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標識牌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移動式可更換的標識牌。
背景技術:
目前,常見的標識牌均采用將標識內容直接印刷在標識牌表面或者印刷在背干膠紙上再貼在標識牌表面,采用上述方法的形成的標識牌存在以下缺陷:標識內容的更換較為困難,如果要重新更換標識內容就需要重新拆除標識牌,或者去除原有標志牌的文字重新進行印刷;當標識牌被拆除之后無法進行有效的二次利用,只有報廢重新生產,造成了浪費;展示效果不佳;標識牌不便移運,人工移運工作效率低、勞動強度大。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標識牌存在的標識內容的更換較為困難、展示效果不佳、標識牌不便移運、人工移運工作效率低、勞動強度大的問題,提供一種使用壽命長、成本低、展示效果好、方便更換、移運效率高的移動式可更換的標識牌。
本發(fā)明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移動式可更換的標識牌,包括立柱、標識箱、顯示屏、控制器、行走輪、主板、燈珠板、固定板和標牌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柱設置在底座上,所述的標識箱設置在立柱與立柱之間,在標識箱上設置有觀察窗,并在標識箱內壁上設置有固定塊,所述的固定塊上設置有限位槽,所述的顯示屏設置在立柱與立柱之間,所述的控制器設置在立柱上,并在控制器上設置有操作按鈕、電源線,所述的行走輪設置在底座上,并在行走輪上設置有鎖扣,所述的主板設置在標識箱內,所述的燈珠板設置在標識箱內,并將燈珠板通過連接線與主板連接,所述的固定板兩端均設置在限位槽內,所述的標牌板設置在固定板與固定板之間,在標識箱內設置有主板、燈珠板、觀察窗,并在固定塊的限位槽內設置有固定板,將標牌板放置在固定板與固定板之間,既便于標牌板的更換,又能夠提高標牌板在展示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擴大了標識牌的適用范圍,通過燈珠板及燈珠板上的燈珠,能夠將標牌板的亮度調高,不僅便于人們的觀賞,而且提高了標識牌的展示效果,在底座上設置有行走輪,并在行走輪上設置有鎖扣,通過行走輪、鎖扣,便于操作人員移動標識牌,降低了人工搬運的勞動強度,提高了效率。
所述的立柱與底座之間設置有加強桿。
所述的控制器通過連接線分別與顯示屏、主板、燈珠板連接。
所述的燈珠板上設置有燈珠。
所述的固定板設置為透明材料。
有益效果:本發(fā)明在標識箱內設置有主板、燈珠板、觀察窗,并在固定塊的限位槽內設置有固定板,將標牌板放置在固定板與固定板之間,既便于標牌板的更換,又能夠提高標牌板在展示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擴大了標識牌的適用范圍,通過燈珠板及燈珠板上的燈珠,能夠將標牌板的亮度調高,不僅便于人們的觀賞,而且提高了標識牌的展示效果,在底座上設置有行走輪,并在行走輪上設置有鎖扣,通過行走輪、鎖扣,便于操作人員移動標識牌,降低了人工搬運的勞動強度,提高了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左視圖。
圖3是本發(fā)明圖部分結構示意圖,示意標識箱的內部結構。
圖中:1.立柱、2.標識箱、3.顯示屏、4.控制器、5.行走輪、6.主板、7.燈珠板、8.固定板、9.標牌板、10.底座、11.加強桿、12.觀察窗、13.固定塊、14.限位槽、15.操作按鈕、16.電源線、17.鎖扣、18.連接線、19.燈珠。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較為詳細的說明。
如附圖1-3所示,一種移動式可更換的標識牌,包括立柱1、標識箱2、顯示屏3、控制器4、行走輪5、主板6、燈珠板7、固定板8和標牌板9,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柱1設置在底座10上,所述的立柱1與底座10之間設置有加強桿11,所述的標識箱2設置在立柱1與立柱1之間,在標識箱2上設置有觀察窗12,并在標識箱2內壁上設置有固定塊13,所述的固定塊13上設置有限位槽14,所述的顯示屏3設置在立柱1與立柱1之間,所述的控制器4設置在立柱1上,并在控制器4上設置有操作按鈕15、電源線16,所述的控制器4通過連接線18分別與顯示屏3、主板6、燈珠板7連接,所述的行走輪5設置在底座10上,并在行走輪5上設置有鎖扣17,所述的主板6設置在標識箱2內,所述的燈珠板7設置在標識箱2內,并將燈珠板7通過連接線18與主板6連接,所述的燈珠板7上設置有燈珠19,所述的固定板8兩端均設置在限位槽14內,并將固定板8設置為玻璃材料,所述的標牌板9設置在固定板8與固定板8之間,在標識箱2內設置有主板6、燈珠板7、觀察窗12,并在固定塊13的限位槽14內設置有固定板8,將標牌板8放置在固定板8與固定板8之間,既便于標牌板9的更換,又能夠提高標牌板9在展示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擴大了標識牌的適用范圍,通過燈珠板7及燈珠板7上的燈珠19,能夠將標牌板9的亮度調高,不僅便于人們的觀賞,而且提高了標識牌的展示效果,在底座10上設置有行走輪5,并在行走輪5上設置有鎖扣17,通過行走輪5、鎖扣17,便于操作人員移動標識牌,降低了人工搬運的勞動強度,提高了效率。
本發(fā)明未涉及部分均與現有技術相同或可采用現有技術加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