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煙灰缸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煙灰缸,包括上缸體,在上缸體邊緣周向均布有若干個放煙槽,上缸體中心置有一插筒,插筒為中空結構,可同時放置香煙、檀香和蚊香,將灰燼一并處理,節(jié)省空間,清理方便。
【專利說明】一種煙灰缸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日常生活用品,尤其涉及一種煙灰缸。
【背景技術】
[0002]在日常生活中,煙灰缸是盛煙灰、放煙蒂的工具;而為了保持家庭空氣清新好聞,經常需要點燃桿狀的去味香,夏秋季節(jié)需點燃盤狀驅蟲香;這三者都會留有灰燼,清掃不便。本發(fā)明在傳統(tǒng)煙灰缸上增加了插筒與置物條,可同時放置香煙、檀香和蚊香,將灰燼一并處理,節(jié)省空間,清理方便。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煙灰缸,在傳統(tǒng)煙灰缸上增加了插筒與置物條,可同時放置香煙、檀香和蚊香,將灰燼一并處理,節(jié)省空間,清理方便。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煙灰缸,包括上缸體,在上缸體邊緣周向均布有若干個放煙槽,上缸體中心置有一插筒,所述插筒為中空結構,可放置桿狀檀香等去味香。
[0005]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插筒周身周向均布由若干根水平設置的細條或細桿形成的置物架,細條或細桿的數(shù)量不少于3根,長度不超過缸體內圓半徑,用來放置盤狀類蚊
香、熏香等。
[0006]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在于:置物條采用細鐵絲材料,直徑小,強度牢,不易損壞且可避免蚊香等燃燒不持續(xù)現(xiàn)象。
[0007]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在于:上缸體內包括盛放煙灰的固定置物板和活動置物板,插筒設置于所述固定置物板和活動置物板上,在固定置物板內置有滑槽,活動置物板沿滑槽在固定置物板內進行開合,旋轉角度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0008]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在于:在活動置物板上表面置有一手把,手把的高度低于置物架的高度,手把帶動活動置物板進行開合。
[0009]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整個上缸體嵌套在下缸體內,清潔煙灰缸時兩者可分離。增加了煙灰缸的使用時間,使清潔更加方便。
[0010]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造價低廉、操作方便,清洗簡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表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2]附圖標號:1_上缸體、2-放煙槽、3-插筒、4-細桿、5-固定置物板、6_滑槽、7_活動置物板、8-手把、9-下缸體。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加深對本發(fā)明的理解,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詳細描述,該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對本實用型的保護范圍構成限定。
[0013]參見附圖1,本發(fā)明提出了一種煙灰缸,包括上缸體1,在上缸體I邊緣周向均布有三個放煙槽2,上缸體I中心置有一插筒3,插筒3為中空結構,可插入桿狀檀香類熏香。插筒3 口徑小,深度深,適合各類熏香插入。插筒3周身周向均布四根水平設置的細桿4,形成置物架,長度不超過上缸體I內圓半徑,采用細鐵絲材料,可簡單放置盤狀類蚊香、熏香等,在支撐的同時,也不影響蚊香等的燃燒程度。
[0014]上缸體I包括固定置物板5和活動置物板7,在固定置物板5內置有滑槽6,活動置物板7沿滑槽6在固定置物板5內進行開合。在所述活動置物板7上表面置有一手把8,手把8的高度低于置物架的高度。手把帶動活動置物板進行開合,根據具體情況旋轉活動置物板。整個上缸體I嵌套在下缸體9內,清潔煙灰缸時兩者可分離。
[0015]使用時,上缸體I的放煙槽2可夾住香煙,插筒3可插入桿狀檀香等,置物架上可放置盤狀熏香等。當上缸體I的置物板上有煙灰時,可握住手把8旋轉活動置物板7,傾斜煙灰缸,使煙灰進入下層的下缸體9內,重新合上活動置物板,有效防止煙灰揚起的問題。在下缸體內放些水,可起到滅煙的效果。一物多用,節(jié)約空間、材料同時,也便于灰燼的清掃,方便實用。
【權利要求】
1.一種煙灰缸,包括上缸體(I),在所述上缸體(I)邊緣周向均布有若干個放煙槽(2),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缸體(I)中心置有一插筒(3 ),所述插筒(3 )為中空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煙灰缸,其特征在于:所述插筒(3)周身周向均布由若干根水平設置的細條或細桿(4)形成的置物架,所述細條或細桿(4)的數(shù)量不少于3根,長度不超過上缸體(I)內圓半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煙灰缸,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架采用細鐵絲材料。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煙灰缸,其特征在于:上缸體(I)內包括盛放煙灰的固定置物板(5)和活動置物板(7),所述插筒(3)設置于所述固定置物板(5)和活動置物板(7)上,在所述固定置物板(5 )內置有滑槽(6 ),活動置物板(7 )沿滑槽(6 )在固定置物板(5 )內進行開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煙灰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活動置物板(7)上表面置有一手把(8),所述手把(8)的高度低于置物架的高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煙灰缸,其特征在于:整個上缸體(I)嵌套在下缸體(9)內,清潔煙灰缸時兩者可分離。
【文檔編號】A24F19/10GK103844357SQ201210515332
【公開日】2014年6月1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5日
【發(fā)明者】朱玉靜 申請人:朱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