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繩手柄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跳繩,尤其是涉及一種跳繩手柄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跳繩一般由手柄和繩索兩部分組成,其中跳繩手柄大都是整體式結構,即在手柄的一端設有安裝繩索的安裝孔,繩索固定在安裝孔內。這種結構的跳繩手柄雖然結構簡單,但跳繩過程中,繩索不僅容易在空中產生晃動,而且也容易在繩索根部產生扭曲現象,從而影響跳繩的速度,且在繩索損壞時一般需要連同跳繩手柄一并更換。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人們對跳繩的手柄結構進行了改進,如專利號為ZL 200820011958.0(授權公告號為CN 201168368Y)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所公開的《一種跳繩手柄》,該跳繩手柄由手柄、手柄套、繩拴和繩環(huán)組成,手柄與手柄套固定連接,手柄套上部設有繩拴孔,繩拴穿過該繩拴孔與手柄套作轉動連接,繩拴上部設有繩環(huán)孔,繩環(huán)穿過該繩環(huán)孔與繩拴作滑動連接。雖然,該跳繩手柄不僅可以使臂力和腕力均勻傳遞,減小了力的損失并提高了繩索的轉速,而且結構簡單、更換繩索方便,但是,其結構牢固度較差,容易產生手柄和手柄套脫落的現象。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現狀,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牢固并且能更好地與繩索旋轉運動相配合的跳繩手柄結構。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該跳繩手柄結構,包括手柄主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
[0005]手柄接頭,一端固定在所述的手柄主體上,另一端形成凹腔;
[0006]轉軸,轉軸內端伸入所述的凹腔內,在轉軸內端的外周壁上開有環(huán)形限位槽,在轉軸外端開有供繩索固定的安裝孔;
[0007]滾珠,限位在所述的環(huán)形限位槽與凹腔側壁之間;以及
[0008]卡接頭,安裝并固定在所述的凹腔內,該卡接頭具有與凹腔相貫通并供所述轉軸外端穿過的軸向通孔,且所述轉軸與軸向通孔內壁之間留有間隙。
[0009]優(yōu)選地,所述的凹腔內留有供所述滾珠軸向活動的空間。這樣,轉軸在轉動的同時還能進行稍許的軸向移動,進而提高轉軸的靈活性。
[0010]優(yōu)選地,所述轉軸內端的端部形成有與所述凹腔底部相碰的徑向限位盤,且所述徑向限位盤的外徑大于所述軸向通孔的孔徑。
[0011]進一步優(yōu)選,所述的徑向限位盤為圓盤,所述的軸向通孔為圓孔。
[0012]為了使環(huán)形限位槽能對滾珠進行更好地限位,所述環(huán)形限位槽靠近所述卡接頭的一側面為圓臺面。
[0013]滾珠可以有多個,優(yōu)選地,所述的滾珠至少有兩個,并間隔均勻地設置在所述的環(huán)形限位槽內。
[0014]卡接頭可以有多種安裝固定結構,優(yōu)選地,所述卡接頭的內側端伸入并固定在所述的凹腔內,所述卡接頭的外側端外露于所述的凹腔。
[0015]進一步優(yōu)選,所述手柄接頭與手柄主體相固定的一端形成螺桿。這樣,手柄接頭可以通過螺桿方便地安裝在手柄主體上,且連接非常牢固。
[0016]作為上述任一方案的優(yōu)選,所述的手柄主體、手柄接頭、卡接頭、轉軸以及滾珠均為金屬件。采用金屬件后,不僅能保證繩索高速旋轉時的穩(wěn)定性和靈活性,而且較為美觀、精致。
[001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該跳繩手柄結構通過手柄接頭、卡接頭、轉軸及滾珠的相互配合,不僅結構簡單、牢固,裝配快捷、方便,而且轉軸在相對手柄接頭和卡接頭進行轉動的同時還能進行稍許的軸向移動,轉軸的靈活性更高,使得轉軸在跳繩過程中能更好地與繩索的旋轉運動相配合。另外,由于該跳繩手柄能與繩索自由拆裝,因而更換繩索非常方便。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2為圖1中去掉手柄主體后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3為圖2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0021]圖4為圖2的剖視圖;
[0022]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安裝上繩索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24]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施例中的跳繩手柄結構包括手柄主體1、手柄接頭2、卡接頭3、轉軸4和滾珠5,上述部件均為金屬件。其中,手柄接頭2的一端形成螺桿22并通過該螺桿22與手柄主體I螺紋連接固定,手柄接頭2的另一端形成凹腔21。轉軸4內端伸入凹腔21內,轉軸4內端的端部形成有徑向限位盤43,在轉軸內端的外周壁上開有環(huán)形限位槽41,且環(huán)形限位槽41靠近卡接頭3的一側面為圓臺面,在轉軸外端開有供繩索6固定的安裝孔42。滾珠5限位在環(huán)形限位槽41與凹腔21側壁之間,本實施例中,滾珠5至少有兩個并間隔均勻分布,且凹腔21內留有供滾珠5軸向活動的空間,從而保證轉軸4能進行稍許的軸向移動,提高轉軸靈活性??ń宇^3安裝并固定在凹腔21內,卡接頭3的內側端伸入并固定在凹腔21內,卡接頭3的外側端外露于凹腔21,卡接頭3具有與凹腔21相貫通的軸向通孔31,轉軸4外端活動穿過軸向通孔31,即轉軸4與軸向通孔31內壁之間留有間隙,從而保證轉軸4能相對卡接頭3作自由轉動。本實施例中,徑向限位盤43為圓盤,軸向通孔31為圓孔,且該徑向限位盤43的直徑大于軸向通孔31的孔徑。
[0025]該手柄裝配時,首先,將滾珠5放置在轉軸4的環(huán)形限位槽41內;然后,將轉軸4和滾珠5 —并放入手柄接頭2的凹腔21內;之后,將卡接頭3裝配在手柄接頭2上;最后,將手柄接頭2裝配在手柄主體I上。整個裝配快捷、方便。
[0026]該手柄裝配完畢后,卡接頭3與手柄接頭2固定成一體,轉軸4相對于手柄接頭2和卡接頭3可自由轉動。假設初始狀態(tài)下,轉軸4向內移動到底,此時,轉軸4的徑向限位盤43與手柄接頭2凹腔21的底部相碰;在轉軸4向外軸向移動過程中,轉軸4帶動滾珠5向外同步移動;當轉軸4向外移動到底時,徑向限位盤43隨之向外移動至與凹腔21的底部分開,且滾珠5與卡接頭3的內側端面相碰,從而阻止轉軸4進一步向外移動。另外,由于轉軸4與軸向通孔31的內壁之間始終留有間隙,因而轉軸4在未作軸向移動時以及在軸向移動過程中均能相對手柄接頭2及卡接頭3進行自由轉動。這樣,通過轉軸4的軸向移動和自由轉動,在跳繩過程中,繩索6的旋轉運動也不會受到限制,轉軸4能更好地與繩索6的旋轉運動相配合,跳繩更為輕松。
[0027]如圖5所示,跳繩的繩索6可拆卸地安裝在轉軸4的安裝孔42內,跳繩手柄能與繩索6自由拆裝,更換繩索6非常方便。
[0028]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前提下,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多種改型或改進,這些均被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跳繩手柄結構,包括手柄主體(I),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 手柄接頭(2),一端固定在所述的手柄主體(I)上,另一端形成凹腔(21); 轉軸⑷,轉軸⑷內端伸入所述的凹腔(21)內,在轉軸內端的外周壁上開有環(huán)形限位槽(41),在轉軸外端開有供繩索(6)固定的安裝孔(42); 滾珠(5),限位在所述的環(huán)形限位槽(41)與凹腔(21)側壁之間;以及 卡接頭(3),安裝并固定在所述的凹腔(21)內,該卡接頭具有與凹腔(21)相貫通并供所述轉軸⑷外端穿過的軸向通孔(31),且所述轉軸(4)與軸向通孔(31)內壁之間留有間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跳繩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凹腔(21)內留有供所述滾珠(5)軸向活動的空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跳繩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4)內端的端部形成有與所述凹腔(21)底部相碰的徑向限位盤(43),且所述徑向限位盤(43)的外徑大于所述軸向通孔(31)的孔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跳繩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徑向限位盤(43)為圓盤,所述的軸向通孔(31)為圓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跳繩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環(huán)形限位槽(41)靠近所述卡接頭(3)的一側面為圓臺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跳繩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滾珠(5)至少有兩個,并間隔均勻地設置在所述的環(huán)形限位槽(41)內。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跳繩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頭(3)的內側端伸入并固定在所述的凹腔(21)內,所述卡接頭(3)的外側端外露于所述的凹腔(2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跳繩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接頭(2)與手柄主體(I)相固定的一端形成螺桿(22)。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跳繩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主體(I)、手柄接頭(2)、卡接頭(3)、轉軸(4)以及滾珠(5)均為金屬件。
【專利摘要】一種跳繩手柄結構,包括手柄主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手柄接頭、轉軸、滾珠和卡接頭,手柄接頭一端固定在手柄主體上,另一端形成凹腔;轉軸內端伸入凹腔內,在轉軸內端的外周壁上開有環(huán)形限位槽,在轉軸外端開有供繩索固定的安裝孔;滾珠限位在環(huán)形限位槽與凹腔側壁之間;卡接頭安裝并固定在凹腔內,卡接頭具有與凹腔相貫通并供轉軸外端穿過的軸向通孔,且轉軸與軸向通孔內壁之間留有間隙。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該跳繩手柄結構通過手柄接頭、卡接頭、轉軸及滾珠的相互配合,不僅結構簡單、牢固,裝配快捷、方便,而且轉軸在轉動的同時還能進行稍許的軸向移動,轉軸靈活性更高,使得轉軸在跳繩過程中能更好地與繩索的旋轉運動相配合。
【IPC分類】A63B5-20
【公開號】CN204352436
【申請?zhí)枴緾N201520043754
【發(fā)明人】石永潮
【申請人】余姚市飛達文體用品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27日
【申請日】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