管本發(fā)明只具有圖示具一個或二個配件的一磁構件,但是顯然一磁構件亦可具有兩個以上的配件。
如圖8-10所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其中橋狀部包括一穴及一突出物。圖8是一具有一磁穴構件202的主鏡框的橋狀部200的俯視圖。在此例中,該穴是一環(huán),磁構件是附著于該環(huán)的臂上,但是在其他例子,該穴可為正方形或其他形狀。圖9是橋狀部204的前視圖,其中一磁性突出物構件206是裝于磁穴構件202內(nèi),該突出物及該穴可加強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的穩(wěn)固性。在一實施例中,磁穴構件202的環(huán)壁是一永久磁鐵,而突出物是一可磁化元件206,反之亦然。在連接時,突出物至少有一部分裝于穴內(nèi),在另一實施例中,穴壁及突出物是相反極性的永久磁鐵。圖10表示具有一穴及一突出物的橋狀部的前視圖的另一實施例。在此實施例中,可磁化構件位于突出物212的末端部210處,且位于穴216的底部214,穴214未全部穿過橋狀部218??蓱貌煌慕M合,例如,穴216為一可磁化構件,且突出物212為一永久磁鐵(并非只有其末端)。在另一例子中,一永久磁鐵214坐靠在穴216的底部,而突出物212是一可磁化構件。在另一實施例中,各穴壁并非永久磁鐵,但是兩橋狀部包括如第一或二實施例中所述的磁構件,突出物及穴可改善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的穩(wěn)固性。另外,在此實施例中,穴可類似于圖10的穴,未全部穿過橋狀部。
在一實施例中,主鏡框包括一個以上的可磁化構件,且輔助框包括一個以上的永久磁鐵。這些磁構件如第一或二實施例那樣定位,主鏡框處的橋狀部還包括一穴,借以納置一位于輔助框橋狀部處的突出物。這些具有突出物及穴的磁構件是位于橋狀部處,但是以最大的機械強度加以分布,例如,磁構件可如第二實施例那樣定位,穴及突出物是位于橋狀部的中央,如圖9-10所示,作為一個例子,突出物是由鎳銀合金、不銹鋼或鈦制成,且為一長約1公厘及直徑約1.5公厘的桿。
圖11-13示出了本發(fā)明的輔助框的一實施例250,其在橋狀部253具有一鉸鏈251。圖11是輔助框的俯視圖,其具有一主鏡框,圖12-13是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的前視圖及俯視圖,具有一鉸鏈的好處是鏡框可折疊,以節(jié)省輔助框的貯存空間。
圖14表示本發(fā)明的輔助框的又一實施例260,其橋狀部所包括的一凸緣自鏡框橋狀部沿伸出,以穩(wěn)固地將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上,此凸緣可加強主鏡框與輔助框間的附著,且可減少兩鏡框間的空隙。在圖14中,凸緣包括兩側向延伸的配件261及263,每一配件是自橋狀部265的一端側向延伸出。
圖15-16是本發(fā)明中的輔助框的側向延長部附著于主鏡框275的前視圖及俯視圖。當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時,主鏡框的每一扣持機構的一部分(如277部分)是設于輔助框的扣持機構的一部分與一側向延長部的那一部分之間,延長部可在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后,限制其分離。須注意的是,即使具有延長部,輔助框仍可輕易地用一只手附著于主鏡框上,為了防止阻礙配戴者的視線,兩延長部是相當短的,在一實施例中,延長部的長度281大約為1公厘,且其厚度為橋狀部的厚度。
圖17表示本發(fā)明的一輔助框300的一實施例,其凸緣302相對于橋狀部為垂直。對于此種凸緣,當輔助框300附著于一主鏡框時,主鏡框的橋狀部是設于前平面與凸緣間,如圖18所示。另外,該垂直凸緣還可限制輔助框在附著于主鏡框后的脫離,另外,輔助框仍可輕易地用一只手附著于主鏡框上。在一實施例中,延長部302的長度304大約為1.5公厘,且其厚度為橋狀部的厚度。
輔助框橋狀部的寬度306可寬于主鏡框橋狀部的寬度308。作為一個例子,由于有垂直凸緣,當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時,在延長部與主鏡框橋狀部間可有一空隙310,如圖19所示。在一實施例中,該空隙約為1公厘。
圖19亦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橋狀部角度314及一延長部角度312,其在橋狀部處具有一垂直延長部,在具有垂直凸緣的一實施例中,橋狀部角度314為30度~150度,延長部角度312是定義為垂直凸緣302與橋狀部314間的角度。在一實施例中,延長部角度為45度~135度。
圖20表示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其中輔助框的橋狀部包括一U形構造350,其具有兩臂352及354,分別設在主鏡框橋狀部360的頂部及底部。在一實施例中,在輔助框處的磁構件包括兩分離的配件,其分別位于U形構造的兩臂上,例如,構件358在臂354處,而構件356在臂352處。須注意的是,構件356及358均可進一步包括一個以上的部分,如同第二實施例。在另一實施例中,底臂354不包括任何磁構件,在另外一實施例中,主鏡框的橋狀部360亦包括其磁構件,其是相對于輔助框的磁構件而設于一位置且具有正確極性。
在圖20所示的實施例中,當輔助框附著于主鏡框上時,主鏡框橋狀部360是夾置于U形構造350的臂中。通常,由于重力作用,輔助框的頂臂352處的磁構件356是磁性地連接主鏡框的橋狀部,而在該底臂與主鏡框的橋狀部間留一空隙。作為一個例子,主鏡框的橋狀部是鋼制的,其厚度約為1公厘,而U形橋狀部的厚度約為4公厘。
在一實施例中,每一磁鐵是借一殼體握持于其相對鏡框內(nèi),該殼體是在鏡框的中間區(qū)域,用以封裝磁鐵的一部分(通常為一重要部分)。每一磁鐵的尺寸是略大于將其握持的殼體,每一磁鐵借壓力嵌入鏡框上的殼體內(nèi)。為了將磁鐵保持于其殼體內(nèi),磁鐵是略大于其殼體,在一實施例中,至少在側向尺寸(例如一圓形磁鐵的直徑)略大于將其握持的殼體,磁鐵與殼體的尺寸差為5微米~180微米。
在另一實施例中,每一磁鐵的磁連接面的邊緣是去角的,以移除任何尖銳的角落。若磁鐵在其裝設于其各自殼體內(nèi)后就予以電鍍,將其邊緣去角可改善電鍍的分段覆蓋,也就是在磁鐵上電鍍可借由去角而使磁鐵與其殼體的交接處較為平滑。另外,去角可用傾斜的角落取代尖銳的角落,若磁鐵是借壓力嵌入其殼體,傾斜的角落可導引磁鐵進入其殼體,去角的一個方法是借助擦光來進行。
本發(fā)明中所用的磁鐵是選擇成具有將鏡框連接在一起的磁力。在一實施例中,每一磁鐵的磁場強度為2500~3500高斯。在另一實施例中,磁場強度是大于2500高斯,但是小于6000高斯,在一實施例中,每一磁鐵具有一大于14平方公厘的磁連接面,及一大于1公厘的厚度,在另一實施例中,每一磁鐵具有一至少為28平方公厘的磁連接面,及一大于1公厘的厚度。
本發(fā)明中的不同實施例可以不同方式組合,例如,垂直凸緣可與側向凸緣組合。另外,另外,凡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士均應知道制造每一實施例的方法,此說明書將不進一步敘述不同制造技術。
應注意的是,前述不同型式的橋狀部分別為本發(fā)明的一不同實施例。另外,不同型式的輔助框及不同型式的主鏡框亦分別為本發(fā)明的一不同實施例。
權利要求
1.一種磁吸式主副眼鏡,包含一第一鏡框,包括兩扣持機構,用以支持一對鏡片,且限定一前平面,一橋狀部,連接所述兩扣持機構且將所述兩扣持機構握持在一起,及一磁構件,設在所述橋狀部處,用以磁性地連接至一第二鏡框的橋狀部處的另一磁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框的橋狀部包括一穴,借以納置在所述第二鏡框的橋狀部處的一突出物,以在連接時進一步穩(wěn)固所述兩鏡框的附著;及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由于所述各磁構件的位置,兩鏡框之一被限制而無法相對于另一鏡框向下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鏡框的橋狀部處的磁構件是在一穴內(nèi);以及所述第二鏡框的磁構件至少是突出物的一部分。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框是一連接所述第二鏡框的輔助框,所述第二鏡框則為一主鏡框;且在所述輔助框處的磁構件是一永久磁鐵,所述永久磁鐵連接所述第二鏡框的磁構件,所述第二鏡框的磁構件則為一可磁化構件。
4.一種磁吸式主副眼鏡,包含一橋狀部,用于連接兩扣持機構且將其握持在一起,所述兩扣持機構用以支持一第一鏡框的一對鏡片且限定一前平面;及一磁構件,設在所述橋狀部處,用以磁性地連接至一第二鏡框的橋狀部處的另一磁構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鏡框的橋狀部包括一穴,借以納置在所述第二鏡框的橋狀部處的一突出物,以在連接時進一步穩(wěn)固所述兩鏡框的附著;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由于所述各磁構件的位置,兩鏡框之一被限制而無法相對于另一鏡框向下移動。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鏡框的橋狀部處的磁構件是在一穴內(nèi);以及在第二鏡框的橋狀部的磁構件至少是突出物的一部分。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框是一連接所述第二鏡框的輔助框,所述第二鏡框則為一主鏡框;且在所述輔助框處的磁構件是一永久磁鐵,所述永久磁鐵連接所述第二鏡框的磁構件,所述第二鏡框的磁構件則為一可磁化構件。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框的橋狀部還包括一凸緣,其是由所述鏡框的橋狀部延伸出,以進一步穩(wěn)固所述輔助框附著于所述主鏡框;以及所述凸緣包括一垂直延長部,其是自橋狀部垂直延伸出來;因此,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所述主鏡框的橋狀部是設于所述前平面與所述延長部的至少一部分之間。
8.一種磁吸式主副眼鏡,包含一輔助框,包括兩扣持機構,用以支持一對鏡片,且限定一前平面,一橋狀部,連接所述兩扣持機構且將其握持在一起,及一磁構件,設在所述橋狀部處;及一主鏡框,包括兩扣持機構,用以支持一對鏡片,一橋狀部,連接所述兩扣持機構且將其握持在一起,及一磁構件,設在所述橋狀部處,用以磁性地連接所述輔助框的橋狀部處的磁構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鏡框的橋狀部還包括一穴,借以納置在所述輔助框的橋狀部處的一突出物,以在連接時進一步穩(wěn)固兩鏡框的附著;因此,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由于磁構件的位置,所述輔助框是被限制而無法相對于所述主鏡框向下移動。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輔助框的橋狀部處的磁構件是一永久磁鐵。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框的橋狀部還包括一凸緣,其是自所述鏡框的橋狀部延伸出,以進一步穩(wěn)固所述輔助框的附著于所述主鏡框上;及所述凸緣包括一垂直延長部,其是自所述橋狀部垂直延伸出;因而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所述主鏡框的橋狀部是設于前平面與所述延長部的至少一部分之間。
11.一種磁吸式主副眼鏡,包含一主鏡框,包括兩扣持機構,用以支持一對鏡片,且限定一前平面,一橋狀部,連接所述兩扣持機構且將其握持在一起,及一第一磁構件,設在所述橋狀部處,用以磁性地連接一輔助框的橋狀部處的一第二磁構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鏡框的橋狀部還包括一穴,借以納置在所述輔助框的橋狀部處的一突出物,以在連接時進一步穩(wěn)固所述兩鏡框的附著;因此,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由于所述等磁構件的位置,所述輔助框是被限制而無法相對于所述主鏡框向下移動。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框的橋狀部還包括一凸緣,其是由所述鏡框的橋狀部延伸出,以進一步穩(wěn)固所述輔助框的附著于所述主鏡框上;及所述凸緣包括一垂直延長部,其是由所述橋狀部垂直延伸出;以致于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所述主鏡框的橋狀部是設于前平面與所述延長部的至少一部分間。
13.一種磁吸式主副眼鏡,包含有一橋狀部,用于連接兩扣持機構且將其握持在一起,所述兩扣持機構是用以支持一第一鏡框的一對鏡片且限定一前平面;及一磁構件,設在所述橋狀部處,用以磁性地連接至第二鏡框的橋狀部處的至少一部分,以使將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框的橋狀部處的磁構件至少由前方被所述橋狀部包圍,以避免當所述鏡框被配戴時,由前方可見到所述磁構件;及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所述磁構件被連接至所述第二鏡框的橋狀部,在一非平行于所述前平面的表面上。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所述磁構件是垂直地被連接至所述第二鏡框的橋狀部處。
15.一種磁吸式主副眼鏡,包含一第一鏡框,包括兩扣持機構,用以支持一對鏡片,且限定一前平面,一橋狀部,連接所述兩扣持機構且將所述兩扣持機構握持在一起,及一磁構件,設在所述橋狀部處,用以磁性地連接至第二鏡框的橋狀部處的至少一部分,以便將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框的橋狀部處的磁構件至少由前方被所述橋狀部包圍,以避免當所述鏡框被配戴時,由前方可見到所述磁構件;及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所述磁構件被連接至所述第二鏡框的橋狀部,在一非平行于所述前平面的表面上。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鏡框的橋狀部也包括一磁構件;且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所述兩磁構件是被水平地連接在一起。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框是一連接所述第二鏡框的輔助框,所述第二鏡框則為一主鏡框。
18.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框是一連接所述第二鏡框的主鏡框,所述第二鏡框則為一輔助框。
19.一種磁吸式主副眼鏡,包含有一第一鏡框,包括兩扣持機構,用以支持一對鏡片,且限定一前平面,一橋狀部,連接所述兩扣持機構且將所述兩扣持機構握持在一起,及一磁構件,設在所述橋狀部處,用以磁性地連接至一第二鏡框的橋狀部處的至少一部分;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所述磁構件被連接至所述第二鏡框的橋狀部,在一非平行于所述前平面的表面上;及由于所述第二鏡框的橋狀部的磁構件的位置,所述兩鏡框之一被限制而無法相對于另一鏡框向下移動。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鏡框的橋狀部也包括一磁構件;且當所述兩鏡框附著在一起時,所述兩磁構件是被水平地連接在一起。
21.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框是一連接所述第二鏡框的輔助框,所述第二鏡框則為一主鏡框。
22.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磁吸式主副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鏡框是一連接所述第二鏡框的主鏡框,所述第二鏡框則為一輔助框。
全文摘要
一種磁吸式主副眼鏡,其包含:一第一鏡框,包括一具有磁構件的橋狀部,及兩個用以支持一對鏡片的扣持機構。該兩扣持機構限定一前平面,該橋狀部將兩扣持機構連接在一起。磁構件磁性地是垂直于該前平面的連接一第二鏡框橋狀部處的另一磁構件,且第一鏡框的橋狀部包括一穴,借以納置在該第二鏡框的橋狀部處的一突出物,以在連接時進一步穩(wěn)固該兩鏡框的附著。
文檔編號G02C5/00GK1288169SQ0012038
公開日2001年3月21日 申請日期2000年7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8月4日
發(fā)明者趙英凱, 趙浩志 申請人:趙英凱, 趙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