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包括:屏風本體、旋轉柱、連接件、框架、雙面裝飾板和底座,所述屏風本體包括若干個屏風分體,所述連接件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上,所述框架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內,所述旋轉柱設置于所述框架的頂部和底部,所述雙面裝飾板設置于所述框架內,所述底座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的底部。通過上述方式,本發(fā)明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不僅可以變換屏風上的畫面,增加屏風的美觀性,而且還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進行組裝,更加方便人們的使用。
【專利說明】 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紅木家具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
【背景技術】
[0002]屏風,是古時建筑物內部擋風用的一種家具,屏風作為傳統(tǒng)家具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陳設于室內的顯著位置,起到分隔、美化、擋風、協(xié)調等作用。
[0003]但是現在市場上的屏風只能呈現出一種畫面,不能改變,而且普通的屏風使用壽命短,容易損壞,還不具備收藏增值的功能,所以人們需要更加滿足需求的屏風。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通過使用紅木來制作家具設備,具有使用壽命長、收藏價值高、功能豐富、結實耐用等優(yōu)點,同時在紅木家具的應用及普及上有著廣泛的市場前景。
[0005]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
提供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其包括:屏風本體、旋轉柱、連接件、框架、雙面裝飾板和底座,所述屏風本體包括若干個屏風分體,所述連接件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上,所述框架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內,所述旋轉柱設置于所述框架的頂部和底部,所述雙面裝飾板設置于所述框架內,所述底座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的底部。
[0006]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雙面裝飾板與所述旋轉柱相連接。
[0007]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相鄰的兩個所述屏風分體通過所述連接件相連接。
[0008]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相鄰的兩個所述屏風分體為可拆卸連接。
[0009]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屏風本體、雙面裝飾板和底座均由紅木制成。
[0010]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不僅可以變換屏風上的畫面,增加屏風的美觀性,而且還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進行組裝,更加方便人們的使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圖1是本發(fā)明的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一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旋轉柱,2、連接件,3、框架,4、雙面裝飾 板,5、底座,6、屏風分體。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fā)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0013]請參閱圖1,本發(fā)明實施例包括:
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其包括:屏風本體、旋轉柱1、連接件2、框架3、雙面裝飾板4和底座5,所述屏風本體包括若干個屏風分體6,所述連接件2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6上,所述框架3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6內,所述旋轉柱I設置于所述框架3的頂部和底部,所述雙面裝飾板4設置于所述框架3內,所述底座5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6的底部。
[0014]所述雙面裝飾板4與所述旋轉柱I相連接,所述雙面裝飾板4的正面和反面可以雕刻、繪制或者鑲嵌不同的裝飾品,這樣可以增加屏風的功能,也可以增加屏風的美觀性,而且所述雙面裝飾板4的長和寬都小于所述框架3的長和寬,只需要轉動所述雙面裝飾板4就可以隨意的進行切換,方便使用。
[0015]相鄰的兩個所述屏風分體6通過所述連接件2相連接,這樣可以根據實際的使用需求來選擇屏風分體6的數量,方便人們的使用。
[0016]相鄰的兩個所述屏風分體6為可拆卸連接。
[0017]所述屏風本體、雙面裝飾板4和底座5均由紅木制成,這樣可以增加屏風的使用壽命,提聞收減價值。
[0018]本發(fā)明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的有益效果是:不僅可以變換屏風上的畫面,增加屏風的美觀性,而且還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進行組裝,更加方便人們的使用。
[0019]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其特征在于,包括:屏風本體、旋轉柱、連接件、框架、雙面裝飾板和底座,所述屏風本體包括若干個屏風分體,所述連接件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上,所述框架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內,所述旋轉柱設置于所述框架的頂部和底部,所述雙面裝飾板設置于所述框架內,所述底座設置于所述屏風分體的底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其特征在于,所述雙面裝飾板與所述旋轉柱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其特征在于,相鄰的兩個所述屏風分體通過所述連接件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其特征在于,相鄰的兩個所述屏風分體為可拆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紅木屏風,其特征在于,所述屏風本體、雙面裝飾板和底座均由紅木制成。
【文檔編號】A47G9/00GK103735100SQ201410018992
【公開日】2014年4月23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月16日
【發(fā)明者】顏仁明 申請人:常熟市福達紅木家具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