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啞鈴組件,包括手握部(1),所述手握部(1)的兩端焊接有加重部(2),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握部(1)中部的表面套接有橡膠套(3),所述手握部(1)的表面還開設有滑槽(4),在滑槽(4)的內部滑動連接有承接件(5),所述加重部(2)上滑動連接有卡緊件(7),所述卡緊件(7)表面與承接件(5)相對應的位置焊接連接件(8),所述加重部(2)通過其表面開設的外螺紋與加固件(9)滑動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啞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接件(5)包括滑動柱(51)和承載柱(52),所述滑動柱(51)通過設置在其底部的滑塊與滑槽(4)滑動連接,所述承載柱(52)套接在滑動柱(51)側面的通孔內并由設置在承載柱(52)表面的限位塊(53)進行固定,所述承載柱(52)遠離滑動柱(51)的一端開設有螺紋槽(54)。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啞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8)包括支架(81),在支架(81)的頂部焊接有連接頭(82),所述連接頭(82)的靠近承接件(5)的一端焊接有與螺紋槽(54)相適配的螺紋柱。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啞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緊件(7)由滑動板(71)和卡緊套(72)焊接而成,所述滑動板(71)的兩端分別與卡緊套(72)的內壁固定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啞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接件(5)的數(shù)量均為四個,且四個承接件(5)分別設置在手握部(1)軸線的兩側。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啞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膠套(3)的兩側分別設置有限位環(huán)。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啞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重部(2)的中部開設有滑動槽(6),且卡緊板(71)滑動連接在滑動槽(6)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