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膝部假體的非對稱脛骨部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整形/矯形假體,并且更具體地涉及膝部假體中的脛骨部件。
背景技術:
整形/矯形假體通常用于修復和/或替代人體中的受傷骨頭和組織。例如,膝部假體可以包括脛骨基板,其固定至切后的(resected)或天生的近端脛骨;股骨部件,其安設/附接至切后的或天生的遠端股骨;以及脛骨承載部件,其與脛骨基板相連并在脛骨基板與股骨部件之間設置。膝部假體經(jīng)常用于提供關節(jié)聯(lián)接、類似于膝關節(jié)的天生、解剖學關節(jié)聯(lián)接,同時包括提供寬范圍的(關節(jié))屈膝(flexion)。
脛骨插入部件(有時也稱為脛骨承載或半月板部件)被用于在股骨部件與脛骨承載部件之間的交界處提供合適程度的摩擦與接觸區(qū)域。為了膝部假體具有期望的運動學運動特性地提供足夠范圍的屈膝,脛骨承載部件和脛骨基板必須尺寸和朝向設置成在整個屈膝范圍內與膝部假體的股骨部件合適地相互作用。很多設計工作專注于提供一定范圍的假體部件尺寸和形狀,從而使得患者骨頭尺寸與形狀的天生變化性適應于整形/矯形假體,同時保持屈膝范圍以及期望的運動學運動特性。
除了通過調整假體部件的尺寸和/或幾何外形而有助于植入并提供改進的運動學特性以外,天生的膝關節(jié)中的軟組織的保護和/或保持也是期望的。
給定的假體部件設計(S卩,脛骨基板、脛骨承載部件或股骨部件)可以作為包括多種不同尺寸的套件提供給外科醫(yī)生,從而外科醫(yī)生可以在外科手術進行時和/或基于事先的手術計劃來選取合適的尺寸。各個部件可以自套件基于外科醫(yī)生對身材和運動學特性評估被選擇,即基于部件與患者骨頭的天生輪廓緊密匹配程度以及組裝后的膝關節(jié)假體與相鄰的軟組織和其它解剖學結構結合起作用的平滑程度。例如,軟組織考慮包括合適的韌帶張力以及軟組織在假體表面上的沖擊的最小化。
除了假體的尺 寸化設置以外,假體部件在骨頭的切后的或天生的表面上朝向也會對外科手術結果帶來影響。例如,脛骨基板和脛骨承載部件相對于切后的近端脛骨的轉向將影響相應的股骨假體與脛骨承載部件之間的相互作用。脛骨基板在切后的近端脛骨的具體區(qū)域上的覆蓋類型和量也將影響植入物在骨頭上的固定。因而,很大設計工作已經(jīng)專注于提供這樣的假體部件,其中所述假體部件針對不同的患者骨頭尺寸被合適地尺寸化并且適合于以特定正確的方位被植入,以獲得期望的假體性能特征。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整形/矯形脛骨假體,其包括具有非對稱周圍部的脛骨基板,所述非對稱的周圍部促使了切后脛骨上的合適的定位和定向,同時還有助于完整膝蓋假體的改進的運動性、軟組織相互作用以及長期固定。非對稱基板周圍部的尺寸和形狀設置成大致匹配典型切后近端脛骨表面的周圍部的各部分,從而通過將基板安坐在脛骨上實現(xiàn)合適的定位和定向?;逯車刻峁┝嘶逯車颗c骨周圍部之間的戰(zhàn)略定位釋放和/或間隙,例如在后內部分中防止深度屈膝部件沖擊,并且在前外部分中防止解剖學髂脛帶與假體部件之間的不合適的相互作用。
在本發(fā)明的一個形式中,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脛骨假體組系,其中所述脛骨假體的尺寸設置成附接至近端脛骨,所述脛骨假體組系包括:多個脛骨假體,其中所述多個脛骨假體限定多個假體周圍部,每個所述假體周圍部限定:質心;前后軸線,其中所述前后軸線將所述假體周圍部分成內側間室以及外側間室;從所述質心到所述假體周圍部的后內接角延伸的后內距離;從所述質心到所述假體周圍部的后外接角延伸的后外距離;所述多個假體周圍部包括:小型周圍部,其對應于小假體尺寸,所述小型周圍部限定所述后內距離具有小后內延伸尺度以及所述后外距離具有小后外延伸尺度;中型周圍部,其對應于中等假體尺寸,該中等假體尺寸為與所述小假體尺寸相比下一個連續(xù)更大的假體尺寸,所述中型周圍部限定所述后內距離具有比所述小后內延伸尺度大的中等后內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第一后內發(fā)展尺度,所述中型周圍部還限定所述后外距離具有比所述小后外延伸尺度大的中等后外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第一后外發(fā)展尺度;以及大型周圍部,其對應于大假體尺寸,該大假體尺度為與所述中等假體尺寸相比下一個連續(xù)更大的假體尺寸,所述大型周圍部限定所述后內距離具有比所述中等后內延伸尺度大的大后內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第二后內發(fā)展尺度,所述大型周圍部還限定所述后外距離具有比所述中等后外延伸尺度大的大后外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第二后外發(fā)展尺度,所述第二后內發(fā)展尺度大于所述第一后內發(fā)展尺度,并且所述第二后外發(fā)展尺度大于所述第一后外發(fā)展尺度。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形式中,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脛骨假體組系,其中所述脛骨假體的尺寸設置成附接至近端脛骨,所述脛骨假體組系包括:多個脛骨假體,其中所述多個脛骨假體限定多個假體周圍部,每個所述假體周圍部限定:質心;前后軸線,其中所述前后軸線將所述假體周圍部分成內側間室以及外側間室;從所述質心到所述假體周圍部的后內接角延伸的后內距離;從所述質心到所述假體周圍部的后外接角延伸的后外距離;所述多個假體周圍部包括:小型周圍部,所述小型周圍部`限定所述后內距離具有小后內延伸尺度以及所述后外距離具有小后外延伸尺度;以及大型周圍部,所述大型周圍部限定所述外內距離具有比所述大后內延伸尺度大的更大后內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后內發(fā)展尺度,所述大型周圍部還限定所述后外距離具有比所述小后外延伸尺度大的大后外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后外發(fā)展尺度,所述后內發(fā)展尺度大于所述后外發(fā)展尺度。
通過參照結合附圖的以下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示意性說明將更清楚本發(fā)明的上述以及其它特征和優(yōu)點以及獲取它們的方式還有本發(fā)明本身,其中:
圖1A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脛骨基板以及脛骨承載部件的分解立體圖1B是如圖1A所示的脛骨基板以及脛骨承載部件的組裝立體圖2A是根據(jù)本發(fā)明所制造的一組九個脛骨基板的周圍部的俯視圖,其中各周圍部根據(jù)圖頁的右下留空中的所示毫米比例尺等比例示出;
圖2B是根據(jù)本發(fā)明所制造的脛骨基板的周圍部的俯視圖2C是曲線圖,示出了用于如圖2A所示的脛骨基板的后內側間室的非對稱發(fā)展尺度;
圖2D是曲線圖,示出了用于如圖2A所示的脛骨基板的后外側間室的非對稱發(fā)展尺度;
圖3A是根據(jù)本發(fā)明所制的脛骨基板的周圍部的俯視圖,示出了由該周圍部所限定的不同的圓??;
圖3B是如圖3A所示的周圍部的局部俯視圖,示出了可選的外側接角周圍部;
圖3C是如圖3A所示的周圍部的局部俯視圖,示出了可選的內側接角周圍部;
圖3D是根據(jù)本發(fā)明所制的脛骨基板的周圍部的俯視圖,示出了沒有PCL切口的內側和外側表面區(qū)域計算;
圖4A是根據(jù)本說明書所制的脛骨基板的俯視圖4B是如圖4A所示的脛骨基板的側視圖5是切后的近端脛骨表面的俯視圖,在該脛骨表面上安裝有根據(jù)本發(fā)明所制的假體脛骨基板部件以及脛骨承載部件;
圖6是切后的近端脛骨表面的俯視圖,在該脛骨表面上具有合適尺寸的脛骨試用部件;
圖7是如圖6所示的脛骨試用部件的側視圖;并且
圖8是如圖1A所示的脛骨部件與股骨部件結合的側視圖。
在各附圖中,對應的附圖標記代表對應的部件。在此提出的示意性說明表明了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并且這些示意性說明并不以任何方式構成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fā)明提供了非對稱的膝關節(jié)假體,所述非對稱的膝關節(jié)假體有助于脛骨基板以及脛骨承載部件在切后的近端脛骨上的正確的轉動與空間方位,同時還提供了與切后的近端脛骨的大面積接觸。該假體允許寬范圍的屈膝運動、保護鄰近膝關節(jié)假體的天生軟組織、并且優(yōu)化假體的長期固定特性優(yōu)化。
為了為脛骨和股骨準備接收本發(fā)明的膝關節(jié)假體,可以采用任何合適的方法或設備。正如在此所使用的那樣,“近端”指的是大體朝向患者軀干的方向,并且“遠端”指的是與近端相反的方向、即遠離患者的方向。
正如在此所使用的那樣,脛骨假體的“周圍部”指的是在俯視圖中、即在大體橫向的解剖學平面中所觀察的任何周圍部。作為替代地,脛骨假體的周圍部可以是在仰視圖中、例如在大體橫向平面中所觀察的同時在適于接觸脛骨的切后近端表面的遠端表面處所觀看的任何周圍部。
正如在此所使用的那樣,術語“質心”或“幾何中心”指的是所有這樣直線的交叉點,其中每個直線將特定的區(qū)域分成相對于相應直線的具有相同力矩的兩個部分。換句話說,幾何中心可以稱為特定區(qū)域中的所有點的“平均(即,算術平均)”。換句話說,幾何中心是二維圖中的這樣一個點,該圖上的所有點的位移矢量的總和自該點等于零。
正如在此所使用的那樣,兩個數(shù)值(例如,一個值比另一個值“更大”或“更小”)之間的“差異”或“差率”大體上作為百分比的形式表示,是兩個數(shù)值之差除以兩個數(shù)值中的較小數(shù)值。例如,具有值75的較小量和具有值150的較大量將具有(150-75) /75或100%的百分比差異。
參看圖5,脛骨T包括脛骨結節(jié)B,該脛骨結節(jié)具有內外寬度W,其中結節(jié)中點Pt大致在寬度W的一半處位于結節(jié)B上。盡管結節(jié)B示出具有位于“峰值點”或最大前隆起點上的中點Pt,但是可以知道脛骨T的中點Pt可與所述峰值點間隔開。脛骨T還包括附接點CP,其中該附接點Cp體現(xiàn)了解剖學后交叉韌帶(PCL)與脛骨T之間的附接區(qū)域的幾何中心。如果考慮PCL大體上以兩個韌帶“束”的方式附接至脛骨(其中一個韌帶束是相對前、外和近端的,并且另一個韌帶束是相對后、內和遠端的),則附接點Cp被認為在示意性實施例中體現(xiàn)了前/外附接區(qū)域。然而,應當清楚后/內附接區(qū)域或整個附接區(qū)域可以被采用。
正如在此所使用的那樣,“前”指的是大體朝向患者前方的方向?!昂蟆敝傅氖桥c前相反的方向,即朝向患者后方的方向。
病理解剖的領域中,“母線(home axis)”AH指的是從后點Cp至前點Ca延伸的大體上前后軸線,其中,前點Ca位于結節(jié)B上并且自結節(jié)中點Pt向內隔開等于W/6的量。也就是說,前點Ca自內外寬度W的內端向外隔開等于W/3的量,從而點Ca位于前脛骨結節(jié)的“內側三分之一”處。
在諸如下述脛骨基板12的假體的情況中,“母線”Ah指的是這樣一種軸線,該軸線相對于基板12被指向成在基板12沿合適的轉向和空間方位(如圖5所示)植入后基板12的母線Ah與脛骨T的母線Ah對正。在如圖3所示并如下詳細說明的示意性實施例中,母線Ah將脛骨平臺18 (圖5)的周圍部200的后邊緣處的PCL切口 28—分為二,并且將脛骨平臺18的周圍部200的前邊緣處的前邊緣202 —分為二。應當清楚母線Ah可以相對于其它基板特征定向,應當理解基板12的母線Ah被定位成基板12在脛骨T上的合適的對正與方位可以使得基板12的母線Ah定位成與脛骨T的母線Ah重合。
脛骨基板12的母線Ah可以稱為前后軸線,這是因為在基板12在脛骨T上移植時母線Ah大體上前后延伸。脛骨基板也限定了內外軸線Aa,其中所述內外軸線沿著周圍部200內的還與基 板12的母線垂直的最長的直線段布置。如下所述,母線Ah和內外軸線Att共操作,以限定有助于對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特定基板特征定量的坐標系。
參照圖1A、1B、3A、4A、4B、5和6所示和所述的實施例示出了左膝以及右膝假體的相關特征,而參照圖2A、2B和3D所示和所述的實施例示出了右膝假體的周圍部。左膝和右膝結構相對于矢狀面是彼此鏡像的。因而,應當清楚本申請文件中所述的假體的所有方面等同地適用于左膝或右膝結構。
1.脛骨假體的非對稱性。
現(xiàn)在參看圖1A和1B,脛骨假體10包括脛骨基板12以及脛骨承載部件14。脛骨基板12可以包括從近端脛骨平臺18向遠端延伸的柄桿或龍骨16 (圖4B)或者可以利用其它用于將基板12固定至脛骨T的固定結構、例如朝向遠端延伸的銷栓。由脛骨平臺18所限定的周圍部的各部分在尺寸與形狀方面與脛骨T的切后的近端表面嚴密地對應,如下詳述。
脛骨承載部件14和脛骨基板12具有相對于母線Ah (如圖2A所示并如上所述)的特別的非對稱性,其被設計成最大化脛骨針對大比例的膝蓋替換候選者的覆蓋。這種高程度的覆蓋允許外科醫(yī)生在脛骨的近端切后表面上覆蓋最大可能的面積,這反過來提供了皮質骨(cortical bone)的最大化覆蓋。有利地,皮質骨的最大化覆蓋促進了胚骨基板12上的支承。通過脛骨T的皮質和松質骨與脛骨平臺18 (圖4B)的遠端表面35之間的大面積接觸促進脛骨基板12與脛骨T的牢固的、持久的固定,其中所述遠端表面可以涂覆有多孔內生材料和/或骨接合劑。
在多人體標本分析中,針對解剖學脛骨特征的變化的尺寸和幾何形狀的改變被觀察到并被特征化。解剖學特征之間的幾何外形通用性或者這種幾何外形通用性的不足被關注到?;谒占慕馄蕦W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分析與歸納、考慮到所觀察的針對解剖學母線Ah周圍所組織的幾何通用性來計算平均脛骨周圍部幾何形狀。這些計算的平均幾何形狀通過脛骨的尺寸被歸類。
在針對當前假體組的非對稱周圍部與所計算的脛骨幾何形狀之間進行對比。基于這種對比的結果,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利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具有非對稱周圍部的脛骨部件可以針對大部分患者實現(xiàn)顯著的脛骨覆蓋度。此外,這種覆蓋度可以利用相對少量的尺寸、甚至在以下情況中實現(xiàn),即假體周圍部的特定部分自脛骨周圍部被故意地“向回牽拉(pul I back) ”從而獲得其它整形/矯形優(yōu)勢。此外,脛骨基板12的這種特定的非對稱性可以期望提供這種覆蓋度,而不會超出切后的表面的任何部分。
因而,包括如下所述的特定非對稱外形的周圍部200提供了最大化覆蓋度、促進正確轉向(如下所述)以及在此所述的長期固定的優(yōu)勢。這種非對稱性能夠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被證明,包括:將非對稱周圍部的內側和外側間室中的相鄰半徑進行比較;針對可比較的外側和內側角掃描部,將周圍部的前內側與前外側接角中的邊緣長度進行比較;以及將前內側和前外側接角相對于內外軸線的半徑中心的位置進行比較。以下詳細提出各種對比與量化。從如圖2A所示的按比例繪制的周圍部可以獲得針對不同假體尺寸的具體數(shù)據(jù)以及其它幾何形狀細節(jié),由此得出以下確認的對比與量化。
有利地,脛骨部件14的非對 稱性促使基板12在移植到脛骨T上時基板的正確的轉向。如下詳細所述,脛骨平臺18的周圍部200 (圖2A)的非對稱性被設計成與解剖學骨頭相比提供外側與內側間室的所選區(qū)域中的緊密匹配。這樣,外科醫(yī)生能夠從不同部件尺寸的系列中選擇最大可行的部件,從而該部件以下述方式充分地覆蓋切后的脛骨T,即在脛骨周圍部與部件周圍部200之間具有最小化間隙并且該部件很少或者沒有懸伸超出脛骨周圍部的任何部分。因為假體周圍部200與脛骨周圍部之間的高度一致性產(chǎn)生所述各周圍部之間的僅僅最小化間隙(如圖5所示),所以如果不使得脛骨平臺18懸伸超出切后的脛骨表面的周圍部的話則無法明顯旋轉脛骨基板12。通過假體周圍部200與切后的脛骨表面之間的視敏度能夠確認基板12的正確轉向。
以下實例和數(shù)據(jù)針對脛骨基板12被提出。然而,正如以下詳細說明的那樣,脛骨承載部件14限定了周壁54,其中所述周壁除了所提到之處外遵循著基板12的周壁25。因而應當清楚,由涉及脛骨基板12的非對稱周圍部的數(shù)據(jù)所得出的結論、趨勢和設計特征也適用于脛骨承載部件14的非對稱周圍部,除了其它提到的地方以外。
脛骨平臺18的外側間室20和內側間室22的尺寸與形狀不相同,導致了脛骨平臺的非對稱性。這種非對稱性被設計成周壁25遵循著脛骨T的切后的近端表面的周邊,從而脛骨平臺18如圖5所示覆蓋切后的近端脛骨表面的大部分。為了實現(xiàn)這種脛骨的大覆蓋度,脛骨平臺18如上所述在大多數(shù)區(qū)域內緊密地匹配脛骨T的周圍部。然而,如圖5所示,例如,在脛骨平臺18的周圍部200與脛骨T之間形成小間隙,以允許定位與轉向的一些自由度。該間隙被設計成在大多數(shù)區(qū)域內具有大致連續(xù)的寬度,所述區(qū)域包括前邊緣、前內側接角、內側邊緣、外側邊緣以及外后側接角(所有以下詳細說明)。
然而,非對稱形狀的特定方面被設計成故意地偏離所計算的解剖學形狀,從而在完整的、植入的膝部假體方面提供特定的特點與優(yōu)點。例如,參看圖5,脛骨基板12和脛骨承載部件14具有前外側“接角”(如下詳述),其中所述前后側“接角”被“向回牽拉”以在脛骨T的切后表面的前外側區(qū)域中于脛骨T與假體10之間產(chǎn)生間隙56。有利地,間隙56產(chǎn)生了用于假體10的“軟組織友好的”邊緣的額外空間,因而最小化髂脛帶的沖擊。在一個示意性實施例中,間隙56范圍可以是從針對小尺寸假體的0.5mm (例如,下述的尺寸1/A)、至針對中尺寸假體的Imm (例如,下述的尺寸5/E)、至針對大尺寸假體的2mm (例如,下述的尺寸9/J)。
類 似地,內側間室的后邊緣可以自脛骨T的相鄰邊緣被“向回牽拉”,以限定間隙58。間隙58允許了針對相鄰軟組織的額外空間,這尤其是在如下所述的深度屈膝的情況中。間隙58還允許假體10繞著外側樞軸旋轉一小量,因而為外科醫(yī)生提供了針對特定的患者按照需要或按照期望地使得內側間室22向后移位的自由度。在一個示意性實施例中,間隙58大約為4mm。
如以下詳細所描述,非對稱的周圍部還為基板12的近端表面34提供了大總面積,這為脛骨承載部件14與股骨部件60之間的大接觸面積提供了足夠的空間。
a.內側/外側周圍部曲率
脛骨平臺18 (以及如下所述限定了類似的周圍部的脛骨承載部件14)的特定的非對稱形狀造成了外側間室20中的大體上“方角形(boxy)”或尖角形周圍部以及內側間室22中的“圓角形(rounded)”或柔順的周圍部。
轉看圖3A,脛骨平臺18的周圍部200包圍外側間室20以及內側間室22,其中所述外側間室與內側間室中的每個限定了多個外側和內側圓弧,其中所述多個外側和內側圓弧相應地在前邊緣202與外后邊緣204和內后邊緣206之間延伸。在圖3A的示意性實施例中,為了容易參照,前邊緣202、外后邊緣204以及內后邊緣206大致是平坦的和平行的。然而,應當清楚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各邊緣202、204、206可以采取其它形狀和構造,例如角形或弓形。
在圖3A的示意性實施例中,后側間室20包括五個單獨的圓弧,即包括外前邊緣圓弧208、前外接角圓弧210、外側邊緣圓弧212、后外接角圓弧214以及外后邊緣圓弧216。每個外側圓弧208、210、212、214和216相應地限定了角掃描部(angular sweep) 1L、2L、3L、4L和5L,所述各角掃描部分別具有半徑R1L、R2L、R3L、R4L和R5L。具體的角掃描部的半徑從相應的半徑中心(即,中心C1L、C2L、C3L、C4L和C5L之一)延伸至周圍部200。在各角掃描部1L、2L、3L、4L和5L的整個范圍內,半徑R1L、R2L、R3L、R4L和R5L分別未改變。
類似地,內側間室22包括三個單獨的圓弧,即前內接角圓弧220、內側邊緣圓弧222以及后外接角圓弧224,它們相應地限定了角掃描部1R、2R和3R,所述角掃描部1R、2R和3R分別具有半徑R1R、R2R和R3R。
在圖2A中,針對九個依次更大的部件尺寸中的每個示出了周圍部200x,其中20(^為具有最小尺寸(尺寸“ I”或“A”)的周圍部,并且2009為具有最大尺寸(尺寸“9”或“ J”)的周圍部。對于本發(fā)明的目的而言,脛骨基板12的多個量值和特征由下標“X”描述,其中所述下標出現(xiàn)在附圖標記之后,對應于以下表格、附圖以及說明中所提到的部件尺寸。下標“X”表示附圖標記對應于在此所述和所示的所有九個尺寸不同的實施例。
在示意性實施例中,內側和外側半徑可以是以下范圍中的任意值:對于內側半徑RlRx,是在大約27mm與大約47mm之間;對于內側半徑R2RX,是在大約21mm與大約49mm之間;對于內側半徑R3RX,是在大約14mm與大約31mm之間;對于后側半徑RlLx,是在大約46mm與大約59mm之間;對于后側半徑R2LX,是在大約13mm與大約27mm之間;對于后側半徑R3LX,是在大約27mm與大約46mm之間;對于后側半徑R4LX,是在大約6mm與大約14mm之間;并且對于后側半徑R5LX,是在大約22mm與大約35mm之間。
在示意性實施例中,內側和外側角延伸度或掃描度可以是以下范圍中的任意值:對于內側角度1RX,是在大約13度與大約71度之間;對于內側角度2RX,是在大約23度與大約67度之間;對于內側角度3RX,是在大約23度與大約90度之間;對于外側角度ILx,是在大約11度與大約23度之間;對于外側角度2LX,是在大約42度與大約63度之間;對于外側角度3LX,是在大約23度與大約47度之間;對于外側角度4LX,是在大約36度與大約46度之間;并且對于外側角度5LX,是在大約28度與大約67度之間。
由脛骨平臺18所限定的周圍部200的獨特的非對稱性相對于外側間室20和內側間室22的由外側圓弧208、210、212、214、216以及內側圓弧220、222、224的布置結構以及幾何形狀所限定的區(qū)域能夠以多種方式被量化。
周圍部200的非對稱性的一種測量是以半徑R2L與RlL的簡單對比來實現(xiàn)的,其中所述半徑R2L與RlL分別是外側間室20和內側間室22的前“接角”半徑。大體上講,基板周圍部的接角可以稱為是周圍部的出現(xiàn)從前或后邊緣向外側或內側邊緣過渡的部分。例如,在圖3A的示意性實施例中,前外接角基本上由前外接角圓弧210所占據(jù),其中所述前外接角圓弧在圓弧210的前端處限定了大致內外切線并在圓弧210的外端處限定了大致前后切線。類似地,周圍部200的內側接角基本上由前內接角圓弧220所占據(jù),其中所述前內接角圓弧在圓弧220的前端處限定了大致內外切線并在圓弧220的外端處限定了更加沿前后方向的切線。出于某些原因,周圍部200的前內接角可以認為包括內側邊緣圓弧222的一部分,如下所述。
周圍部的接角也可以通過相對于前后基準軸線的特定角掃描部被限定。這種基準軸線可以從脛骨假體的最前點(例如,從周圍部200的前邊緣202的中心)向后延伸,以將所述假體分成內側半部和外側半部。在對稱的假體中,該前后基準軸線就是對稱軸線。
在圖3A的示意性實施例中,前后基準軸線可以是母線Ah,從而周圍部200的前內接角占據(jù)母線Ah (零度,即順時針掃描的開始)與內外軸線Aa (90度,即掃描的結束)之間的90度順時針角掃描部的一些或全部。類似地,周圍部200的前外接角占據(jù)母線Ah與內外軸線Kl之間的90度逆時針角掃描部的一些或全部。
例如,前內接角與前外接角可以分別占據(jù)如上所述它們各自90度的角掃描部中的中央45度的角掃描部。因而,周圍部200的前外接角將在如上所述自母線Ah逆時針旋轉22.5度的位置處開始,并且將在自母線Ah逆時針旋轉67.5度的位置處結束。類似地,前內接角將在順時針旋轉22.5度的位置處開始并在順時針旋轉67.5度的位置處結束。
應當清楚,前外接角和前內接角可以按照特定設計的需要或期望占據(jù)任何角掃描部。然而,出于給定的假體周圍部中兩個接角之間的對比的目的,針對外側和內側的可比較的角掃描部是預想的,即被比較的角度的程度與位置可以相對于前后軸線是彼此呈“鏡像”的。例如,在前外半徑R2L與前內半徑RlR對比時,應當清楚這種對比橫貫外側角掃描部和內側角掃描部地被計算,其中所述外側角掃描部和內側角掃描部分別相對于所選的基準軸線(例如,母線Ah)在類似的角端點開始并結束。
正如圖3A和5所不,基板12的非對稱周圍部的一個方面在于RlRxM著大于R2LX。下表I也包括針對所有九個示意性部件尺寸的半徑RlRx與R2LX的對比,證明了半徑RlRx與R2LX之間的差率(difference) Λ-12RL可以是小到48%、76%或78%并可以大到102%、103%或149%。應當清楚,半徑RlRx可以比半徑R2LX大由所列值所限定的任意范圍中的任意百分比值。
表I
相應的內和外前接角半徑的值的對比
權利要求
1.一種脛骨假體組系,其中所述脛骨假體的尺寸設置成附接至近端脛骨,所述脛骨假體組系包括: 多個脛骨假體,其中所述多個脛骨假體限定多個假體周圍部(200X),每個所述假體周圍部(200)限定: 質心(C); 前后軸線,其中所述前后軸線將所述假體周圍部分成內側間室(22)以及外側間室(20); 從所述質心到所述假體周圍部的后內接角延伸的后內距離(DMP); 從所述質心到所述假體周圍部的后外接角延伸的后外距離(DLP); 所述多個假體周圍部包括: 小型周圍部,其對應于小假體尺寸,所述小型周圍部限定所述后內距離具有小后內延伸尺度以及所述后外距離具有小后外延伸尺度; 中型周圍部,其對應于中等假體尺寸,該中等假體尺寸為與所述小假體尺寸相比下一個連續(xù)更大的假體尺寸,所述中型周圍部限定所述后內距離具有比所述小后內延伸尺度大的中等后內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第一后內發(fā)展尺度,所述中型周圍部還限定所述后外距離具有比所述小后外延伸尺度大的中等后外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第一后外發(fā)展尺度;以及大型周圍部,其對應于大假體尺寸,該大假體尺度為與所述中等假體尺寸相比下一個連續(xù)更大的假體尺寸,所述大型周圍部限定所述后內距離具有比所述中等后內延伸尺度大的大后內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第二后內發(fā)展尺度,所述大型周圍部還限定所述后外距離具有比所述中等后外延伸尺度大的大后外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第二后外發(fā)展尺度, 所述第二后內發(fā)展尺度大于所述第一后內發(fā)展尺度,并且 所述第二后外發(fā)展尺度大于所述第一后外發(fā)展尺度。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后內發(fā)展尺度大于所述第一后外發(fā)展尺度,因而與 所述小型周圍部相比,在所述中型周圍部中,所述內側間室比所述外側間室發(fā)展更快。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后內發(fā)展尺度大于所述第二后外發(fā)展尺度,因而與所述中型周圍部相比,在所述大型周圍部中,所述內側間室比所述外側間室發(fā)展更快。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后內發(fā)展尺度比所述第一后內發(fā)展尺度大大約20%。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后外發(fā)展尺度比所述第一后外發(fā)展尺度大大約4%。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假體周圍部包括: 前邊緣(202); 與所述外側間室對應的外側周圍部,所述外側周圍部包括: 外后邊緣(204),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外側間室(20)的后邊界; 外側邊緣(212),其限定相對于所述前邊緣的大致垂直的切線(212A);以及 前外接角(210),其橫貫所述前邊緣與所述外側邊緣之間的角掃描部(2L), 所述后外接角相對于所述外側邊緣與所述前外接角相反,所述后外接角橫貫所述外側邊緣與所述外后邊緣之間的角掃描部(4L)。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外距離(DLP)沿著一條直線從所述質心(C)延伸至所述假體周圍部(200),其中該直線限定自所述前后軸線120度的角度。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假體周圍部包括: 前邊緣(202); 與所述內側間室對應的內側周圍部,所述內側周圍部包括: 內后邊緣(206),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內側間室(22)的后邊界; 內側邊緣(222),其限定相對于所述前邊緣(202)的大致垂直的切線(222A);以及 前內接角(220),其橫貫所述前邊緣與所述內側邊緣之間的角掃描部(IR), 所述后內接角相對于所述內側邊緣與所述前內接角相反,所述后內接角橫貫所述內側邊緣與所述內后邊緣之間的角掃描部(3R)。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內距離(DMP)沿著一條直線從所述質心(C)延伸至所述假體周圍部(200),其中該直線限定自所述前后軸線130度的角度。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脛骨假體包括至少七個脛骨假體,所述脛骨假體中的每個脛骨假體依次更大, 所述脛骨假體中的每個脛骨假體相應限定一后內發(fā)展尺度,其中該后內發(fā)展尺度比依次的下一個更小的后內發(fā)展尺度的后內發(fā)展尺度更大; 所述脛骨假體中的每個脛骨假體相應限定一后外發(fā)展尺度,其中該后內發(fā)展尺度比依次的下一個更小的后內發(fā)展尺度的后外發(fā)展尺度更大。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脛骨假體包括至少八個脛骨假體,所述脛骨假體中的每個脛骨假體依次更大, 所述脛骨假體中的每個脛骨假體相應限定一后內發(fā)展尺度,其中該后內發(fā)展尺度比依次的下一個更小的后內發(fā)展尺度的后內發(fā)展尺度更大; 所述脛骨假體中的每個脛骨假體相應限定一后外發(fā)展尺度,其中該后內發(fā)展尺度比依次的下一個更小的后內發(fā)展尺度的后外發(fā)展尺度更大。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脛骨假體包括至少九個脛骨假體,所述脛骨假 體中的每個脛骨假體依次更大, 所述脛骨假體中的每個脛骨假體相應限定一后內發(fā)展尺度,其中該后內發(fā)展尺度比依次的下一個更小的后內發(fā)展尺度的后內發(fā)展尺度更大; 所述脛骨假體中的每個脛骨假體相應限定一后外發(fā)展尺度,其中該后內發(fā)展尺度比依次的下一個更小的后內發(fā)展尺度的后外發(fā)展尺度更大。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脛骨假體包括多個脛骨基板(12)。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其與多個脛骨承載部件(14)結合,所述多個脛骨承載部件中的每個脛骨承載部件包括: 外側部分(39),其中所述外側部分針對所述多個脛骨假體之一的所述外側間室(20)大致對應于所述假體周圍部(200);以及內側部分(41),其中所述內側部分針對所述多個脛骨假體之一的所述內側間室(22)與所述假體周圍部(200)至少部分地不一致。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個脛骨基板(12)中的每個脛骨基板包括所述內側間室(22)中的后內基板倒角(32); 所述多個脛骨承載部件(14)中的每個脛骨承載部件包括在其上形成的位于所述內側部分(41)中的后內承載倒角(50);并且 所述多個脛骨承載部件中的每個脛骨承載部件適于安裝至所述多個脛骨基板中的相應一個脛骨基板,以形成相應的脛骨假體組件(10),所述基板倒角與所述承載倒角共操作以在所述脛骨假體組件中形成大致連續(xù)的倒角。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其與至少一個股骨部件(60)結合,所述股骨部件適于與所述多個脛骨承載部件(14)中的至少一個脛骨承載部件以一定屈膝范圍的方式關節(jié)聯(lián)接。
1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相應一個脛骨假體安裝至脛骨時,所述前后軸線與母線對正,所述母線限定為一條直線,該直線從 在后交叉韌帶與脛骨之間的附接區(qū)域的幾何中心處的后點(Cp)延伸至在脛骨的前結節(jié)(B)上設置的前點(CA),所述結節(jié)具有一結節(jié)寬度(W),所述前點在所述結節(jié)上設置位于自所述結節(jié)的中點(Pt)向內側隔開等于W/6的量的位置。
1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脛骨假體分別包括: 前邊緣(202);以及 PCL切口區(qū)域(28),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位于所述外側間室(20)與所述內側間室(22)之間, 所述前后軸線將所述前邊緣一分為二并將所述PCL切口區(qū)域一分為二。
1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側間室(22)關于所述前后軸線相對于所述外側間室(20)是非對稱的,因而每個所述假體周圍部(200)的尺寸和形狀設置成覆蓋相應尺寸的脛骨的切后近端表面的大約60%與大約90%之間。
20.根據(jù)權利要求19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 所述內側間室(22)與所述前后軸線共操作,以界定內側表面面積(SAM), 所述外側間室與所述前后軸線共操作,以界定`外側表面面積(SAL),并且 所述內側表面面積大于所述外側表面面積。
21.根據(jù)權利要求19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脛骨假體分別包括: 前邊緣(202); 外后邊緣(204),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外側間室(20)的后邊界,所述外側間室限定外側前后延伸尺度(DAPL),其中所述外側前后延伸尺度自所述假體周圍部的所述前邊緣延伸至所述假體周圍部的所述外后邊緣;以及 內后邊緣(206),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內側間室(22)的后邊界,所述內側間室限定內側前后延伸尺度(DAPM),其中所述內側前后延伸尺度自所述假體周圍部的所述前邊緣延伸至所述假體周圍部的所述內后邊緣, 所述內側前后延伸尺度大于所述外側前后延伸尺度。
22.根據(jù)權利要求19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內接角限定后內接角半徑(R3R),并且 所述后外接角限定后外接角半徑(R4L),其中所述后外接角半徑顯著小于所述后內接角半徑。
23.根據(jù)權利要求19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脛骨假體分別包括: 前邊緣(202);外后邊緣(204),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外側間室(20)的后邊界;以及內后邊緣(206),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內側間室(22)的后邊界,所述外側間室包括自所述前邊緣至所述外后邊緣延伸的外側周圍部,所述外側周圍部限定多個相鄰的外側圓弧(208、210、212、214、216),所述多個相鄰的外側圓弧中的一對分別限定第一外側半徑以及第二外側半徑,所述第一外側半徑比所述第二外側半徑大至少100% ;并且 所述內側間室包括自所述前邊緣至所述內后邊緣延伸的內側周圍部,所述內側周圍部限定多個相鄰的內側圓弧(220、222、224),所述多個相鄰的內側圓弧中的一對分別限定第一內側半徑以及第二內側半徑,所述第一內側半徑比所述第二內側半徑大不足75%。
24.根據(jù)權利要求19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側間室(20)限定多個相鄰的外側圓弧(208、210、212、214、216),并且 所述內側間室(22)限定多個相鄰的內側圓弧(220、222、224), 所述多個相鄰的外側圓弧數(shù)量大于所述多個相鄰的內側圓弧。
25.根據(jù)權利要求19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假體周圍部(200)限定前邊緣(202),其中 所述外側間室(20)包括前外接角,其限定具有第一半徑中心(C2L)的前外接角半徑(R2L), 所述內側間室(22)包括前內接角,其限定具有第二半徑中心(ClR)的前內接角(RlR)半徑,并且 內外軸線(Aa)限定所述假體周圍部內還與所述前后軸線垂直的最長直線段, 所述第一半徑中心位于所述內外軸線與所述前邊緣之間,所述第二半徑中心在所述內外軸線之前設置。
26.一種脛骨假體 組系,其中所述脛骨假體的尺寸設置成附接至近端脛骨,所述脛骨假體組系包括: 多個脛骨假體,其中所述多個脛骨假體限定多個假體周圍部(200x),每個所述假體周圍部(200)限定: 質心(C); 前后軸線,其中所述前后軸線將所述假體周圍部分成內側間室(22)以及外側間室(20); 從所述質心到所述假體周圍部的后內接角延伸的后內距離(DMP); 從所述質心到所述假體周圍部的后外接角延伸的后外距離(DLP); 所述多個假體周圍部包括: 小型周圍部,所述小型周圍部限定所述后內距離具有小后內延伸尺度以及所述后外距離具有小后外延伸尺度;以及 大型周圍部,所述大型周圍部限定所述外內距離具有比所述大后內延伸尺度大的更大后內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后內發(fā)展尺度,所述大型周圍部還限定所述后外距離具有比所述小后外延伸尺度大的大后外延伸尺度,以表現(xiàn)出后外發(fā)展尺度, 所述后內發(fā)展尺度大于所述后外發(fā)展尺度。
27.根據(jù)權利要求26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假體周圍部(200)包括: 前邊緣(202); 與所述外側間室(20)對應的外側周圍部,所述外側周圍部包括: 外后邊緣(204),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外側間室的后邊界; 外側邊緣(212),其限定相對于所述前邊緣的大致垂直的切線(212A),以及 前外接角,其橫貫所述前邊緣與所述外側邊緣之間的角掃描部(2L), 所述后外接角相對于所述外側邊緣與所述前外接角相反,所述后外接角橫貫所述外側邊緣與所述外后邊緣之間的角掃描部(4L)。
28.根據(jù)權利要求26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外距離(DLP)沿一條直線從所述質心(C)延伸至所述假體周圍部(200),其中該直線限定自所述前后軸線120度的角度。
29.根據(jù)權利要求26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假體周圍部(200)包括: 前邊緣(202); 與所述內側間室(22)對應的內側周圍部,所述內側周圍部包括: 內后邊緣(206),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內側間室的后邊界; 內側邊緣(222), 其限定相對于所述前邊緣的大致垂直的切線(222A);以及 前內接角,其橫貫所述前邊緣與所述內側邊緣之間的角掃描部(IR), 所述后內接角相對于所述內側邊緣與所述前內接角相反,所述后內接角橫貫所述內側邊緣與所述內后邊緣之間的角掃描部(3R)。
30.根據(jù)權利要求26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內距離(DMP)沿一條直線從所述質心(C)延伸至所述假體周圍部(200),其中該直線限定自所述前后軸線130度的角度。
31.根據(jù)權利要求26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脛骨假體包括多個脛骨基板(12)。
32.根據(jù)權利要求31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其與多個脛骨承載部件(14)結合,所述多個脛骨承載部件中的每個脛骨承載部件包括: 外側部分(39),其中所述外側部分針對所述多個脛骨假體之一的所述外側間室(20)大致對應于所述假體周圍部(200);以及 內側部分(41),其中所述內側部分針對所述多個脛骨假體之一的所述內側間室(22)與所述假體周圍部(200)至少部分地不一致。
33.根據(jù)權利要求32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個脛骨基板(12)中的每個脛骨基板包括所述內側間室(22)中的后內基板倒角(32); 所述多個脛骨承載部件(14)中的每個脛骨承載部件包括在其上形成的位于所述內側部分(41)中的后內承載倒角(50);并且 所述多個脛骨承載部件中的每個脛骨承載部件適于安裝至所述多個脛骨基板中的相應一個脛骨基板,以形成相應的脛骨假體組件(10),所述基板倒角與所述承載倒角共操作以在所述脛骨假體組件中形成大致連續(xù)的倒角。
34.根據(jù)權利要求32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其與至少一個股骨部件(60)結合,所述股骨部件適于與所述多個脛骨承載部件(14)中的至少一個脛骨承載部件以一定屈膝范圍的方式關節(jié)聯(lián)接。
35.根據(jù)權利要求26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相應一個脛骨假體安裝至脛骨時,所述前后軸線與母線對正,所述母線限定為一條直線,該直線從 在后交叉韌帶與脛骨之間的附接區(qū)域的幾何中心處的后點(Cp)延伸至在脛骨的前結節(jié)(B)上設置的前點(CA),所述結節(jié)具有一結節(jié)寬度(W),所述前點在所述結節(jié)上設置位于自所述結節(jié)的中點(Pt)向內側隔開等于W/6的量的位置。
36.根據(jù)權利要求26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脛骨假體分別包括: 前邊緣(202);以及 PCL切口區(qū)域(28),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 反并位于所述外側間室(20)與所述內側間室(22)之間, 所述前后軸線將所述前邊緣一分為二并將所述PCL切口區(qū)域一分為二。
37.根據(jù)權利要求26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側間室(22)關于所述前后軸線相對于所述外側間室(20)是非對稱的,因而每個所述假體周圍部的尺寸和形狀設置成覆蓋相應尺寸的脛骨的切后近端表面的大約60%與大約90%之間。
38.根據(jù)權利要求37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 所述內側間室(22)與所述前后軸線共操作,以界定內側表面面積(SAM), 所述外側間室(20)與所述前后軸線共操作,以界定外側表面面積(SAL),并且 所述內側表面面積大于所述外側表面面積。
39.根據(jù)權利要求37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脛骨假體分別包括: 前邊緣(202); 外后邊緣(204),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外側間室(20)的后邊界,所述外側間室限定外側前后延伸尺度(DAPL),其中所述外側前后延伸尺度自所述假體周圍部的所述前邊緣延伸至所述假體周圍部的所述外后邊緣;以及 內后邊緣(206),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內側間室(22)的后邊界,所述內側間室限定內側前后延伸尺度(DAPM),其中所述內側前后延伸尺度自所述假體周圍部的所述前邊緣延伸至所述假體周圍部的所述內后邊緣, 所述內側前后延伸尺度大于所述外側前后延伸尺度。
40.根據(jù)權利要求37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內接角限定后內接角半徑(R3R),并且 所述后外接角限定后外接角半徑(R4L),其中所述后外接角半徑顯著小于所述后內接角半徑。
41.根據(jù)權利要求37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脛骨假體分別包括: 前邊緣(202); 外后邊緣(204),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外側間室(20)的后邊界;以及 內后邊緣(206),其與所述前邊緣大體相反并形成所述內側間室(22)的后邊界, 所述外側間室包括自所述前邊緣至所述外后邊緣延伸的外側周圍部,所述外側周圍部限定多個相鄰的外側圓弧(208、210、212、214、216),所述多個相鄰的外側圓弧中的一對分別限定第一外側半徑以及第二外側半徑,所述第一外側半徑比所述第二外側半徑大至少100% ;并且 所述內側間室包括自所述前邊緣至所述內后邊緣延伸的內側周圍部,所述內側周圍部限定多個相鄰的內側圓弧(220、222、224),所述多個相鄰的內側圓弧中的一對分別限定第一內側半徑以及第二內側半徑,所述第一內側半徑比所述第二內側半徑大不足75%。
42.根據(jù)權利要求37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側間室(20)限定多個相鄰的外側圓弧(208、210、212、214、216),并且 所述內側間室(22)限定多個相鄰的內側圓弧(220、222、224), 所述多個相鄰的外側圓弧數(shù)量大于所述多個相鄰的內側圓弧。
43.根據(jù)權利要求37所述的脛骨假體組系,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假體周圍部(200)限定前邊緣(202),其中 所述外側間室(20)包括前外接角,其限定具有第一半徑中心(C2L)的前外接角半徑(R2L), 所述內側間室(22)包括前內接角,其限定具有第二半徑中心(ClR)的前內接角(RlR)半徑,并且 內外軸線(Aa)限定所述假體周圍部內還與所述前后軸線垂直的最長直線段, 所述第一半徑中心位于所述內外軸線與所述前邊緣之間,所述第二半徑中心在所述內外軸線之前設置。
全文摘要
一種整形脛骨假體,其包括具有非對稱周圍部的脛骨基板,其促進在切后脛骨上的合適定位和定向,還有助于完整膝蓋假體的提高的運動性、軟組織相互作用以及長期固定。這種非對稱的基板周圍部的尺寸和形狀設置充分匹配典型切后近端脛骨表面的周圍部的各部分,從而通過將基板安坐在脛骨上實現(xiàn)了合適的定位和定向?;逯車刻峁┝嘶逯車颗c骨周圍部之間的戰(zhàn)略定位釋放和/或間隙,例如在前內部分中,以防止深度屈膝部件碰撞,并且在前外部分中以避免解剖學髂脛帶與假體部件之間的不合適的相互作用。
文檔編號A61F2/38GK103153237SQ201180045683
公開日2013年6月12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7月24日
發(fā)明者M·S·S·溫多夫, J·E·比朔夫 申請人:捷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