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車用空氣過濾器生產設備技術領域,特指一種用于濾芯精準切角的定位治具。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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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空氣過濾器(又稱,汽車空調濾清器)主要用于過濾汽車車廂內的空氣及車廂內外的空氣循環(huán)的過濾,除去車廂內的空氣或進入車廂內空氣中的灰塵、雜質、煙臭味、花粉等,以保證司機和乘客的身體健康及除去車廂內的異味等。
一般的車用空氣過濾器主要包括濾芯和濾芯框架,濾芯安裝在濾芯框架內。其中,濾芯主要包括呈波浪形的濾紙、用于密封濾紙周邊的邊條(通常為紙帶),在組裝時,邊條通常粘貼在濾紙的周邊。
常用的濾芯為矩形,所以濾芯的濾紙也是矩形的,如圖1所示,但有些車用空氣過濾器,因為安裝、使用等原因,是切角形狀的,即矩形切掉一個角,所以濾芯的濾紙也是切角的。
針對有切角的濾紙制造,現(xiàn)有廠家的做法是,按照濾紙展開后的尺寸去加工一個1比1的不銹鋼板,在生產時,將折疊好的矩形的濾紙展開,并用不銹鋼板壓住,再使用裁紙刀架人工切割,最后重新折疊好切割的濾紙。這樣做法,效率低下,產品外觀和尺寸都無法保證,給后期貼邊加工造成不便;其中,由于是展開再切割的,所以切斷面的斜率不能保證精確,在后續(xù)的貼邊工序時,濾紙的切斷面不能完全貼合邊條,導致產生旁通現(xiàn)象,即密封性不好。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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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生產效率高、可防止旁通現(xiàn)象的用于濾芯精準切角的定位治具。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用于濾芯精準切角的定位治具,包括:與濾芯的濾紙形狀相同的用于承載的底板,用于定位壓緊折疊好濾紙的上定位壓塊和下定位壓塊;上定位壓塊成型有若干向下的呈波浪形的上壓緊條,下定位壓塊成型有若干向上的呈波浪形的下壓緊條;下定位壓塊固定于底板上,底板設置有切角位,底板的另外兩條直角邊設置有擋板。
所述下定位壓塊的下壓緊條覆蓋范圍大于切角位。
所述上定位壓塊的頂端設置有便于取放的提手。
所述擋板是通過螺絲固定于底板。
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為:其包括與濾芯的濾紙形狀相同的用于承載的底板,用于定位壓緊折疊好濾紙的上定位壓塊和下定位壓塊;上定位壓塊成型有若干向下的呈波浪形的上壓緊條,下定位壓塊成型有若干向上的呈波浪形的下壓緊條;下定位壓塊固定于底板上,底板設置有切角位,底板的另外兩條直角邊設置有擋板。本實用新型在切割時,可將折疊好的濾紙直接定位壓緊,然后切割,無需展開,生產效率高;同時,可以精確的保證切斷面的斜率,從而保證在后期貼邊時邊框能和濾紙完全貼合,密封性好,防止出現(xiàn)旁通現(xiàn)象,確保產品質量。
附圖說明:
圖1是常用的濾芯濾紙的立體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底板、下定位壓塊及擋板的立體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底板、下定位壓塊及上定位壓塊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見圖2和3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與濾芯的濾紙形狀相同的用于承載的底板1,用于定位壓緊折疊好濾紙的上定位壓塊2和下定位壓塊3。上定位壓塊2成型有若干向下的呈波浪形的上壓緊條21,下定位壓塊3成型有若干向上的呈波浪形的下壓緊條31,上壓緊條21、下壓緊條31均與濾紙的折疊形狀匹配。下定位壓塊3固定于底板1上,例如:下定位壓塊3可以通過螺絲固定,或者如本實施例,下定位壓塊3與底板1是一體成型的,以方便定位。底板1設置有切角位4,切角位4與濾紙需要切割的切角相同。底板1的另外兩條直角邊設置有擋板5,以便于更好的定位。
優(yōu)選的,如圖2所示,下定位壓塊3的下壓緊條31覆蓋范圍大于切角位4,即并不是底板1上全部具有下壓緊條31,而是僅在切角位4附近具有下壓緊條31,同樣,上壓緊條21與下壓緊條31大小對應,此結構,可以節(jié)省治具制作材料,又可以達到定位壓緊的效果。
優(yōu)選的,如圖3所示,上定位壓塊2的頂端設置有便于取放的提手22,以方便工人通過提手22取出或放入上定位壓塊2,提手22可以是塑膠提手22,再通過螺絲固定,以減輕重量。
優(yōu)選的,擋板5是通過螺絲固定于底板1,以方便組裝、拆卸等。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首先,將折疊好的矩形的濾紙一折一折地對應安放在底板1和下定位壓塊3上,再放入上定位壓塊2對應壓入下定位壓塊3中,使濾紙被定位壓緊,然后采用豎切機,將凸出切角位4的濾紙切除,即完成濾紙的切割。這樣做可以非常精確的保證切斷面的斜率,從而保證在后期貼邊時邊框能和濾紙完全貼合,既美觀,又能防止產品有旁通的現(xiàn)象,確保產品質量。
本實用新型主要用于車用空氣過濾器的濾紙的生產,在切割時,可將折疊好的濾紙直接定位壓緊,然后切割;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無需展開折疊好的濾紙,從而生產效率高;同時,可以精確的保證切斷面的斜率,從而保證在后期貼邊時邊框能和濾紙完全貼合,密封性好,防止出現(xiàn)旁通現(xiàn)象,確保產品質量。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故凡依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包括于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