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枕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枕頭包括枕體,所述枕體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表面以及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上設置有沿第一方向排列的第一凹槽以及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深度大于所述第二凹槽的深度,所述枕體包括四個側壁,所述四個側壁分別包括分別位于第一凹槽兩側的第一側壁、第二側壁以及分別位于第二凹槽兩側的第三側壁、第四側壁,所述四個側壁的高度不盡相同,所述四個側壁中至少所述第一凹槽兩側的兩個側壁設置有由所述第一表面向所述第二表面凹陷的弧形凹槽,所述第一側壁以及第二側壁沿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排列,所述第三側壁以及第四側壁沿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排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枕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凹槽靠近所述第一凹槽的部分的高度高于所述弧形凹槽遠離所述第一凹槽的部分的高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枕頭,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第一凹槽相鄰的另一個側壁,所述另一個側壁分別與第一凹槽兩側的兩個側壁相鄰,所述另一個側壁與所述四個側壁的高度不盡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枕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四個側壁以及所述另一個側壁的高度分別為7cm,8cm,9cm,10cm以及11c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枕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枕體為長方體,所述長方體的長為60cm,所述長方體的寬為40c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枕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的底部對應的枕體的厚度為4c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枕頭,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增高部件,所述增高部件設置于所述枕體的第二表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枕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高部件的高度大于1cm且小于3cm。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枕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枕頭是天然乳膠制作的枕頭。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枕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枕頭的壓縮量大于0.5cm且小于1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