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適用于產(chǎn)后飲用的中草藥飲料,其特征在于:制造原料包括如下重量份原料:吳茱萸9-15份、山楂10-16份、黃芪15-25份、炒麥芽20-35份、茯苓8-12份、薏米20-50份、枸杞子9-16份、大棗5-9份、綠茶3-6份。
2.根據(jù)權利要求1 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產(chǎn)后飲用的中草藥飲料,其特征在于:制造原料包括如下重量份原料:吳茱萸9份、山楂10份、黃芪15份、炒麥芽20份、茯苓8份、薏米20份、枸杞子9份、大棗5份、綠茶3份。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 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產(chǎn)后飲用的中草藥飲料,其特征在于:制造原料包括如下重量份原料:吳茱萸15份、山楂16份、黃芪25份、炒麥芽35份、茯苓12份、薏米50份、枸杞子16份、大棗9份、綠茶6份。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 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產(chǎn)后飲用的中草藥飲料,其特征在于:制造原料包括如下重量份原料:吳茱萸12份、山楂15份、黃芪22份、炒麥芽25份、茯苓10份、薏米35份、枸杞子12份、大棗8份、綠茶5份。
5. 根據(jù)權利要求1 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產(chǎn)后飲用的中草藥飲料,其特征在于,以500重量份計,制造原料還包括如下重量份原料:紅糖1-3份,食用鹽0.5-0.8份,水余量。
6.根據(jù) 權利要求1 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產(chǎn)后飲用的中草藥飲料,其特征在于,其制備方法為,將吳茱萸、山楂、黃芪、炒麥芽、茯苓、薏米、枸杞子、大棗、綠茶分別清洗,再進行混合,然后依次進行浸泡、密閉煎煮,煎煮液過濾后添加紅糖、食用鹽和部分水進行調配,最后添加余量水至規(guī)定重量。
7.根據(jù)權利要求5-6其中之一所述的一種適用于產(chǎn)后飲用的中草藥飲料,其特征在于,所用的水為純凈水或蒸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