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式折疊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利式折疊床,涉及家具用品,具體涉及睡眠用的床;其特征是由床體、床支架、床墊面、活動腳架和活動輪子組成;所述床支架分為床頭架、床中柱和床尾架三部分;所述床體是由四塊“日”型床面架鉸接而成,且鉸接于床支架上;所述床墊面設置于床體上;所述活動腳架通過橫桿和轉軸以錯位架接安裝在床支架上;在所述活動腳架和床支架下方分別設有活動輪子;在所述橫桿上設置有床體承托架;本實用新型重量輕,體積小,使用方便,便于攜帶,廣泛應用于居家、辦公、午休、休閑等方面。
【專利說明】便利式折疊床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利式折疊床,涉及家具用品,具體涉及睡眠用的床。
【背景技術】
[0002] 折疊床,是一種利用關節(jié)原理設計,為了方便和節(jié)省體積空間,通過各種折疊方 式可以折疊收放的簡易床,廣泛應用于居家、辦公、午休、休閑等方面;城市的生活空間越 來越小,小面積的房屋生活空間甚為狹小,要在一個小空間內設置一張睡床讓人們覺得生 活空間又太壓抑了,床占位空間大,而且不能隨時移動,常常給人們日間生活帶來不便;為 了提高人們對空間的利用率,而又能滿足我們日間生活空間的需求,就要求對床進行改進 創(chuàng)新,以便滿足人們生活的要求。 實用新型內容
[0003] 本實用新型克服了上述床所存在的缺點,提供了一種不占空間,且使用非常方便 的便利式折疊床。
[0004]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便利式折疊床,其特征是由床體 (1)、床支架(2)、床墊面(3)、活動腳架(4)和活動輪子(5)組成;所述床支架(2)分為床頭 架(2-1)、床中柱(2-2)和床尾架(2-3)三部分;所述床體(1)是由四塊"日"型床面架鉸接 而成,且鉸接于床支架(2)上;所述床墊面(3)設置于床體(1)上;所述活動腳架(4)通過橫 桿(6 )和轉軸(7 )以錯位架接安裝在床支架(2 )上;在所述活動腳架(4)和床支架(2 )下方 分別設有活動輪子(5);在所述橫桿(6)上設置有床體承托架(8)。
[0005]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1、本實用新型可以折疊收放,方便攜帶搬動,節(jié)省體積空間, 使用時拆開即可,不用時可以收起折疊存放。
[0006] 2、理性的活動式輪子設置,使折疊床在展開或折疊式減輕消耗力,且加快床體展 開或折疊的速度。
[0007] 3、活動腳架交錯架接方式,使折疊床在展開時,橫桿處設有承托架能起承托作用, 承托床體減輕床支架的承受力。
[0008] 4、折疊床使用鉸接形式連接,促使床部件間能靈活運作,使床更輕巧實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0] 圖2是本實用新型折疊示意圖;
[0011] 圖中符號說明:床體1、床支架2、床頭架2-1、床中柱2-2、床尾架2-3、床墊面3、活 動腳架4、活動輪子5、橫桿6、轉軸7、床體承托架8。
【具體實施方式】
[0012] 下面用最佳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詳細的說明。
[0013] 如圖1至3所示:便利式折疊床,其特征是由床體(1)、床支架(2)、床墊面(3)、活 動腳架(4)和活動輪子(5)組成;所述床支架(2)分為床頭架(2-1 )、床中柱(2-2)和床尾架 (2-3)三部分;所述床體(1)是由四塊"日"型床面架鉸接而成,且鉸接于床支架(2)上;所 述床墊面(3)設置于床體(1)上;所述活動腳架(4)通過橫桿(6)和轉軸(7)以錯位架接安 裝在床支架(2)上;在所述活動腳架(4)和床支架(2)下方分別設有活動輪子(5);在所述 橫桿(6 )上設置有床體承托架(8 )。
[0014] 最后應說明的是: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 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 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 所引申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中。
【權利要求】
1.便利式折疊床,其特征是由床體(1)、床支架(2)、床墊面(3)、活動腳架(4)和活動輪 子(5)組成;所述床支架(2)分為床頭架(2-1 )、床中柱(2-2)和床尾架(2-3)三部分;所述 床體(1)是由四塊"日"型床面架鉸接而成,且鉸接于床支架(2 )上;所述床墊面(3 )設置于 床體(1)上;所述活動腳架(4)通過橫桿(6)和轉軸(7)以錯位架接安裝在床支架(2)上; 在所述活動腳架(4)和床支架(2)下方分別設有活動輪子(5);在所述橫桿(6)上設置有床 體承托架(8)。
【文檔編號】A47C19/12GK203841395SQ201420107296
【公開日】2014年9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3月11日
【發(fā)明者】李明達 申請人:李明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