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層樓房垃圾排放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對多層樓房垃圾排放處理的簡易設置。
技術背景現(xiàn)代社會,高樓林立,多層商品房比比皆是,居住于高樓的人們,經常需要將垃圾 從所住高樓層提攜至底層傾倒,非常麻煩,下樓過程中,有時還會不慎掉出垃圾,甚至因垃 圾袋有破損而漏出袋中湯水;高樓底層樓梯口或過道口也擺放著一只只收集垃圾的大垃圾 桶,散發(fā)出一陣陣難聞的臭氣,極大地污染和影響居住環(huán)境,帶來許多不便和環(huán)保問題。過 去曾有一些高樓垃圾運送處理裝置的設計,但有些是靠電力輸送的,極耗能源,即使是不需 電力的,也是結構復雜,包括什么輸送機構、導引機構等等,生產成本較高,特別是因內部結 構復雜而體積較大,在寸土如金的當今時代,更是難以普及推廣。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層樓房垃圾排放裝置,可以方便地處理多層樓 房垃圾,非常環(huán)保,而又結構簡單、占地極微。其特征是所述多層樓房垃圾排放裝置的主體 是由一個垃圾收集箱連接輸送管道組成的。一層樓只需一根管道和一個三通接口,輸送管 道和三通接口還可以自由裝卸。本實用新型造價低廉,而且運送和安裝都很方便,易于推廣 普及。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構造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主要包括垃圾收集箱(1)和輸送管道(2)。垃圾收集箱
(I)上方靠墻的一邊設置一個內開螺紋的管道接口(8),與外開螺紋的輸送管道(2)連接在一起。每層樓用一根輸送管道(2),輸送管道(2)可用直徑約30厘米的PPC塑料管制成, 每根長約3米,具體視樓層高度而定。輸送管道(2)之間用三通接口(7)連接,輸送管道(2) 兩端外開螺紋,三通接口(7)兩端內開螺紋,使之能嚴絲合縫地安裝連接在一起,并且接口 應處于每層樓板高約1米的地方。三通接口(7)側向開口即為垃圾進口(3),垃圾進口(3) 應略向上傾斜,便于人們傾倒垃圾,平常不倒垃圾時,垃圾進口(3)上用一個大小剛好的外 蓋(4)蓋住,使不良氣味不會散發(fā)出來。最頂層的輸送管道(2)上端也用一個頂蓋(5)蓋 住,頂蓋(5)側向有一些出氣孔(6),頂蓋(5)的作用是使雨水不會流進輸送管道(2),又能 使垃圾收集箱(1)內的不良氣味散發(fā)出去。垃圾收集箱(1)靠外的一個側面開一條垃圾出料門(10),垃圾出料門(10)用合葉
(II)安裝連接一面大小相當的門板(12),門板(12)上適當位置設置一個門鎖及拉手(13)。
3另外,為了使門板(12)和垃圾出料門(10)能夠關閉得更緊密,在垃圾出料門(10)四邊各 加裝一道門框襯邊(9)。 本實用新型因輸送管道(2)較小,所以可以安裝在樓梯的適當位置,也可安裝在 住戶的廚房或衛(wèi)生間內,便于人們傾倒垃圾;垃圾收集箱(1)可安裝在底層樓道口或其他 相應位置,便于清潔工人裝運垃圾,使整個樓道和小區(qū)永遠保持清潔舒適的美好環(huán)境。
權利要求一種多層樓房垃圾排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層樓房垃圾排放裝置主要包括垃圾收集箱(1)和輸送管道(2),垃圾收集箱(1)上方靠墻的一邊設有一個內開螺紋的管道接口(8),與外開螺紋的輸送管道(2)連接在一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層樓房垃圾排放裝置,其特征在于輸送管道(2)之間用 三通接口(7)連接,輸送管道(2)兩端外開螺紋,三通接口(7)兩端內開螺紋,三通接口(7) 側向開口即為垃圾進口(3),垃圾進口(3)略向上傾斜。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層樓房垃圾排放裝置,其特征在于垃圾進口(3)上 有一個外蓋(4)蓋住,最頂層的輸送管道(2)上端也有一個頂蓋(5)蓋住,頂蓋(5)側向有 一些出氣孔(6)。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層樓房垃圾排放裝置,其特征在于垃圾收集箱(1)靠外 的一個側面開有一條垃圾出料門(10),垃圾出料門(10)用合葉(11)安裝連接有一面門板 (12),門板(12)上適當位置設有一個門鎖及拉手(13),垃圾出料門(10)四邊各裝有一道門 框襯邊(9)。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層樓房垃圾排放裝置,可以方便地處理多層樓房垃圾,非常環(huán)保,而又結構簡單、占地極微。其特征是所述多層樓房垃圾排放裝置的主體是由一個垃圾收集箱連接輸送管道組成的。一層樓只需一根輸送管道和一個三通接口,輸送管道和三通接口還可以自由裝卸。輸送管道可以安裝在樓梯的適當位置,也可安裝在住戶的廚房或衛(wèi)生間內,便于人們傾倒垃圾;垃圾收集箱可安裝在底層樓道下或其他相應位置,密封衛(wèi)生,又便于清潔工人裝運垃圾,使整個樓道和小區(qū)永遠保持清潔舒適的美好環(huán)境。本實用新型造價低廉,而且運送和安裝都很方便,易于推廣普及。
文檔編號E04F17/10GK201627341SQ201020167018
公開日2010年11月10日 申請日期2010年3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3月26日
發(fā)明者陳東彩 申請人:陳東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