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農作物種植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
背景技術:
馬鈴薯(學名:solanumtuberosuml.,英文:potato)又名土豆、山藥蛋、地蛋、洋芋、荷蘭薯等,屬茄科茄屬塊莖作物,是我國重要的糧菜兼用型農作物,其適應性強,產量高,營養(yǎng)豐富,素有“地下蘋果”、“第二面包”、農民致富的“金蛋蛋”之稱,是世界糧食市場上一種主要食品,而且是重要的工業(yè)原料,具有極大的開發(fā)價值。
但用傳統的種植技術栽種出來的馬鈴薯產量平均每畝在3000公斤左右,加之用現有種植方法栽種的馬鈴薯存在病蟲害多、質量不佳等問題,致使馬鈴薯產量難以得到新的突破。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通過優(yōu)化馬鈴薯的栽培方法,病蟲害減輕的同時顯著提高了馬鈴薯的產量。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選種:應選擇以vt-1為母本、ns79-12-1為父本雜交選育而成的優(yōu)質鮮食型馬鈴薯新品種,如泉云3號;
(2)確定播種期:山區(qū)春作在12月下旬至1月上旬下種,秋種于9月中、下旬播種;沿海冬種在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播種;
(3)播種:高畦深溝雙行種植,畦高20厘米,畦寬90厘米,溝寬30厘米,行距50厘米,株距30-32厘米,每畝植3500-3800株;
(4)施基肥:每畝以腐熟的豬牛欄糞或人糞尿等有機肥2000公斤加過磷酸鈣25公斤及三元復合肥15公斤作底肥,施于播種溝中;放種后,用火燒土1500-2000公斤/畝蓋種;
(5)施追肥:馬鈴薯出苗后20-25天結合淺中耕培土施用硫酸鉀15-20公斤/畝;
(6)田間管理:在馬鈴薯出苗后進行第一次松土除草,淺培土;間隔10-15天進行第二次中耕除草,并結合厚培土;
(7)施用多效唑溶液:對生長旺盛的馬鈴薯植株應在現蕾期噴施一次90-150毫克/升的多效唑溶液;
(8)病蟲害防治:對現蕾后的馬鈴薯進行每7-10天交替的均勻噴施殺毒礬500倍液和滅克600倍液,連續(xù)噴3次;
(9)收獲貯藏:在大多數馬鈴薯植株葉片翻黃時及時收獲,避光貯藏。
進一步的,所述播種前需要對馬鈴薯種進行催芽和練芽。
進一步的,所述田間管理中需要注意排灌水,沿海山區(qū)春作區(qū)后期遇雨注意排水;秋種區(qū)中后期遇降溫天氣及時灌水保溫防凍害,沿海冬種區(qū)應預防干旱。
進一步的,所述病蟲害防治中的在青枯病多發(fā)病區(qū)應實行輪作;地下害蟲多發(fā)區(qū)應在播前噴灑殺蟲劑防治;現蕾期也需噴灑殺蟲劑。
進一步的,所述馬鈴薯母本采用vt-1系越南種質資源,來自云南農科院;所述馬鈴薯父本采用國內著名的新型栽培種自交系ns79-12-1,來自內蒙古。
由上述對本發(fā)明結構的描述可知,和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如下優(yōu)點:
1、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種植出來的馬鈴薯的產量高、抗病性強,有效的解決了采用傳統的種植方式種植馬鈴薯存在著產量不高和抗病性不高等不足。
2、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通過分別選用以vt-1系越南種質資源作為馬鈴薯的母本、ns79-12-1系為國內著名的新型栽培種自交系作為馬鈴薯父本進行雜交育種,可使馬鈴薯抗病性增加的同時產量高、品質好。
3、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通過在馬鈴薯的栽培過程中進行施基肥和施追肥,能夠增加馬鈴薯的產量和品質。
4、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對生長旺盛的馬鈴薯植株應在現蕾期噴施一次90-150毫克/升的多效唑溶液,可有效抑制地上部的馬鈴薯生長,增加產量并提高大、中薯率。
5、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對現蕾后的馬鈴薯進行每7-10天交替的均勻噴施殺毒礬500倍液和滅克600倍液,連續(xù)噴3次,可有效的防治馬鈴薯晚疫病,大大降低了病害率。
6、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種植出來的馬鈴薯產量和質量均大幅增加,每畝鮮薯的產量增長了11%,每畝干薯的產量增長15.6%,并且其中單株塊莖數10.6個,單株薯重0.558公斤,商品薯率為74.01%,二次生長10.66%,裂薯0.31%、無空心,干物質含量18.48%,粗蛋白含量2.21%,淀粉含量11.9%,維生素c含量23.6mg/100g。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實施例1
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選種:應選擇以vt-1為母本、ns79-12-1為父本雜交選育而成的優(yōu)質鮮食型馬鈴薯新品種,如泉云3號;
(2)確定播種期:山區(qū)春作在12月下旬至1月上旬下種,秋種于9月中、下旬播種;沿海冬種在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播種;
(3)播種:高畦深溝雙行種植,畦高20厘米,畦寬90厘米,溝寬30厘米,行距50厘米,株距30厘米,每畝植3500株;
(4)施基肥:每畝以腐熟的豬牛欄糞或人糞尿等有機肥2000公斤加過磷酸鈣25公斤及三元復合肥15公斤作底肥,施于播種溝中;放種后,用火燒土1500公斤/畝蓋種;
(5)施追肥:馬鈴薯出苗后20天結合淺中耕培土施用硫酸鉀15公斤/畝;
(6)田間管理:在馬鈴薯出苗后進行第一次松土除草,淺培土;間隔10天進行第二次中耕除草,并結合厚培土;
(7)施用多效唑溶液:對生長旺盛的馬鈴薯植株應在現蕾期噴施一次90毫克/升的多效唑溶液;
(8)病蟲害防治:對現蕾后的馬鈴薯進行每7天交替的均勻噴施殺毒礬500倍液和滅克600倍液,連續(xù)噴3次;
(9)收獲貯藏:在大多數馬鈴薯植株葉片翻黃時及時收獲,避光貯藏。
實施例2
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選種:應選擇以vt-1為母本、ns79-12-1為父本雜交選育而成的優(yōu)質鮮食型馬鈴薯新品種,如泉云3號;
(2)確定播種期:山區(qū)春作在12月下旬至1月上旬下種,秋種于9月中、下旬播種;沿海冬種在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播種;
(3)播種:高畦深溝雙行種植,畦高20厘米,畦寬90厘米,溝寬30厘米,行距50厘米,株距31厘米,每畝植3600株;
(4)施基肥:每畝以腐熟的豬牛欄糞或人糞尿等有機肥2000公斤加過磷酸鈣25公斤及三元復合肥15公斤作底肥,施于播種溝中;放種后,用火燒土1800公斤/畝蓋種;
(5)施追肥:馬鈴薯出苗后20-25天結合淺中耕培土施用硫酸鉀18公斤/畝;
(6)田間管理:在馬鈴薯出苗后進行第一次松土除草,淺培土;間隔12天進行第二次中耕除草,并結合厚培土;
(7)施用多效唑溶液:對生長旺盛的馬鈴薯植株應在現蕾期噴施一次120毫克/升的多效唑溶液;
(8)病蟲害防治:對現蕾后的馬鈴薯進行每8天交替的均勻噴施殺毒礬500倍液和滅克600倍液,連續(xù)噴3次;
(9)收獲貯藏:在大多數馬鈴薯植株葉片翻黃時及時收獲,避光貯藏。
實施例3
一種馬鈴薯高產栽培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選種:應選擇以vt-1為母本、ns79-12-1為父本雜交選育而成的優(yōu)質鮮食型馬鈴薯新品種,如泉云3號;
(2)確定播種期:山區(qū)春作在12月下旬至1月上旬下種,秋種于9月中、下旬播種;沿海冬種在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播種;
(3)播種:高畦深溝雙行種植,畦高20厘米,畦寬90厘米,溝寬30厘米,行距50厘米,株距32厘米,每畝植3800株;
(4)施基肥:每畝以腐熟的豬牛欄糞或人糞尿等有機肥2000公斤加過磷酸鈣25公斤及三元復合肥15公斤作底肥,施于播種溝中;放種后,用火燒土2000公斤/畝蓋種;
(5)施追肥:馬鈴薯出苗后20-25天結合淺中耕培土施用硫酸鉀20公斤/畝;
(6)田間管理:在馬鈴薯出苗后進行第一次松土除草,淺培土;間隔10-15天進行第二次中耕除草,并結合厚培土;
(7)施用多效唑溶液:對生長旺盛的馬鈴薯植株應在現蕾期噴施一次150毫克/升的多效唑溶液;
(8)病蟲害防治:對現蕾后的馬鈴薯進行每10天交替的均勻噴施殺毒礬500倍液和滅克600倍液,連續(xù)噴3次;
(9)收獲貯藏:在大多數馬鈴薯植株葉片翻黃時及時收獲,避光貯藏。
特征特性表現
(一)產量表現:如下表(1):
其中:對照組為:紫花851馬鈴薯
表(1)
結果表明,用本發(fā)明提供的泉云3號馬鈴薯作為種薯,配合使用本發(fā)明提供的栽培方法,可以大大提高馬鈴薯的產量。
(二)品質表現:
單株塊莖數10.6個,單株薯重0.558公斤,商品薯率為74.01%,二次生長10.66%,裂薯0.31%、無空心,干物質含量18.48%,并且其中粗蛋白含量2.21%,淀粉含量11.9%,維生素c含量23.6mg/100g,食用品質好,適于鮮食,適合加工膨化食品。
(三)抗病性表現:
(1)晚疫病室內鑒定結果:2006-2007年度苗期病情指數為0.52,表現為抗病性;2007-2008年度苗期病情指數為0,表現為抗病性。
(2)田間病害調查兩年(2006-2008年度)結果:晚疫病發(fā)病率22.34%、病情指數為7.75,早疫病發(fā)病率3.19%、病情指數為1.09,卷葉病毒病發(fā)病率1.24%、病情指數為0.44,重花葉病發(fā)病率為14.80%、病情指數為3.93,青枯病發(fā)病率為3.67%;抗病性較強。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