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輪椅領域,涉及一種監(jiān)獄提審或治療殘疾犯人的手銬可移動監(jiān)獄用輪椅。
背景技術:
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監(jiān)獄對于殘疾或者行動不便的犯人采用輪椅進行提審或者治療。為了法警及周邊人員的安全,避免犯人的過激行為,除了需要繼續(xù)佩戴手銬外,通常對于重刑犯需要使用腳銬。但現(xiàn)有的輪椅是借用市場上的正常輪椅,無法對犯人的上半身乃至腿部進行固定,致使犯人在輪椅上仍有活動空間,給法警及周邊人員帶來安全隱患。
此外,由于人體狀況的不同,固定在扶手上的手銬可能因為位置的不同造成犯人的不適。
通過檢索,尚未發(fā)現(xiàn)與本發(fā)明申請相關的公開專利文獻。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可對犯人的上肢、下肢進行雙位鎖定的手銬可移動監(jiān)獄用輪椅。
本發(fā)明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手銬可移動監(jiān)獄用輪椅,所述輪椅包括車架、椅背、椅座、推手、扶手架、扶手、腳踏架、腳踏板,在椅背的后面固裝一推手,在輪椅的車架中部兩側對稱安裝扶手架,在每一扶手架上水平固裝有扶手;在車架前部兩側邊對稱固裝有腳踏架,在每一腳踏架的下端鉸裝一腳踏板,其特征在于:在每一扶手上平面的前部滑動安裝一固定帶,該固定帶上端固裝一手銬;在扶手內(nèi)同軸固裝一螺桿,在對應該螺桿的扶手外側面上制有一滑道,在該滑道上運行有一錐齒輪,錐齒輪與螺桿在扶手內(nèi)嚙合,該錐齒輪安裝在固定帶上,其在固定帶外的錐齒輪端部固裝一手搖把。
而且,所述扶手所安裝的固定帶的下部固裝在腳踏架上。
而且,在輪椅的椅座下方的車架上固裝一腳銬,該腳銬通過支撐桿與椅座下方的車架固裝。
本發(fā)明的有點和積極效果是:
1、本輪椅在輪椅扶手部位安裝有一手銬,以控制并固定犯人的上肢,并采用錐齒輪嚙合螺桿方式使手銬可在扶手上前后移動,以更為有效地控制犯人;由于手銬所安裝的扶手是固定在與車架固裝的腳踏架上,整個結構十分穩(wěn)固,且易于制造。
2、本輪椅在椅座下方的車架上固裝一腳銬,以控制并固定犯人的下肢,由此雙位的固定可使犯人的危險性降到最低,有利于降低提審或者轉移犯人時的危險性。
3、本輪椅結構簡單,設計科學,構思巧妙,可圓滿控制犯人上、下肢在輪椅上的行動,避免惡性事故的發(fā)生,是監(jiān)獄不可或缺的設施之一。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主視圖;
圖2為圖1的俯視圖(局部剖視);
圖3為圖1的A-A向截面剖視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述,以下實施例只是描述性的,不是限定性的,不能以此限定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一種手銬可移動監(jiān)獄用輪椅,所述輪椅包括車架5、椅背2、椅座11、推手1、扶手架4、扶手3、腳踏架10、腳踏板13,在椅背的后面固裝一推手,在輪椅的車架中部兩側對稱安裝扶手架,在每一扶手架上水平固裝有扶手;在車架前部兩側邊對稱固裝有腳踏架,在每一腳踏架的下端鉸裝一腳踏板。
本發(fā)明的創(chuàng)新點在于;
1、在每一扶手上平面的前部滑動安裝一固定帶8,該固定帶上端固裝一手銬7;在扶手內(nèi)同軸固裝一螺桿15,參見圖3,在對應該螺桿的扶手外側面上制有一滑道9,在該滑道上運行有一錐齒輪16,錐齒輪與螺桿在扶手內(nèi)嚙合;該錐齒輪安裝在固定帶上,其在固定帶外的錐齒輪端部固裝一手搖把6。
所述扶手所安裝的固定帶的下部固裝在腳踏架上,以提高扶手架的強度。
2、在輪椅的椅座下方的車架上固裝一腳銬12,以控制并固定犯人的下肢;該腳銬通過支撐桿14與椅座下方的車架固裝。
本發(fā)明的工作原理是:
犯人坐在輪椅上,其手腕部位及腳腕部位分別套在手銬及腳銬上。通過手搖把的轉動,錐齒輪嚙合定位的螺桿,使固定帶前后位移,從而實現(xiàn)手銬的移動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