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空氣凈化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有關一種空氣凈化裝置,尤其是指一種利用紫外線對空氣中的細菌加以消滅的空氣凈化裝置。
背景技術:
食品衛(wèi)生事業(yè)關系國計民生,尤其是在人們對自身健康越來越重視的今天。食品工業(yè)、藥品制造、醫(yī)院等場所,落下菌、浮游菌引起的污染已引起高度重視,這些看不見的病菌降低產(chǎn)品品質及成品率,室內用紫外線/臭氧式空氣清潔設備帶來了很簡便、高效、安全的解決方法。
波長200-290NM的紫外能穿透細菌、病毒的細胞膜,給核酸以損傷,使細胞失去繁殖能力,達到快速殺菌的效果。因此利用紫外線的這種特性進行消毒,殺死空氣及器物上的有害菌的方法已為業(yè)界所慣用。如中國專利第89204299.X,其即揭示了一種紫外線滅菌器,包括一個殼體,內置紫外線燈,將所需要消毒的物品放入滅菌器,即可對其中的物品進行消毒。然而,由于考慮到紫外線在空氣中產(chǎn)生的臭氧會對人體造成傷害,因此這種消毒器具有門與外界隔開,所以這種消毒器也不能對空氣本身進行消毒滅菌。如此,將物品放在不潔凈的空氣中,對物品消毒的效果也就會大打折扣。
因此,如何生產(chǎn)一種即能對物品及空氣進行消毒,又同時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的消毒凈化裝置在現(xiàn)實生活中具有重大的意義。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對室內空氣能夠提供較佳的消毒滅菌效果同時又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的紫外線空氣凈化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空氣凈化裝置,包括外殼體及殼體上設的多個開口,其特征在于外殼體內至少設置一有能夠發(fā)出紫外線的低氣壓放電管,所述的放電管能夠發(fā)出波長為200-290NM的紫外線。
另外可設置一可以發(fā)出波長低于200NM的紫外線、可以分解空氣中的氧氣,形成臭氧的有臭氧低氣壓放電管。
本實用新型還具有以下特征,空氣凈化裝置內還安裝有送風機,可以促進空氣的流通并將所形成的臭氧擴散到室內各處。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利用紫外線消毒的同時,利用形成的臭氧消毒,利用紫外線和臭氧的協(xié)同作用,并可借助送風機對空氣消毒。
圖1是本實用新型空氣凈化裝置的立體視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空氣凈化裝置的側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空氣凈化裝置第二實施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空氣凈化裝置第三實施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請參閱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空氣凈化裝置的一個實施例掛墻式空氣殺菌器的示意圖。該空氣凈化裝置具有外殼體1,外殼體下方裝有固定支架4。外殼體1呈房屋形狀,具有彎折形的頂蓋11,其下覆蓋著兩側壁12,在側壁12的兩端具有端壁13。頂蓋11可采用透光的玻璃制成。端壁13上各具有一個開口5、6。上述外殼體1內裝設有兩個或多個低氣壓放電管2,其一為可以發(fā)出波長為200-290NM的紫外線。另一為可發(fā)出波長低于200NM的紫外線、可以分解空氣中的氧氣,形成臭氧的有臭氧低氣壓放電管。
根據(jù)前述,波長200-290NM的紫外線能夠殺菌消毒,且這一點已經(jīng)為業(yè)界人士所利用來進行基本的對物品的消毒工作。而波長為200NM以下的短波長紫外線則能分解空氣中的氧氣分子,生成氧離子與氧氣結合產(chǎn)生臭氧。臭氧對人體具有傷害作用,因此人們在現(xiàn)有的生產(chǎn)場合,習慣在消毒場所里避免臭氧的產(chǎn)生及外泄。然而,臭氧具有強的氧化作用,如果將紫外線與臭氧并用比單獨使用的處理效果好得多,會產(chǎn)生相乘的作用,在空氣凈化處理中發(fā)揮強大威力。參照圖3,在第二實施例中,為了使空氣盡可能多的得到凈化,提高凈化的效率,在本實用新型空氣凈化裝置的外殼體1內的一個開口5′附近裝設有送風機3,其可以使空氣迅速流動,在室內的空氣會形成一個循環(huán),自一個開口5′進入外殼體1′,同時受到紫外線及臭氧的消毒凈化作用,并在上述送風機3的作用下從另一個出口6′流出。而且,在空氣流出的同時也能帶出部分臭氧,對室內尚未進入外殼體1′的空氣進行消毒。這樣,在紫外線及臭氧的雙重作用下,室內的空氣會有極佳的凈化效果,絕非僅僅使用一種消毒方法或先后使用兩種消毒方法所得到的效果佳。外殼的頂蓋11`也可采用透光的玻璃制成。外殼體下方裝有固定支架4′。
同時,考慮到臭氧畢竟對人體有傷害作用,在放電管2上連接有放電控制器(圖未示),放電管可以根據(jù)需要放出253.7或者184.9NM波長的紫外線,如果在不能使用臭氧的場合,則僅放出200-290NM的波長,如果在夜間、休息日等人不在的場合,臭氧使用,從而達到較好的效果,同時這種空氣凈化裝置的適應性也強。上述放電管控制器可以為一個時鐘控制器,這樣可以預設在不同的時間段采用不同的方式進行空氣凈化。
外殼的頂蓋11和第二實施例中的頂蓋11′可采用透光的玻璃制成在一定場合可以起到照明作用。
參照圖4,在本實用新型空氣凈化裝置第三實施例中,在臺式機殼1`中裝配兩個或多個低氣壓放電管,通過風機3″吸入待處理的空氣,處理后再由出風口6″排出。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完成了設計人的目的,空氣凈化裝置具有較佳的凈化效果,同時又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權利要求1.一種空氣凈化裝置,包括外殼體及殼體上設的多個開口,其特征在于外殼體內至少設置一有能夠發(fā)出紫外線的低氣壓無臭氧放電管,所述放電管能夠發(fā)出主波長為200-290NM內的紫外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可設置一有臭氧低氣壓放電管,該放電管為可以發(fā)出波長低于200NM的紫外線、可以分解空氣中的氧氣,形成臭氧的放電管。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體內進一步安裝送風機。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外殼體頂蓋采用透明的玻璃制造。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外殼體下方裝有固定支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空氣凈化裝置,包括外殼體及放電管,外殼體上開設有多個開口,且其內裝設有送風機并至少設置有能夠發(fā)出紫外線的低氣壓無臭氧放電管,在送風機的作用下,可以對室內空氣同時使用紫外線及臭氧進行凈化。該放電管上連接有時鐘控制器,可以選擇性地根據(jù)不同的需要使用紫外線消毒或紫外線協(xié)同臭氧消毒,具有較佳的凈化效果,同時也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本實用新型可以使用在食品工業(yè)、藥品制造及醫(yī)院等各種場所。
文檔編號A61L9/20GK2718433SQ200420023568
公開日2005年8月17日 申請日期2004年6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6月9日
發(fā)明者王國征 申請人:上海國達特殊光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