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組合地板的拼裝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地板,尤其是地板板條之間或板塊之間的一種拼裝結構。
一般地板的拼裝采用單企口結構形式,所謂單企口是相拼裝的兩板條或兩板塊所對應的邊由分別設置的凸緣和凹槽插接并膠粘固定。其缺陷是地板表面有膠粘劑溢出痕跡;脫膠后地板易松動。因此單企口地板拼裝通常輔以釘子固定。一種免釘直鋪式防止粘膠溢出的拼裝結構由實用新型ZL97204635.6所公開,板塊周邊以對邊分設凸緣和凹槽形成上嵌合部,其中長邊凸緣嵌合于相鄰板塊的長邊凹槽,并向縱向平面延伸,短邊同樣如此。在上嵌合部下方周邊以對邊分設副凸緣和副凹槽形成下嵌合部,并在下嵌合部的下方設一層邊緣具有倒角的突層。其作用是相鄰突層銜接后的倒角部分與地面之間形成收存多余粘膠的空間,而下嵌合部凸緣則封閉該空間。所述防止粘膠溢出的拼裝結構可實現(xiàn)其目的且粘接牢固,但存在以下不足板塊每邊均由兩凸緣和兩凹槽及突層構成,導致兩凸緣和凹槽臺肩厚度減小。實踐證明,膠粘鋪設后的地板若拆裝再行鋪設,其凸緣和凹槽及突層斷損率非常高,幾乎不能再用。此外,膠粘固定后的地板塊,其膨脹或收縮的自由度受到限制,因此地板表面平整度易受使用環(huán)境影響。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克服已有技術的缺陷,而提供一種免膠免釘?shù)慕M合地板的拼裝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中包括凸緣和凹槽,其方案是在地板板條兩側邊或板塊周邊分別設置平行的兩個凹槽,本板條或板塊的兩個凸緣與相鄰板條或板塊相應的兩個凹槽插接結合,本板條或板塊的兩個凹槽與相鄰板條或板塊相應的兩個凸緣插接結合。
所說的地板板條兩端分別設有一凸緣和一凹槽,本板條一端的凸緣與相鄰板條一端的凹槽插接結合,本板條另一端的凹槽與另一相鄰板條端部的凸緣插接結合。
所說的凸緣長度和厚度與其所對應凹槽的深度和寬度相同,凸緣的頂棱設有倒角,與其對應的凹槽設置與該倒角相吻合的槽根;凹槽臺肩的頂棱設有倒角,與其對應的凸緣設置與該倒角相吻合的緣根。
本實用新型的拼裝對邊由兩對凸緣和凹槽實現(xiàn)插接結合,不僅結合牢固而免釘免膠,還使拼裝板條之間或板塊之間的水平定位準確,地板表面平整度較高。同時對各板條或板塊的伸縮自由度無限制,拼裝后的板面不出現(xiàn)局部隆起現(xiàn)象。更明顯的是本拼裝結構可實現(xiàn)地板無損傷拆裝再鋪設。
下面結合實施例及其
本實用新型。
附圖1地板板條拼裝結構示意圖附圖2地板板塊拼裝結構示意圖圖1所示是地板板條的截面圖。該實施例是在板條的兩側邊分別設置平行的兩凸緣2和兩凹槽3。拼裝時,該板條的兩凸緣2與另一板條的相對應的兩凹槽插接結合,該板條的兩凹槽3與另一板條的相對應的兩凸緣插接結合。如此可見,各板條相應兩側邊結構完全相同。為結合緊密,凸緣2的長度及厚度與相對應的凹槽深度及寬度相同,本實施例的兩凸緣2為等尺寸設計。
為便于插接,圖1中各凸緣2的頂棱2a設有倒角,該板條的與另一板條設有導角的各凸緣相結合的各凹槽3的槽根3b的形狀與凸緣倒角相吻合。同時,本板條1的各凹槽臺肩頂棱3a也設有倒角,與其接合的另一板條的相應凸緣的緣根2b的形狀與臺肩頂棱倒角相吻合。
圖1板條的兩端分別設有與已有技術相同的一凸緣和一凹槽,并分別與其相接的另外板條的凹槽和凸緣插接結合(附圖未示出)。
圖2實施例,是等腰三角形板塊4的拼裝結構,右側板塊的底邊設有平行兩凸緣5,各直角邊均設有平行的虛線所示的兩凹槽6,左側板塊的底邊設有與右側板塊底邊的兩凸緣5相插接結合的虛線所示的兩凹槽6,該板塊的直角邊均設有兩凸緣5。本實施例的各直角邊的兩凸緣或兩凹槽與相鄰板塊的相應的兩凹槽或兩凸緣插接結合,各凸緣和凹槽的其它結構同圖1實施例不再贅述。
權利要求1.組合地板的拼裝結構,由板條或板塊及其凸緣和凹槽所組成,其特征在于在板條兩側邊或板塊周邊分別設置平行的兩個凹槽,本板條和板塊的兩個凸緣與相鄰板條或板塊的兩個凹槽插接結合,本板條或板塊的兩個凹槽與相鄰板條或板塊的兩個凸緣插接結合。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地板板條兩端分別設有一凸緣和一凹槽,本板條一端的凸緣與相鄰板條一端的凹槽插接結合,本板條另一端凹槽與另一相鄰板條端部的凸緣插接結合。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凸緣其長度和厚度與其所對應的凹槽深度和寬度相同,凸緣的頂棱設有倒角,與其對應的凹槽設置與該倒角相吻合的槽根,凹槽臺肩的頂棱設有例角,與其對應的凸緣設置與該倒角相吻合的緣根。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地板板條之間或板塊之間的拼裝結構,在板條兩側或板塊周邊分別設置平行的兩個凸緣和兩個凹槽,凸緣和凹槽與相鄰板條或板塊的相對應的凹槽和凸緣插接結合。本實用新型的拼裝結構具有結合牢固可免釘免膠,板條或板塊間的定位準確,地板表面平整度較高,板條或板塊的伸縮自由度不受限制,板面不會出現(xiàn)局部隆起現(xiàn)象,尤其是可以無損傷拆裝再鋪設。
文檔編號E04F15/02GK2477735SQ0122711
公開日2002年2月20日 申請日期2001年6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6月13日
發(fā)明者菅學慶 申請人:菅學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