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股骨髁部位骨折的鎖定螺釘孔瞄準定位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到一種骨科植入物配套手術器械,尤其涉及一種用于股骨髁部位骨折的鎖定螺釘孔瞄準定位板。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眾所周知地,對于股骨髁部位的骨折在臨床上使用股骨髁支持鎖定接骨板固定已廣泛應用。在手術過程中要將骨折處的皮膚切開,而為了將少創(chuàng)傷面積,達到微創(chuàng)的目的,通常是將皮膚切開一個較小的創(chuàng)口,將所需的股骨髁支持骨板插進去,然后再用鎖定接骨螺釘進行固定。因為股骨髁部位骨骼曲率較大,且接骨板位于皮膚表層以下,因而無法目測,故不能準確地找到相對應的鎖定螺釘孔的位置。
[0003]【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上述弊端,提供一種用于股骨髁部位骨折的鎖定螺釘孔瞄準定位板。
[0005]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股骨髁骨折用鎖定螺釘孔瞄準定位板,其包括瞄準定位板和設置于瞄準定位板上的瞄準定位孔。其特征是:瞄準定位板上設置的瞄準定位孔與股骨髁支持骨板上的鎖定螺釘孔位置相同,瞄準定位孔的直徑比接骨板上鎖定螺釘孔的直徑大2?2.5毫米,定位準確的同時便于鎖定接骨螺釘的穿入。手術時,將股骨髁支持骨板插入股骨髁部位的皮膚后,將瞄準定位板附于接骨板的上方,找準接骨板上的一個鎖定螺釘孔的位置,之后將瞄準定位板上相同位置的瞄準定位孔與之相對應,即可準確地找到其他鎖定螺釘孔的位置。
[0006]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
[0007]通過本實用新型的用于股骨髁部位骨折的鎖定螺釘孔瞄準定位板,能在手術中準確快速的在股骨髁支持接骨板上找到相對應的鎖定螺釘孔,且使用方便,從而減輕了患者的痛苦,提高了手術成功率且,同時較小的創(chuàng)口又可大幅縮短患者的康復期。
[0008]【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用于股骨髁部位骨折的鎖定螺釘孔瞄準定位板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2為本實用新型在使用中相對應股骨髁支持骨板的結構示意圖。
[0011]附圖符號說明:
[0012]I:瞄準定位板2:瞄準定位孔
[0013]3:股骨髁支持骨板4:鎖定螺釘孔
[0014]【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內容做進一步說明。
[0016]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用于股骨髁部位骨折的鎖定螺釘孔瞄準定位板,包括瞄準定位板和設置于瞄準定位板之上的瞄準定位孔,瞄準定位板上設置的瞄準定位孔與股骨髁支持骨板上的鎖定螺釘孔位置相同,瞄準定位孔的直徑比接骨板上鎖定螺釘孔的直徑大2?2.5毫米。其包括瞄準定位板I和設置于瞄準定位板上的瞄準定位孔2。瞄準定位板I上設置的瞄準定位孔2與股骨髁支持骨板3上的鎖定螺釘孔4位置相同,瞄準定位孔2的直徑比股骨髁支持骨板3上鎖定螺釘孔4的直徑大2?2.5毫米,定位準確的同時便于鎖定接骨螺釘的插入。手術時,將股骨髁支持骨板3插入股骨髁部位的皮膚后,將瞄準定位板I附于股骨髁支持骨板3上方,找準股骨髁支持骨板3上的一個鎖定螺釘孔4的位置,之后將瞄準定位板I上相同位置的瞄準定位孔2與之相對應,即可準確地找到其他鎖定螺釘孔4的位置。
[0017]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較佳實施例公開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范圍內,當然會利用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成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用于股骨髁部位骨折的鎖定螺釘孔瞄準定位板,包括瞄準定位板和設置于瞄準定位板之上的瞄準定位孔,其特征在于:瞄準定位板上設置的瞄準定位孔與股骨髁支持骨板上的鎖定螺釘孔位置相同,瞄準定位孔的直徑比接骨板上鎖定螺釘孔的直徑大2?2.5毫米。
【專利摘要】一種用于股骨髁部位骨折的鎖定螺釘孔瞄準定位板,包括瞄準定位板和設置于瞄準定位板之上的瞄準定位孔,瞄準定位板上設置的瞄準定位孔與股骨髁支持骨板上的鎖定螺釘孔位置相同,瞄準定位孔的直徑比接骨板上鎖定螺釘孔的直徑大2~2.5毫米。通過本實用新型的用于股骨髁部位骨折的鎖定螺釘孔瞄準定位板,能在手術中準確快速的在股骨髁支持接骨板上找到相對應的鎖定螺釘孔,且使用方便,從而減輕了患者的痛苦,提高了手術成功率且,同時較小的創(chuàng)口又可大幅縮短患者的康復期。
【IPC分類】A61B17-90, A61B17-80
【公開號】CN204446079
【申請?zhí)枴緾N201420863054
【發(fā)明人】張文皓
【申請人】天津正天醫(yī)療器械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8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