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滅蠅槍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消滅有害動物的設備,尤其屬于手動殺滅昆蟲的工具。
飛蟲按人們平常見到的其飛行時間與駐足時間的長短,可分為常飛型飛蟲(如蚊子)和常駐足型飛蟲(如蒼蠅)。常駐足型飛蟲一般都有敏銳的觀察力,一旦遇到一般速度的外來威脅時,常能辯明方向逃竄,現在一般用蒼蠅拍來打蒼蠅,一是多次使用蒼蠅拍較臟,二是娛樂性不強,所以人們一般不怎么喜歡用蒼蠅拍。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設計一種速度快,準確性好,娛樂性強的滅蠅槍。
本實用新型所要用的技術方案為由槍體、子彈、扳機構成的滅蠅槍,用一般的橡皮筋作子彈,槍體上有兩個固定點,兩點間的距離大于橡皮筋的長度,橡皮筋拉長套在兩固定點上,其中一固定點與扳機相聯。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制作簡單,用材廣泛,在娛樂中消滅害蟲,使人們消滅蒼蠅的主動性增強了,橡皮筋較軟對人無危險,成人特別孩子尤為喜歡。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其中1槍體 11固定點A 12固定點B 13小凸起 2子彈 3扳機 4彈簧下面結合視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的描述如
圖1所示由槍體1、子彈2、扳機3組成的滅蠅槍,用橡皮筋作子彈,槍體上有固定點A11、固定點B12,固定點A11在槍體前端上部為一凸起,頂部有一向前的小凸起13,整體型狀近似“1”,固定點B12與扳機3相聯,在其底端有一向后的小凸起13,彈簧4拉住扳機3,使固定點B12壓住槍體1,兩固定點之間的距離大于橡皮筋的長度,橡皮筋拉長固定于兩固定點上,當扳動扳機3時,克服彈簧4的彈力,使固定點B12離開槍體1,橡皮筋飛出擊中目標。
固定點B12也可固定于槍體1上,扳動扳機時將橡皮筋挑出發(fā)射。
權利要求1.一種滅蠅槍,由槍體(1)、子彈(2)、扳機(3)構成,其特征在于子彈(2)為橡皮筋,槍體(1)上有兩個固定點A(11)、B(12),兩固定點之間的距離大于橡皮筋的長度,橡皮筋拉長套在兩固定點上,其中固定點B(12)與扳機(3)相聯。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消滅有害動物的設備,尤其屬于手動殺滅害蟲的工具。本實用新型由槍體、子彈、扳機構成,子彈為橡皮筋,槍體上有兩個固定點A、B,兩固定點間的距離大于橡皮筋的長度,橡皮筋拉長套在兩固定點上,其中固定點B與扳機相聯。本實用新型制作簡單,娛樂性強,對人體無危險,人們可在娛樂中消滅害蟲。
文檔編號A01M3/00GK2396637SQ992298
公開日2000年9月20日 申請日期1999年11月1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11月1日
發(fā)明者黃振力 申請人:黃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