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傘,特別是雨傘,具有傘柄和設置在傘柄上的傘冠,其中鉸鏈地安裝有傘支架支撐拉力的傘輻。
背景技術:
從實踐中可以得知這種傘,并且諸如在DE20304453U1中記載了這種傘,其中指出在強風作用下,這種傘具有更好的抗傘支架的折疊的抵抗能力。因此這種傘也還在強風下被更多的使用,傳統(tǒng)的傘在這種情況下會形成永久的折損,或者它的持有者為了愛惜它而不再使用它了。在強風下使用會增加傘冠的負擔,傘冠中設置著承載風的拉力的傘輻,其中迄今為止所熟知的傘冠通過一根細金屬絲確保其安全性,這種金屬絲不易拉斷或腐蝕,從而防止傘的破損。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產(chǎn)生一種在開始所述現(xiàn)有技術的傘,其中傘冠的負荷能力得到明顯提高。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該任務通過開始所述現(xiàn)有技術的傘得到解決,其中傘冠由兩部分組成基礎部分和與該基礎部分連結的頂端部分,在這兩部分里互對的兩面組裝在一起形成一個接受傘輻的完整平槽,然后通過一些徑向的縫隙與傘冠的外圍連接起來,并且其中該傘幅在其設置傘柄的端部旁邊具有厚度超過縫隙的寬度的嵌入部分。
這種形狀具有這樣的優(yōu)點傘輻不僅僅通過軸線,而且也通過安裝在平槽中的嵌入部分安置在傘冠中。特別地,另外一個優(yōu)點是基礎部分和頂端部分由一種通過外部能量供給就能持續(xù)連結的塑料構成,尤其是如果基礎部分和頂端部分由通過超聲焊接就能夠持續(xù)連接的塑料構成。這樣就有可能在基礎部分和頂端部分之間進行低成本的平面連接,這種連接既有高負荷能力同時又局部平分了傘冠中的負載,不會像金屬絲那樣承受著隔離的保護部分拉破的危險。
因此該傘冠在裝配方面的操作被簡化了,可以看到在基礎部分和頂端部分之間建立永久連接之前設置有起臨時保護作用的卡槽支架,這樣裝的目的在于,通過卡槽銷和卡槽接口形成該卡槽支架,其連接設置者基礎部分和/或頂端部分。在基礎部分和頂端部分持續(xù)連接之后,卡槽銷和卡槽接口通過超聲焊接也會對連接的固定性和承受力的提高有所幫助。
在本發(fā)明的結構中還可以看到,該嵌入部分被做成了球形以便放入球狀平槽內,這樣能夠將來自傘輻的拉力與壓力更好的引入到傘冠中。
下面借助于附圖中所描述的實施例更詳細的說明本發(fā)明;其中圖1為一把處于合起狀態(tài)的傘的透視圖;圖2為一把處于打開狀態(tài)的傘的透視圖,從下仰視拱形傘罩的凹面,傘輻置于傘冠中;圖3為設置在傘柄上的傘冠的側視圖,傘冠中安放著傘輻;圖4為沿著兩個縫隙的傘冠的剖視圖,右邊是傘輻的不同角度圖;以及圖5為基礎部分的平面圖,及里面嵌入的傘輻,其中所示為部分被移去。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中描述了傘1,即所述的雨傘,其具有傘柄2和置于傘柄2上的傘冠3,在其中鉸鏈地設置傘支架6的傘輻5。傘支架6由形成在傘幅5前面、承載拉力4的傘紡紗以及傘輻7構成,它與在傘柄2上縱向滑動的推手8以及傘輻5鉸鏈連接。
傘冠2由兩部分組成基礎部分9和與該基礎部分9連接的頂端部分10,相對的兩面連接在一起形成一個接收傘輻的平槽11,它通過一個徑向的縫隙12與傘冠3的外圍相連。在基礎部分9和頂端部分10之間建立永久連接之前設置有起保護作用的卡槽支架,由此這個卡槽支架通過卡槽銷13和卡槽接口組成,其連接設置該基礎部分9和/或頂端部分10?;A部分9和頂端部分10之間的永久連接通過一個外部能量供給實現(xiàn),因此,基礎部分9和頂端部分10由一種能夠通過超聲焊接連接的塑料構成。
傘輻5在平槽11中其連接設置傘冠3的端部旁具有厚度超過縫隙12的寬度的嵌入部分14,其中該嵌入部分14被做成球形,正好裝入球形平槽11中。
權利要求
1.一種傘,特別是雨傘,具有傘柄(2)和設置該傘柄(2)的傘冠,其中鉸鏈地連接設置有傘支架(6)的承載拉力(4)的傘輻(5),其特征在于該傘冠(3)由兩部分組成基礎部分(9)和與該基礎部分(9)連結的頂端部分(10),在這兩部分里互對的兩面組裝在一起形成一個接受傘輻的平槽(11),然后通過一些徑向的縫隙(12)與傘冠(3)的外圍鏈接起來,并且該傘輻(5)在平槽(11)中其連接設置傘冠(3)的端部旁具有厚度超過縫隙(12)的寬度的嵌入部分(1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傘,其特征在于,基礎部分(9)和頂端部分(10)由一種通過外部能量供給就能永久連結的塑料構成。
3.根據(jù)權利要求2的傘,其特征在于,基礎部分(9)和頂端部分(10)由一種通過超聲焊接連接的塑料構成。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的傘,其特征在于,在基礎部分(9)和頂端部分(10)之間建立永久連接之前設置有起臨時保護作用的卡槽支架。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的傘,其特征在于,該卡槽支架通過卡槽銷(13)和卡槽接口形成,其連接設置有基礎部分(9)和/或頂端部分(10)。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的傘,其特征在于,該嵌入部分(14)被做成了球形以便放入球狀平槽(11)內。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傘,特別是雨傘,具有傘柄(2)和設置該傘柄(2)的傘冠,其中鉸鏈地連接設置有傘支架(6)的承載拉力(4)的傘輻(5)。該傘冠(3)由兩部分組成基礎部分(9)和與該基礎部分(9)連結的頂端部分(10),在這兩部分里互對的兩面組裝在一起形成一個接受傘輻的平槽(11),然后通過一些徑向的縫隙(12)與傘冠(3)的外圍鏈接起來。該傘輻(5)在平槽(11)中其連接設置傘冠(3)的端部旁具有厚度超過縫隙(12)的寬度的嵌入部分(14)。
文檔編號A45B25/10GK1732823SQ20051006978
公開日2006年2月15日 申請日期2005年3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3月31日
發(fā)明者埃伯哈德·戈貝爾 申請人:埃伯哈德·戈貝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