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保健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電動梳發(fā)器。
背景技術:
梳子是梳理頭發(fā)的工具,在華夏上古文明時代,由軒轅黃帝的王妃——方雷氏啟發(fā)于魚骨而發(fā)明創(chuàng)造,最初得名因用木頭所制,也稱為木梳?,F(xiàn)在梳子的種類繁多,如:檀木梳、棗木梳、桃木梳、牛角梳等。梳子在品種上分實用品梳、工藝梳、旅游梳、高檔精品梳、保健梳等五大系列300多個品種。
現(xiàn)有的梳子大多只能夠進行普通的梳頭工作,并且不具有自動化的效果,保健作用較差,即使存在一些具有保健作用的梳子,其往往效果不佳,不具有自動梳頭的功效,大大降低了梳頭的效率。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動梳發(fā)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電動梳發(fā)器,包括絕緣頭盔,所述絕緣頭盔的頂部通過螺絲固定安裝電動機,電動機與安裝在絕緣頭盔后部的蓄電池連接,蓄電池的一側連接有設于絕緣頭盔上的充電接口;所述絕緣頭盔內側面上的左右兩側位置均通過固定點安裝有旋轉牛角梳,絕緣頭盔頂部前后方向上安裝有能夠移動的軌道,在軌道上安裝移動牛角梳;所述電動機的輸出端與固定點、軌道進行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絕緣頭盔的后部一體成型有蓄電池倉,蓄電池安裝在蓄電池倉的內部。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蓄電池倉一側的絕緣頭盔上開有充電接口槽,充電接口安裝在充電接口槽中。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移動牛角梳包括握把和梳齒,在梳齒上安裝有清理片,清理片與握把之間通過復位簧進行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電動機的外部包裹有一層消音材料層。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旋轉牛角梳與移動牛角梳的結構相同,且旋轉牛角梳與移動牛角梳均為防靜電牛角梳。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充電接口為USB接口。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主要是起到按摩的作用,能夠緩解頭部疲勞,促進血液循環(huán),對人體有一定益處,另外,此梳發(fā)器方便存放和攜帶,通過使用USB充電,能夠面向大眾使用,另外,用鋰電池供電,能夠使梳發(fā)器不需要一直在電源附件,達到一定便捷使用的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電動梳發(fā)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電動梳發(fā)器中移動牛角梳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絕緣頭盔、2-電動機、3-移動牛角梳、4-軌道、5-固定點、6-旋轉牛角梳、7-蓄電池、8-充電接口、9-梳齒、10-清理片、11-復位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電動梳發(fā)器,包括絕緣頭盔1,所述絕緣頭盔1的頂部通過螺絲固定安裝電動機2,電動機2與安裝在絕緣頭盔1后部的蓄電池7連接,蓄電池7的一側連接有設于絕緣頭盔1上的充電接口8;所述絕緣頭盔1內側面上的左右兩側位置均通過固定點5安裝有旋轉牛角梳6,絕緣頭盔1頂部前后方向上安裝有能夠移動的軌道4,在軌道4上安裝移動牛角梳3;所述電動機2的輸出端與固定點5、軌道4進行連接。
所述絕緣頭盔1的后部一體成型有蓄電池倉,蓄電池7安裝在蓄電池倉的內部。
所述蓄電池倉一側的絕緣頭盔1上開有充電接口槽,充電接口8安裝在充電接口槽中。
所述移動牛角梳3包括握把和梳齒9,在梳齒9上安裝有清理片10,清理片10與握把之間通過復位簧11進行連接。
所述電動機2的外部包裹有一層消音材料層。
所述旋轉牛角梳6與移動牛角梳3的結構相同,且旋轉牛角梳6與移動牛角梳3均為防靜電牛角梳。
所述充電接口8為USB接口。
本實用新型主要是起到按摩的作用,能夠緩解頭部疲勞,促進血液循環(huán),對人體有一定益處,另外,此梳發(fā)器方便存放和攜帶,通過使用USB充電,能夠面向大眾使用,另外,用鋰電池供電,能夠使梳發(fā)器不需要一直在電源附件,達到一定便捷使用的效果。
在頭頂位置安置一個發(fā)動機,并用防噪音的材料隔音,用發(fā)動機帶動頭頂?shù)呐=鞘幔?,前后運動,從前額到后腦勺后、兩鬢牛角梳、固定在一個位置使下面能夠90度上下轉動,中間的牛角梳的運動軌跡是由頭盔內部運動軌道來決定的。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