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儲物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可用于以并排設有2個可通過1扇門開閉前面開口部的框體為單位或以通過作為平板門的2扇門開閉前面開口部的1個框體為單位的儲物箱。還涉及適當組合這些單位的儲物箱。
背景技術:
以往,存在具有左右對開兩扇門結構的儲物箱或拉門式儲物箱。但是,左右對開兩扇門存在必須在其前側確保具有較大空間的缺點。另外,由于在拉門式結構中,在前后不同位置處設有2扇門,因此,會浪費框體的前后方向尺寸,另外,由于外側面并不在同一個面上,因此,在外觀上存在需改進的余地。作為消除這種缺陷的儲物箱,存在所謂具有平板門的儲物箱。在下面所述的專利文獻1中公開了這種平板門。
專利文獻1特許第3741202號公報然而,在上述專利文獻1中,由于在儲物箱主體(框體)內(nèi)的上部和下部均設有平面隔板,并且,在上述隔板的上側空間和下側空間中均設有機構,因此,若框體內(nèi)部變化,則不能繼續(xù)使用以往的儲物箱的框體,必須重新制造該專利文獻中專用的框體。
發(fā)明內(nèi)容
因此,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儲物箱,其內(nèi)部仍可以使用以往的儲物箱的框體,并且還使用了包含并排設有1扇門的儲物箱的廣義的平板門。
第1項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儲物箱,其特征在于其左右并排設有使左右門的縱向邊緣部相對而封閉1個框體的前面開口部或通過1扇門封閉上述開口部的框體;在打開左側門或右側門中的一扇門的情況下,伴隨使這扇門沿左右方向移動的動作與另一扇門的前側重疊而打開前面開口部的門導向單元,具有設置在上述1個或2個框體的頂板上表面?zhèn)鹊纳蟼葘驒C構以及設置在上述1個或2個框體的底板下表面?zhèn)鹊南聜葘驒C構。
在第2項發(fā)明中,第1項發(fā)明中的上述上側導向機構和下側導向機構中的一個導向機構具有由框體保持的沿左右方向延伸的導軌;沿該導軌移動的移動體;臂部件,該臂部件可繞第1中心軸線轉動地軸支承在該移動體上,同時可繞第2中心軸線轉動地軸支承在上述一扇門上;另一側臂部件,與該臂部件、上述移動體以及上述一扇門一起形成平行曲柄機構;圓弧導向部,其設置在與上述框體或導軌一體形成或保持在其上的部件上,與上述臂部件的卡合部卡合,并且當上述一扇門處于完全關閉位置時,在以上述第1中心軸線為中心的圓弧上,當臂部件從與這扇門的完全關閉位置對應的關閉位置開始繞上述第1中心軸線轉動到規(guī)定的打開位置時即達到終端,從而打開該臂部件的卡合部;和臂部件過度轉動限制單元,其用于限制上述打開位置的臂部件繞第1中心軸線進一步轉動;在上述一扇門處于完全關閉位置的情況下,上述第2中心軸線位于通過上述第1中心軸線的左右方向線與前后方向線之間的斜前側。
雖然論述了上述上側導向機構和下側導向機構中的一個導向機構可設有上述構成要件,從而不必同時設置這兩個導向機構的情況,但不言而喻,也可以同時設置這兩個導向機構。即,至少設置一個導向機構。
在第3項發(fā)明中,第2項發(fā)明中的上述臂部件過度轉動限制單元的結構如下在臂部件沿上述圓弧導向部轉動至其終端的上述打開位置處,該臂部件卡定在上述移動體上。
第4項發(fā)明在第3項發(fā)明的基礎上,還設有軸支承在上述移動體上的轉動部件,在通過彈簧單元沿規(guī)定方向始終對其施力的同時,該轉動部件與上述移動體的規(guī)定部抵接以限制該轉動部件的施力轉動,該被限制的位置的轉動部件能夠限制處于上述打開位置的臂部件向上述關閉位置方向的返回轉動,在上述一扇門的完全關閉位置處,上述轉動部件通過抵接在與上述框體或導軌一體形成或保持在其上的上述部件上,來克服上述彈簧單元的作用力而進行退避轉動。
在第5項發(fā)明中,在第3或4項發(fā)明中的打開位置處,上述第2中心軸線位于超過上述方向線的位置處。
在第6項發(fā)明中,設有拉伸施力單元或推壓施力單元,該單元的一端設置在上述移動體上,該移動體位于第2~5項發(fā)明中的上述關閉位置處的上述臂部件的卡合部的位置與上述圓弧導向部的終端位置的連接線段上的點同上述第1中心軸線的連線上,該單元的另一端設置在上述臂部件的卡合部上。
在第7項發(fā)明中,第2~6項發(fā)明中的上述臂部件為設置在上述移動體上側的板狀部件;在上述第1中心軸線前側的位置,以轉動軸心朝向第1中心軸線的方向將輥設置在該移動體上,該輥的外周面與上述臂部件的里面抵接,通過該臂部件的轉動使輥可自由轉動。
在第8項發(fā)明中,對于第7項發(fā)明中的輥而言,通過其轉動軸心的斷面形狀為梯形,其梯形的長邊與短邊的各個長度比和各個邊的中點與第1中心軸線之間的距離成正比。
在第9項發(fā)明中,以第2~8項發(fā)明中的上述一個導向機構作為上側導向機構或下側導向機構,另一個導向機構具有臂部件、移動體、一扇門以及另一側臂部件而形成平行曲柄機構,縱向設置的桿件在其一端側設有隨著上述一個導向機構的臂部件繞上述第2中心軸線轉動而從動轉動的齒輪,將該桿件的轉動傳遞至位于該桿件另一端側的上述另一導向機構的上述臂部件而使其聯(lián)動。
在第10項發(fā)明中,僅第2~8項發(fā)明中的上述上側導向機構或上述下側導向機構為上述一個導向機構,另一導向機構設有軌跡與通過上述一個導向機構移動的門的移動軌跡相同的導向部,并且設置在上述一扇門上的導輥沿該導向部移動。
發(fā)明效果在第1項發(fā)明中,由于在框體頂板的上表面?zhèn)?外側)和底板的下表面?zhèn)?外側)設有導向機構,因此,至少框體內(nèi)部仍為以往結構,因而能夠使用以往的框體。
在第2項發(fā)明中,由于使臂部件的卡合部與設置在靜止的部件上的圓弧導向部上相卡合,因此,在臂部件從關閉位置轉動至打開位置時,能夠防止移動部件的移動。這樣,在一扇門處于完全關閉位置的情況下,第2中心軸線位于第1中心軸線的斜前方,因此若向處于左右方向的打開方向推動這扇門,則臂部件通過平行曲柄機構向前側推出其第2中心軸線并使其向打開方向轉動。即,除了能夠通過向處于左右方向的打開方向進行推動的一次動作打開其中一扇門以外,還能夠使臂部件以規(guī)定角度可靠轉動,并能夠以使其中一扇門位于另一扇門前側所需的量而自動向前方推動其中一扇門。另外,由于設有限制在打開位置處的臂部件繞第1中心軸線進一步轉動的臂部件過度轉動限制單元,因此,能夠達到保持上述向前方的所需量的狀態(tài)。
在第3項發(fā)明中,由于臂部件在使其卡合部沿上述圓弧導向部轉動至其終端的打開位置處,該卡合部等的臂部件的任一處卡定在上述移動體上,因此能夠限制臂部件繞第1中心軸線的進一步轉動。
在第4項發(fā)明中,由于通過另外設置的軸支承在移動體上并由彈簧施力的轉動部件,能夠防止轉動至打開位置的臂部件的返回轉動,因此,可以與上述臂部件過度轉動限制單元一起使臂部件向打開其中一扇門的方向轉動并相對于移動體到達和保持一定狀態(tài)(打開位置狀態(tài))。因此,能夠與移動體一起沿左右方向的打開方向移動并且可靠地打開一扇門。
在第5項發(fā)明中,由于在打開位置處,上述第2中心軸線位于超過上述前后方向線的位置處,因此,由一扇門向前移動產(chǎn)生的伸出量超過最大值后會減小一些。所以,在其中一扇門處于完全打開的情況下,為了通過振動等使這扇門向完全關閉位置的方向返回,必須使伸出量暫時超過最大值后再次減小,由于不易引起這種變化,所以能夠穩(wěn)定保持完全打開位置狀態(tài)。
由于第6項發(fā)明的拉伸施力單元或推壓施力單元起到使臂部件向其關閉位置方向轉動的作用,因此,能夠將一扇門穩(wěn)定地保持在完全關閉的狀態(tài)。另外,在上述臂部件從關閉位置開始繞第1中心軸線轉動上述規(guī)定角度的狀態(tài)下,能夠防止臂部件向關閉位置方向返回移動。
在第7項發(fā)明中,由于設置在第1中心軸線前側位置處的輥從下側支承板狀臂部件,因此,前端作用有門載荷的懸臂狀臂部件能夠避免在第1中心軸線之前的部分向下傾斜,以致一邊摩擦下側移動體,一邊轉動。由于通過臂部件的轉動使以轉動軸心朝向第1中心軸線的方向設置的輥聯(lián)動轉動,因此臂部件能夠順利轉動。即,能夠順利進行門的開閉動作。
在第8項發(fā)明中,由于第7項發(fā)明的輥通過轉動軸心的斷面形狀為梯形即圓錐臺輥,其梯形的長邊與短邊的各個長度比和各個邊的中點與第1中心軸線之間的距離成正比,因此,輥外周上的各個位置處的轉動速度與距第1中心軸線的距離成正比。另一方面,臂部件各個部位的轉動速度與距第1中心軸線的距離(轉動半徑)成正比。因此,在輥與臂部件里面接觸的圓錐臺上的母線各位置處的輥的各個部位的速度與同其抵接的臂部件里面各個部位的速度相一致,由此能夠防止產(chǎn)生滑動,從而臂部件可以非常順利地轉動。
在第9項發(fā)明中,由于一個導向機構與另一導向機構通過縱向設置的桿件聯(lián)動,因此,門能夠順利移動。
在第10項發(fā)明中,由于上下導向機構中僅一個為上述一個導向機構,另一導向機構為簡單從動于一個導向機構的導向機構,該從動導向機構簡單,因此能夠降低儲物箱的成本,同時易于制造。
圖1為本發(fā)明的儲物箱的上面圖和正面圖。
圖2為圖1的B部的透視平面圖。
圖3為沿圖2中的線C-C的示意性橫向剖面圖,其顯示了主要的結構件。
圖4為使門從圖2的狀態(tài)打開規(guī)定量并使臂部件達到打開位置的透視平面圖。
圖5為在從圖4的狀態(tài)進一步打開門的位置處的透視平面圖。
圖6為可以在上側或下側使用的導向機構的平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顯示了本發(fā)明的儲物箱的1個例子,該儲物箱可通過右側門12A以及左側門12B這兩扇門開閉1個框體10的前面開口部。(b)為正面圖,(a)為上面圖。在框體的頂板10A的上表面?zhèn)裙潭ㄔO有上側導向機構的機構箱體14;在底板10B的下表面?zhèn)裙潭ㄔO有下側導向機構的機構箱體14’。參考標號16為底座。也可將下側導向機構的機構箱體14’制造成兼作為底座。
由于各扇門的導向機構呈左右對稱關系,因此,下面僅對右側門(其中一個門)12A進行說明。圖2為從圖1中B部的機構箱體的頂板部透視的平面圖,其顯示了上側導向機構的主要結構部件。圖3為沿圖2中的線C-C的示意性橫向剖面圖,其顯示了主要的結構件。在機構箱體上固定設置沿左右方向延伸的導軌20。在平面視圖中為矩形的端部側的移動體22上設置4個輥R,并且這些輥可以沿導軌20以左右方向移動。另外,在圖1的B’部同樣也設置具有輥的矩形中央側移動體,兩個移動體通過連接部件RB固定連接并構成本發(fā)明所述的移動體。下面,若不特別說明,則將端部側移動體稱為移動體22。
相對于上述移動體22,可繞上下方向的第1中心軸線J1自由轉動地軸支承板狀臂部件24的一端附近。另外,在門12A的端部附近,可繞上下方向的第2中心軸線J2自由轉動地軸支承臂部件24的另一端附近。另一側臂部件24’的一端附近也軸支承在中央側移動體上,該另一側臂部件的另一端附近軸支承在門12A上,通過由連接部件連接這些端部側移動體22和中央側移動體所形成的本發(fā)明所述的廣義的移動體、門12A、臂部件24以及另一側部件24’構成平行曲柄機構。
如圖2所示,在門12A處于完全關閉位置的情況下,在圖2中,第2中心軸線J2位于通過第1中心軸線J1的左右方向線與前后方向線之間的偏向框體10的側面的斜前側。在該例子中,連接2個軸線J1、J2的線L1相對于左右方向線的角度θ1為48度,可以為20度~70度,優(yōu)選為35度~55度。通過該位置關系,在打開門12A時,若握住把手T施加使門向左右方向(此處,為向左)移動的力,則在所述平行曲柄機構的作用下,門12A也會向前移動規(guī)定量。在該移動量超過鄰近的左側門12B的門厚度的位置處,使臂部件24的轉動停止即可。如后面所述,圖4所示的角度θ2為確保向該前方的必需移動量的位置。
下面說明的部件為設置在B部上的物體,除了靜止部件26以外,其也可以設置在B’部上。
在移動體的大致中央?yún)^(qū)域,沿移動體的厚度方向貫穿設置以第1中心軸線J1為中心的圓弧導向孔M1。另外,在后面所述的圖5中可明顯看到,在相對于框體10或導軌20定位的靜止部件26上作為圓弧導向部也設置了圓弧導向槽M1’,其具有在門12A處于完全關閉位置時與上述圓弧導向孔M1的下側重疊的位置關系。另一方面,在臂部件24上,在與上述圓弧導向孔M1對應的位置處,向下豎立設置卡合部24J,其在處于門完全關閉位置的臂部件的閉合位置處與圓弧導向孔M1和圓弧導向槽M1’卡合。
在打開門12A時,在已說明的平行曲柄機構的作用下,臂部件24從圖2的關閉位置朝圖4的打開位置、以第1中心軸線J1為中心轉動。此時,通過圓弧導向槽M1’引導著卡合部24J從移動體22的圓弧導向孔MI的起始端M1A移動至終端M1B。若卡合部24J位于圓弧導向孔M1的終端M1B1,則上述圓弧導向槽M1’達到終端,從而結束與卡合部24J的卡合導向,并打開該卡合部。因此,在臂部件24的卡合部24J到達作為其打開位置的終端M1B的打開位置處,移動體22到達解除了靜止部件26借助臂部件22的卡合部24J所形成的約束狀態(tài)。因此,在達到圖4的狀態(tài)之后,若向左進一步推動門12A,則門12A與移動體22一起向左移動,以到達圖5的狀態(tài)。另外,圓弧導向孔M1的終端M1B起到臂部件24中通過卡合部24J形成的臂部件過度轉動限制單元的作用。
在該例子中,如圖2和圖4所示,設置可繞移動體22的規(guī)定位置處的第3中心軸線J3自由轉動地軸支承的轉動部件30。在該轉動部件的規(guī)定位置的下表面?zhèn)蓉Q立設置向下的軸30J。另外,在移動體22的規(guī)定位置處設置以第3中心軸線J3為中心的圓弧槽M2,并使其與上述軸30J卡合。因此,轉動部件30在圓弧槽M2內(nèi)可以在其軸30J的活動范圍內(nèi)自由轉動。進而,在圖2或圖4中,通過圖中未示出的彈簧件以逆時針方向始終對該轉動部件30施力。因此,如圖5所示,軸30J位于圓弧槽M2的圖5中的右端位置處。但是,在移動體22位于導軌20的端部的情況下,即,在從臂部件24處于關閉位置的圖2的狀態(tài)至處于打開位置的圖4的狀態(tài)之間,軸30J與靜止部件26的抵接部26T抵接,以便克服彈簧部件的作用力而被向圖2的左側推動,從而位于圓弧槽M2的左端或其附近。
然而,若從圖4的狀態(tài)施加使門12A向左移動的力,則軸30J不會與靜止部件26的抵接部26T產(chǎn)生干涉,并且,在彈簧部件的作用力的作用下被推至圓弧槽M2的右端且停止在該位置處。遠離該停止位置的轉動部件30的第3中心軸線J3的端部以接近上述卡合部24J的尺寸形成。因此,能夠防止臂部件24從其打開位置向關閉位置的方向返回的轉動。
另外,在本實施例中設有壓縮彈簧28。即,在圖2的平面視圖中,在關閉位置處的臂部件24的卡合部24J的位置與作為圓弧導向部的圓弧導向槽M1’的終端位置的連接線段上的點同第1中心軸線J1的連線上,相對于該線段在與第1中心軸線J1相反一側(遠離側)的移動體22上具有第4中心軸線J4并自由轉動地設置活塞28P的一端。另外,在臂部件的卡合部24J上設置可自由轉動地設有頭部的氣缸28S。在將壓縮彈簧28外裝在上述活塞上的同時,也將其插入氣缸內(nèi),以使各個端部分別位于第4中心軸線J4一側和卡合部24J一側,從而能夠始終施加推壓力。
由于臂部件24的卡合部24J在臂部件的關閉位置處(即,在門12A完全關閉的位置處),相對于第1中心軸線J1和第4中心軸線J4的連線,位于儲物箱的里側,因此,壓縮彈簧28對卡合部24J的推壓作用力能夠防止臂部件24朝打開方向移動。即,能夠實現(xiàn)使門12A保持在完全關閉位置處的作用。另外,在臂部件24處于圖4所示的打開位置處的情況下,卡合部24J位于圓弧導向槽M1’的終端位置處,即位于圓弧導向孔M1的終端M1B處,該位置的卡合部24J相對于第1中心軸線J1和第4中心軸線J4的連線位于儲物箱的面前一側,因此,壓縮彈簧28對卡合部24J的推壓作用力能夠防止處于關閉位置的臂部件24朝關閉位置返回轉動。所以,在門12A處于與相鄰的門12B的前側重疊的完全打開位置處的情況下,能夠實現(xiàn)維持其完全打開狀態(tài)的作用。
雖然上面以使用了壓縮彈簧28的推壓施力單元為例進行了說明,但也可使用作為拉伸施力單元的拉伸彈簧。在這種情況下,第4中心軸線J4相對于上述線段設置在第1中心軸線J1的一側(接近側)。并且,代替壓縮彈簧28,也可使用拉伸彈簧。在使用拉伸彈簧的情況下,無需活塞和氣缸的各個部件。其作用效果與使用上述壓縮彈簧28的情況相同。
另外,在該實施例中,打開位置的臂部件24中的第1中心軸線J1和第2中心軸線J2的連線L2超過前后方向線的角度為θ2。即,雖然在第2中心軸線J2達到通過第1中心軸線J1的前后方向線上時,由臂部件繞第1中心軸線轉動而使門12A向面前一側(前方)移動所產(chǎn)生的伸出量達到最大,但是使其在超過角度θ2的位置處達到打開位置。在該實施例中,角度θ2為13度。角度θ2優(yōu)選為5度~20度。門12A向前方的移動伸出量超過最大值后會減小一些。所以,在門處于完全打開位置的情況下,為了通過振動等使該門12A向完全關閉位置的方向返回,必須使伸出量暫時超過最大值后再次減小,由于不易引起這種變化,所以能夠穩(wěn)定保持完全打開位置狀態(tài)。
由于通過板狀臂部件24以懸臂狀保持門12A,因此,在由于門的重量導致臂部件不能保持水平狀態(tài)而傾斜時,也不會產(chǎn)生與移動體22的表面抵接等不良情況。因此,為了支承臂部件24,在第1中心軸線J1前方的移動體部位上設置輥32。該輥的轉動軸心J5在平面視圖中以朝第1中心軸線J1的方向設定,該輥的外周面與臂部件24的里面抵接,以便通過該臂部件的轉動使輥聯(lián)動轉動。
該輥32為圓錐臺形。由通過轉動中心的平面切斷的梯形的短邊即上底32A與長邊即下底32B的長度,與從各個位置至第1中心軸線J1的距離成正比。即,由于由該輥轉動產(chǎn)生的輥32與臂部件24接觸的母線各個位置處的輥外周的轉動速度比,和與上述輥的母線各位置接觸的臂部件各位置的繞第1中心軸線J1的轉動速度比相同,因此在通過與臂部件里面接觸而使輥轉動的情況下,在與輥接觸的輥母線上不會產(chǎn)生滑動。所以,輥32能夠承受經(jīng)由板狀臂部件24受到的門的載荷,同時能夠非常順利地轉動。由于輥為圓錐臺形,所以輥的母線與臂部件的里面抵接,所以其在側視圖中的轉動軸心J5朝向第1中心軸線J1并且以對應梯形的上底與下底的長度差的角度傾斜。
上面對上側導向機構進行了說明,下側導向機構也相同。即,仍可以使用與上側導向機構相同的機構。但是,為了降低成本,也可以簡化機構。例如,圖2、圖4及圖5所示的導向機構僅僅用于圖1的B部,在B’部采用僅具有與端部側移動體22固定連接的中央側移動體以及用于形成已說明的平行曲柄機構的另一側臂部件的機構,下側導向機構的b部以及b’部也可采用與該B’部相同的簡單機構。相反,在b部設置圖2、圖4以及圖5所示的導向機構,b’部、B部以及B’部也可采用上述的簡單機構。
但是,在門12A的豎直長度尺寸較長等情況下,為了確保上側導向機構與下側導向機構能夠彼此不延遲地聯(lián)動,最好設法使分別具有平行曲柄機構的上下導向機構聯(lián)動。因此,如圖2所示,在接近門12A的第2中心軸線J2的位置處設置沿上下方向延伸的桿件34。另外,在繞第2中心軸線J2轉動的同時與臂部件24一起轉動的軸部件上,設置與該軸部件一起轉動的正齒輪HG1(圖3)。在上述桿件34上安裝與該正齒輪HG1嚙合的另一正齒輪,從而使桿件34一同轉動。另一方面,在桿件34的下側部以及下側導向機構的軸部件上也設有一對正齒輪,其中該下側導向機構的軸部件在繞第2中心軸線J2轉動的同時與臂部件一起轉動。因此,桿件34的轉動會傳遞至下側導向機構。以此方式,使具有平行曲柄機構的上側導向機構和下側導向機構聯(lián)動,從而各部分的移動不會產(chǎn)生延遲,由此門可以順利開閉。
也可以僅在上側導向機構或下側導向機構之一使用以上說明的圖2等所示的使用了平行曲柄機構的導向機構,而在另一方上使用圖6所示的簡單進行隨動的導向機構。即,沿左右方向設置導槽40,其形狀追隨由平行機構驅動的門12A的動作。在與門1 2A的臂部件以及另一臂部件相應的位置處,分別設置固定在門12A上的固定臂25’以及另一固定臂25”,在與上述導槽40接觸的部位處預先設置導輥R’,R”。作為一側的導向機構,若采用特別簡單的導向機構,則能夠降低儲物箱的整體成本。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不能使用采用了上述桿件34的上下聯(lián)動機構。
與圖1的例子不同,也可以左右同時設置2個可通過1扇門使前面開口部開閉的具有相同縱橫尺寸的框體,并在這2個框體的兩頂板上設置了設有上側導向機構的機構箱體14,在兩底板下側設置了設有下側導向機構的機構箱體14’。不言而喻,也可以并排設置任意組的這些組合。
工業(yè)實用性本發(fā)明可用于以并排設有2個通過1扇門開閉前面開口部的框體為單位或以通過作為平板門的2扇門開閉前面開口部的1個框體為單位的儲物箱。
權利要求
1.儲物箱,其特征在于其左右并排設有使左右門(12A、12B)的縱向邊緣部相對而封閉1個框體(10)的前面開口部或通過1扇門封閉所述開口部的框體,在打開左側門或右側門中的一扇門(12A、12B)的情況下,隨著使這扇門沿左右方向移動的動作與另一扇門(12B、12A)的前側重疊而打開前面開口部的門導向單元,具有設置在所述1個或2個框體的頂板(10A)的上表面?zhèn)鹊纳蟼葘驒C構以及設置在所述1個或2個框體的底板(10B)的下表面?zhèn)鹊南聜葘驒C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物箱,其中所述上側導向機構和下側導向機構中的其中一個導向機構具有由框體(10)保持的沿左右方向延伸的導軌(20);沿該導軌移動的移動體(22、RB);臂部件(24),該臂部件可繞第1中心軸線(J1)轉動地軸支承在該移動體上,并且可繞第2中心軸線(J2)轉動地軸支承在所述一扇門上;另一側臂部件(24’),與該臂部件、所述移動體以及所述一扇門一起形成平行曲柄機構;圓弧導向部(M1’),其設置在與所述框體或導軌一體形成、或保持在其上的部件(26)上,與所述臂部件的卡合部(24J)卡合;并且當所述一扇門處于完全關閉位置時,在以所述第1中心軸線為中心的圓弧上,若臂部件從與這扇門的完全關閉位置對應的關閉位置開始繞所述第1中心軸線轉動到規(guī)定的打開位置,則達到終端,打開該臂部件的卡合部;和臂部件過度轉動限制單元(24J、M1B),其用于限制所述打開位置的臂部件繞第1中心軸線的進一步轉動;在所述一扇門處于完全關閉位置的情況下,所述第2中心軸線位于通過所述第1中心軸線的左右方向線與前后方向線之間的斜前側。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儲物箱,其中,所述臂部件過度轉動限制單元的結構如下在臂部件沿所述圓弧導向部轉動至其終端的所述打開位置處,該臂部件卡定在所述移動體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儲物箱,其中其還設有軸支承在所述移動體上的轉動部件(30),始終通過彈簧單元沿規(guī)定轉動方向施力,并且通過使該轉動部件與所述移動體的規(guī)定部位抵接而限制該轉動部件的施力轉動,該位置被限制的轉動部件能夠限制處于所述打開位置的臂部件向所述關閉位置方向的返回轉動,在所述一扇門的完全關閉位置處,所述轉動部件通過抵接在與所述框體或導軌一體形成、或保持在其上的所述部件(26、26T)上,克服所述彈簧單元的作用力而進行退避轉動。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儲物箱,其中在所述打開位置處,所述第2中心軸線位于超過所述方向線的位置處。
6.根據(jù)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儲物箱,其中其設有拉伸施力單元或推壓施力單元(28、28P、28S),該單元的一端設置在所述移動體上,該移動體位于所述關閉位置處的所述臂部件的卡合部的位置與所述圓弧導向部的終端位置的連接線段上的點同所述第1中心軸線的連線上,該單元的另一端設置在所述臂部件的卡合部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儲物箱,其中其設有拉伸施力單元或推壓施力單元(28、28P、28S),該單元的一端設置在所述移動體上,該移動體位于所述關閉位置處的所述臂部件的卡合部的位置與所述圓弧導向部的終端位置的連接線段上的點同所述第1中心軸線的連線上,該單元的另一端設置在所述臂部件的卡合部上。
8.根據(jù)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儲物箱,其中所述臂部件為設置在所述移動體上側的板狀部件;在所述第1中心軸線前側的位置,以轉動軸心朝向第1中心軸線的方向將輥(32)設置在該移動體上,該輥的外周面與所述臂部件的里面抵接,通過該臂部件的轉動使輥可自由轉動。
9.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儲物箱,其中所述臂部件為設置在所述移動體上側的板狀部件;在所述第1中心軸線前側的位置,以轉動軸心朝向第1中心軸線的方向將輥(32)設置在該移動體上,該輥的外周面與所述臂部件的里面抵接,通過該臂部件的轉動使輥可自由轉動。
10.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儲物箱,其中所述臂部件為設置在所述移動體上側的板狀部件;在所述第1中心軸線前側的位置,以轉動軸心朝向第1中心軸線的方向將輥(32)設置在該移動體上,該輥的外周面與所述臂部件的里面抵接,通過該臂部件的轉動使輥可自由轉動。
11.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儲物箱,其中所述臂部件為設置在所述移動體上側的板狀部件;在所述第1中心軸線前側的位置,以轉動軸心朝向第1中心軸線的方向將輥(32)設置在該移動體上,該輥的外周面與所述臂部件的里面抵接,通過該臂部件的轉動使輥可自由轉動。
12.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儲物箱,其中所述輥的通過其轉動軸心(J5)的斷面形狀為梯形,其梯形的長邊(32B)與短邊(32A)的各個長度比和各個邊的中點與第1中心軸線之間的距離成正比。
13.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儲物箱,其中所述輥的通過其轉動軸心(J5)的斷面形狀為梯形,其梯形的長邊(32B)與短邊(32A)的各個長度比和各個邊的中點與第1中心軸線之間的距離成正比。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儲物箱,其中所述輥的通過其轉動軸心(J5)的斷面形狀為梯形,其梯形的長邊(32B)與短邊(32A)的各個長度比和各個邊的中點與第1中心軸線之間的距離成正比。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儲物箱,其中所述輥的通過其轉動軸心(J5)的斷面形狀為梯形,其梯形的長邊(32B)與短邊(32A)的各個長度比和各個邊的中點與第1中心軸線之間的距離成正比。
16.根據(jù)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儲物箱,其中以所述一個導向機構作為上側導向機構或下側導向機構,另一個導向機構具有臂部件、移動體、一扇門以及另一側臂部件而形成平行曲柄機構,縱向設置的桿件(34)在其一端側設有隨著所述一個導向機構的臂部件繞所述第2中心軸線轉動而從動轉動的齒輪,將該桿件(34)的轉動傳遞至位于該桿件另一端側的所述另一導向機構的所述臂部件而使其聯(lián)動。
1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儲物箱,其中以所述一個導向機構作為上側導向機構或下側導向機構,另一個導向機構具有臂部件、移動體、一扇門以及另一側臂部件而形成平行曲柄機構,縱向設置的桿件(34)在其一端側設有隨著所述一個導向機構的臂部件繞所述第2中心軸線轉動而從動轉動的齒輪,將該桿件(34)的轉動傳遞至位于該桿件另一端側的所述另一導向機構的所述臂部件而使其聯(lián)動。
1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儲物箱,其中以所述一個導向機構作為上側導向機構或下側導向機構,另一個導向機構具有臂部件、移動體、一扇門以及另一側臂部件而形成平行曲柄機構,縱向設置的桿件(34)在其一端側設有隨著所述一個導向機構的臂部件繞所述第2中心軸線轉動而從動轉動的齒輪,將該桿件(34)的轉動傳遞至位于該桿件另一端側的所述另一導向機構的所述臂部件而使其聯(lián)動。
1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儲物箱,其中以所述一個導向機構作為上側導向機構或下側導向機構,另一個導向機構具有臂部件、移動體、一扇門以及另一側臂部件而形成平行曲柄機構,縱向設置的桿件(34)在其一端側設有隨著所述一個導向機構的臂部件繞所述第2中心軸線轉動而從動轉動的齒輪,將該桿件(34)的轉動傳遞至位于該桿件另一端側的所述另一導向機構的所述臂部件而使其聯(lián)動。
20.根據(jù)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儲物箱,其中僅所述上側導向機構或所述下側導向機構作為所述一個導向機構;另一導向機構設有軌跡與通過所述一個導向機構進行移動的門的移動軌跡相同的導向部(40),并且設置在所述一扇門上的導輥(R’、R”)沿該導向部移動。
21.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儲物箱,其中僅所述上側導向機構或所述下側導向機構作為所述一個導向機構;另一導向機構,設有軌跡與通過所述一個導向機構移動的門的移動軌跡相同的導向部(40)并且設置在所述一扇門上的導輥(R’、R”)沿該導向部移動。
22.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儲物箱,其中僅所述上側導向機構或所述下側導向機構作為所述一個導向機構;另一導向機構設有軌跡與通過所述一個導向機構移動的門的移動軌跡相同的導向部(40),并且設置在所述一扇門上的導輥(R’、R”)沿該導向部移動。
23.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儲物箱,其中僅所述上側導向機構或所述下側導向機構作為所述一個導向機構;另一導向機構設有軌跡與通過所述一個導向機構移動的門的移動軌跡相同的導向部(40),并且設置在所述一扇門上的導輥(R’、R”)沿該導向部移動。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儲物箱,其內(nèi)部仍然可以利用以往的儲物箱的框體,并且使用了包括并排設置1扇門的儲物箱的情況的廣義平板門。這種儲物箱的結構為左右并排設有使左右門(12A、12B)的縱向邊緣部相對而封閉1個框體(10)的前面開口部或通過1扇門封閉所述開口部的框體,在打開左側門或右側門中的一扇門(12A、12B)的情況下,隨著這扇門沿左右方向移動的動作與另一扇門(12B、12A)的前側重疊而打開前面開口部的門導向單元,具有設置在所述1個或2個框體的頂板(10A)上表面?zhèn)鹊纳蟼葘驒C構以及設置在所述1個或2個框體的底板(10B)下表面?zhèn)鹊南聜葘驒C構。
文檔編號E05D15/10GK101081652SQ20071010812
公開日2007年12月5日 申請日期2007年5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5月31日
發(fā)明者李丁 申請人:共榮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