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及炒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烹調炊具領域,具體為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及炒鍋。
背景技術:
目前,炒鍋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廚房用具,其包括炒鍋鍋體、鍋蓋和炒勺。在日常使用炒鍋時,使用者常常會遇到炒勺沒地方可放的問題。要么將炒勺放置于灶臺上,這樣既不衛(wèi)生,又容易滑落;若是食物(特別是肉類)未熟,炒勺放置于碗或盆內,需要用額外的碗及盆。以上這些問題多少給使用者帶來不便。因此,有必要對現(xiàn)有炒鍋鍋蓋結構進行相應的改進。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上述現(xiàn)有炒鍋存在炒勺沒法放置的缺點,提供結構簡單,具有人性化及便捷性的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本實用新型設計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具備獨特外觀的可置炒勺鍋蓋的炒鍋,為廚房炊具增添一縷藝術的氣息。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包括鍋蓋體,所述鍋蓋體上設置有下凹結構,用于放置炒勺。優(yōu)選的,所述下凹結構設置于所述鍋蓋體的頂部正中。優(yōu)選的,所述下凹結構為下凹的長橢圓形狀,使炒勺能夠輕易置于其上,不易滑落。優(yōu)選的,下凹結構采取沖壓成型加工成,工序簡單、節(jié)約材料;優(yōu)選的,所述鍋蓋體上固定有用于操持的蓋柄。優(yōu)選的,所述蓋柄為單頭固定于所述鍋蓋體上。 一種帶可置炒勺的鍋蓋的炒鍋,包括鍋體及與之相配合使用的鍋蓋,所述鍋蓋為可置炒勺的鍋蓋。優(yōu)選的,所述鍋體設有主操持長柄和輔助操持短柄。與現(xiàn)有炒鍋結構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鍋蓋上設置一長橢圓形下凹,可輕易放置炒勺,方便使用者在烹煮過程中炒勺的放置。其一可以避免炒勺放置于灶臺上,既不衛(wèi)生,又容易滑落的缺陷;其二避免因食物(特別是肉類)未熟,炒勺放置于碗或盆內,帶來額外的碗及盆的清洗工作。同時,結構簡單,獨特的下凹結構采用沖壓成型,無需任何輔助性加工及材料,不僅成本低、耐用,而且美觀、獨特,具有一定的藝術氣息。
圖I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帶可置炒勺鍋蓋的炒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帶可置炒勺鍋蓋的炒鍋主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如圖I和圖2所示,包括鍋蓋體2,所述鍋蓋體頂部正中沖壓成型一下凹結構,用于放置炒勺6。優(yōu)選的,所述下凹結構為一長橢圓的下凹形狀,使炒勺能夠輕易置于其上,不易滑落。優(yōu)選的,所述鍋蓋體2上固定有用于操持的蓋柄5。所述蓋柄為單頭固定于所述鍋蓋體上。一種帶可置炒勺鍋蓋的炒鍋,如圖I和圖2所示,包括鍋體I及與之相配合使用的鍋蓋2 ;所述鍋蓋2為所述可置炒勺的鍋蓋。所述鍋體設有主操持長柄3和/或者輔助操 持短柄4。以上所述者,僅為本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當不能以此限定本新型實施的范圍,即大凡依本新型申請專利范圍及新型說明內容所作的簡單的等效變化與修飾,皆仍屬本新型專利涵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包括鍋蓋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體上設置有下凹結構。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凹結構設置于所述鍋蓋體的頂部正中。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凹結構為下凹的長橢圓形狀。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凹結構是采取沖壓成型的。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體上固定有用于操持的蓋柄。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柄為單頭固定于所述鍋蓋體上。
7.—種帶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置炒勺鍋蓋的炒鍋,包括鍋體及與之相配合使用的鍋蓋,所述鍋蓋為上述可置炒勺的鍋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帶可置炒勺鍋蓋的炒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體設有主操持長柄和輔助操持短柄。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可置炒勺的鍋蓋及炒鍋,包括鍋蓋體和蓋柄,所述鍋蓋體上設置有下凹結構;所述下凹結構為下凹的長橢圓形狀。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獨特的下凹結構采用沖壓成型,無需任何輔助性加工及材料,不僅成本低、耐用,而且美觀、獨特,具有一定的藝術氣息。
文檔編號A47J36/06GK202477391SQ201220089760
公開日2012年10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3月9日
發(fā)明者林能超 申請人:廣東中寶炊具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