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用于醫(yī)療用具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多功能約束帶。
背景技術:
在臨床醫(yī)學上,為防止麻醉未醒、神志不清、昏迷等意識障礙的患者因躁動而發(fā)生墜床、拔管、抓傷、撞傷等意外情況,在征得病人家屬同意的情況下常常使用約束帶對病人進行保護性約束。傳統(tǒng)的約束帶一般為在對邊上設有四個綁帶的長方形帶體,使用時需用帶體把患者的肢體包住后再用綁帶系緊,這種約束帶存在的缺點是:約束后容易滑脫或卷成繩子狀,有時還會造成皮膚的勒傷和擦傷,長時間使用舒適性差。而且患者的手指甲有可能抓傷自己的掌心,或者使皮膚位置出現(xiàn)壓瘡;約束帶固定方式松懈,患者可自行松開約束帶,存在墜床、拔管、抓傷、撞傷等意外情況發(fā)生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避免患者抓傷自己的掌心,避免皮膚位置出現(xiàn)壓瘡,使用方便,固定牢固,安全可靠的多功能約束帶。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包括彈性握球、固定帶、約束帶體和設于所述約束帶體內(nèi)側的軟墊,彈性握球和固定帶與約束帶體連接。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所述約束帶體包括縫制在軟墊外側的固定部和由軟墊一端伸出的連接部,所述固定部和連接部通過卡扣連接。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沿所述固定部設有多個可連接所述連接部的卡扣。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所述固定帶由所述約束帶體引出兩根,兩根固定帶通過卡扣連接。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所述卡扣包括環(huán)形的邊框和位于邊框內(nèi)的橫梁,邊框在所述橫梁的兩側分別形成過孔,所述固定部或一根所述固定帶固定連接在所述橫梁上。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所述約束帶體和固定帶均為帆布帶。
進一步作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改進,所述約束帶體和固定帶均為軟橡膠帶,所述軟橡膠帶的表面設有防滑紋。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多功能約束帶使用時,將約束帶體綁縛于患者的四肢,通過固定帶綁縛于病床固定,患者的手掌握住彈性握球,本實用新型可防止麻醉未醒、神志不清、昏迷等意識障礙的患者因躁動而發(fā)生墜床、拔管、抓傷、撞傷等意外情況的發(fā)生,同時,由于掌心位置的彈性握球可以防止患者皮膚位置出現(xiàn)壓瘡、患者抓傷自己手掌心,同時還可以依靠彈性握球鍛煉手指,使用方便,固定牢固,安全可靠。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卡扣連接狀態(tài)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圖2,其顯示出了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的具體結構。以下將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各元件的結構特點,而如果有描述到方向( 上、下、左、右、前及后) 時,是以圖1所示的結構為參考描述,但本實用新型的實際使用方向并不局限于此。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多功能約束帶,包括約束帶體1和設于所述約束帶體1內(nèi)側的軟墊2,與約束帶體1連接設有彈性握球3和固定帶4。所述約束帶體1包括縫制在軟墊2外側的固定部11和由軟墊2一端伸出的連接部12,所述固定部11和連接部12通過卡扣5連接。所述卡扣5包括環(huán)形的邊框51和位于邊框51內(nèi)的橫梁52,邊框51在所述橫梁52的兩側分別形成過孔,所述固定部11固定連接在所述橫梁52上,連接部12順次穿過橫梁52兩側的過孔,實現(xiàn)固定部11和連接部12的連接,這種卡扣連接方便,并能夠靈活進行長度調(diào)整。為了實現(xiàn)不同尺寸患者四肢的綁縛,沿所述固定部11設有多個可連接所述連接部12的卡扣5。
所述固定帶4由所述約束帶體1引出兩根,兩根固定帶4通過卡扣5連接。該卡扣5與約束帶體上的卡扣5結構一樣,包括環(huán)形的邊框51和位于邊框51內(nèi)的橫梁52,邊框51在所述橫梁52的兩側分別形成過孔,一根所述固定帶4固定連接在所述橫梁52上,另一根固定帶4順次穿過橫梁52兩側的過孔,實現(xiàn)兩根固定帶4的連接,并將約束帶體1固定連接在病床或其它固定物件上,這種卡扣連接方便,并能夠靈活進行長度調(diào)整。
本多功能約束帶使用時,將約束帶體1綁縛于患者的四肢,通過固定帶4綁縛于病床固定,患者的手掌握住彈性握球3,本實用新型可防止麻醉未醒、神志不清、昏迷等意識障礙的患者因躁動而發(fā)生墜床、拔管、抓傷、撞傷等意外情況的發(fā)生,同時,由于掌心位置的彈性握球3可以防止患者皮膚位置出現(xiàn)壓瘡、患者抓傷自己手掌心,同時還可以依靠彈性握球鍛煉手指,使用方便,固定牢固,安全可靠。
所述約束帶體1和固定帶4可采用帆布帶或軟橡膠帶,采用軟橡膠帶時,軟橡膠帶的表面設有防滑紋。
當然,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并不局限于上述實施方式,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作出等同變形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型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