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電動工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修枝剪。
背景技術:
修枝剪包括手動修枝剪和電動修枝剪,其中電動修枝剪一般需要使用雙手握持工作,通常設置一個前手柄和后手柄,并且在兩個手柄上分別設置開關觸發(fā)裝置,需要同時按動兩個開關觸發(fā)裝置,修枝剪才能工作,并且松開任意一個開關觸發(fā)裝置,修枝剪都能停止運轉以滿足安全使用的需求。實際使用過程中因修剪動作的方向經常變換,為提高使用舒適度并且使前手柄能在不同握持姿勢下(如向左傾斜和右側傾斜)正常工作,修枝剪上還設有一個環(huán)形前手柄,環(huán)形前手柄的開關扳機可分為轉桿式扳機和內置滑動式扳機,現有的轉桿式扳機存在間隙大容易夾手和兩側面打開開關的行程不夠等問題,而內置滑動式扳機被認為是比較符合人機工程學的一種樣式。
如中國專利CN102047815揭示了一種修枝剪,提供了可以實現雙手握持的前手柄和后手柄,并且前手柄為環(huán)形內置扳機結構,能夠在前手柄側面按下開關扳機使前扳機觸發(fā)。該專利實現前手柄觸發(fā)的方式是通過前手柄扳機的旋轉運動帶動滑動件向上直線運動,通過滑動件和轉動桿的聯(lián)動機構,將直線運動轉化為轉動桿的旋轉運動,從而帶動后續(xù)機構聯(lián)動打開開關。該修枝剪機構觸發(fā)聯(lián)動機構復雜,零件多成本高,且上方按下開關和側面按下開關所使用的機構差異大,使不同握持方式打開開關的力差異大,操作舒適度差異較大。另外此結構前手柄安裝拆卸復雜,不適合拆卸后包裝。
如中國專利CN202622752揭示了一種旋轉式修枝剪內置扳機前手柄的結構,該專利實現輔助手柄固定的方式為通過設置有鎖緊扳手的螺桿,螺桿穿過輔助把手和主體機殼,使用螺桿螺母緊固,拆卸時能夠不借助工具旋下取出螺桿,使輔助把手與主體機殼分離。該結構前手柄角度雖然可以調節(jié),難以實現前扳機與后扳機的機械聯(lián)動,還需要在手柄中額外地增加一個開關,并且只適合在DC修枝剪產品中使用,另外,前手柄拆卸后有導線連著機器,拆裝過程中容易造成導線損壞和裝配困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修枝剪,具有結構簡單、易于拆裝的特點。
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修枝剪,包括殼體和刀片組件,所述殼體內設有用于驅動所述刀片組件的電機和用于控制所述電機的開關,所述殼體上還設有帶后扳機的后手柄和帶前扳機的前手柄,所述前扳機滑動安裝在所述前手柄的安裝腔內,所述后扳機上轉動連接有觸發(fā)桿,所述前扳機與所述觸發(fā)桿之間連接有傳動機構,握持所述前扳機時,所述前扳機相對所述前手柄本體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并帶動傳動機構運動以使所述觸發(fā)桿的觸發(fā)端向著所述開關方向轉動,握持所述后扳機以使所述觸發(fā)桿向著所述開關移動,同時握持所述前扳機和后扳機以使所述觸發(fā)桿觸發(fā)所述開關。
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安裝腔壁上設有第一安裝槽,所述前扳機包括第一握持部,且所述第一握持部上設有在所述第一安裝槽內滑動的第一凸起,握持第一握持部時,所述第一凸起在所述第一安裝槽內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
更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前扳機還包括位于第一握持部左右兩側的第二握持部,所述第二握持部上設有第二凸起,所述安裝腔壁上設有與所述第二凸起配合的第二安裝槽,握持第二握持部時,所述第二凸起沿著所述第二安裝槽的槽壁斜向上滑動。
更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安裝槽和所述第二安裝槽為倒三角形的安裝槽。
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前扳機上設有第三安裝槽,所述安裝腔壁上設有限定在所述第三安裝槽內的第三凸起,初始狀態(tài)時,所述第三凸起位于所述第三安裝槽的頂角處,握持所述前扳機以使所述第三安裝槽相對所述第三凸起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
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傳動機構包括連接件和轉動連接在殼體上的中間轉桿,所述中間轉桿的前端與所述前扳機連接,所述中間轉桿的后端與所述連接件轉動連接,所述觸發(fā)桿與所述連接件轉動連接。
更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前扳機還包括螺桿,所述螺桿與所述中間轉桿的前端連接,所述前扳機帶動所述螺桿上下運動以使所述中間轉桿轉動。
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前扳機與所述安裝腔壁之間還安裝有用于驅動所述前扳機復位的第一彈性件。
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殼體與所述前手柄可拆連接。
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后扳機與所述后手柄之間還安裝有用于驅動所述后扳機復位的第二彈性件。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修枝剪的前扳機滑動安裝在前手柄的安裝腔內,后扳機上轉動連接有觸發(fā)桿,前扳機與觸發(fā)桿之間連接有傳動機構,握持前扳機時,前扳機相對前手柄本體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并帶動傳動機構運動以使觸發(fā)桿的觸發(fā)端向著開關方向轉動,握持后扳機以使觸發(fā)桿向著開關移動,同時握持前扳機和后扳機以使觸發(fā)桿觸發(fā)開關。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中的前扳機的滑動直接帶動傳動機構運動,無需通過設置其他滑動件帶動傳動機構運動,由此簡化了修枝剪的整體結構,此外,還使得前手柄的拆裝更加簡單方便。
前扳機與安裝腔壁之間還安裝有用于驅動前扳機復位的第一彈性件。如此設計,可在外力消失后,使前扳機快速復位。
殼體與前手柄可拆連接。如此設計,便于后期的拆卸,減少包裝體積,提高裝箱量。
后扳機與后手柄之間還安裝有用于驅動后扳機復位的第二彈性件。如此設計,可在外力消失后,使后扳機快速復位。
本實用新型的這些特點和優(yōu)點將會在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附圖中詳細的揭露。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實施例中修枝剪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實施例中后手柄、傳動機構和前手柄的爆炸分解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實施例中前手柄剖去第二手柄殼且前扳機處于初始狀態(tài)的主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實施例中握持前扳機左側第二操作部時前扳機的位置狀態(tài)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實施例中握持前扳機第一操作部時前扳機的位置狀態(tài)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實施例中握持前扳機右側第二操作部時前扳機的位置狀態(tài)圖;
圖7為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實施例中前手柄與殼體的裝配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進行解釋和說明,但下述實施例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并非全部?;趯嵤┓绞街械膶嵤├绢I域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參照圖1至2所示,本實施例中的修枝剪包括殼體1和用于切割的刀片組件4,刀片組件4安裝在殼體1的前端,殼體1內設有電機2、齒輪傳動機構3和開關5,開關5用于控制電機2的開閉,電機2通過齒輪傳動機構3驅動刀片組件4工作。殼體1上還設有后手柄6和前手柄7,用戶同時握持后手柄6和前手柄7時可觸發(fā)開關5,此時電機2驅動刀片組件4工作,當用戶松開后手柄6和/或前手柄7時,開關5關閉電機2,此時刀片組件4停止工作。本實用新型中的后手柄6優(yōu)選與殼體1一體成型。為了方便下文描述,本實施例中將前手柄7所在的一端定義為前端,將后手柄6所在的一端定義為后端。對于修枝剪的具體結構及其工作原理已屬本領域公知,本實施例不再對其詳述,參照現有常規(guī)的修枝剪即可。
后手柄6上設有后扳機61,后扳機61的后端通過轉軸轉動連接在后手柄6上,后扳機61與后手柄6之間還連接有第二彈性件63,第二彈性件63可為彈簧、彈片等,后扳機61的前端轉動連接有觸發(fā)桿62,當用戶握持后扳機61時,后扳機61的前端繞著后扳機6后端轉動,并帶動觸發(fā)桿62向著靠近開關5的方向移動,此時觸發(fā)桿62的觸發(fā)端不會接觸開關5的觸點。當外力消失后,第二彈性件63驅動后扳機61快速復位,此時后扳機61的前端繞著后扳機6后端轉動,并帶動觸發(fā)桿62向著遠離開關5的方向移動。
前手柄7包括前手柄本體和前扳機73,前手柄本體包括第一手柄殼71和第二手柄殼72,第一手柄殼71和第二手柄殼72通過螺釘連接扣合形成用于安裝前扳機73的安裝腔,前扳機73滑動安裝在安裝腔內,前扳機73與觸發(fā)桿62之間連接有傳動機構8,傳動機構8包括連接件81和中間轉桿82,連接件81可為連桿、鋼絲拉繩或鋼絲拉鎖等,當連接件81采用連桿時,連桿的后端與觸發(fā)桿62的前端轉動連接,連桿的前端與中間轉桿82的后端轉動連接,中間轉桿82的前端與前扳機73連接,中間轉桿82通過轉軸轉動連接在殼體1上。當然,在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實施例中如果連接件采用鋼絲拉繩,則鋼絲拉繩柔性連接在觸發(fā)桿與中間轉桿之間;如果采用鋼絲拉鎖,則鋼絲拉鎖的兩端轉動連接在觸發(fā)桿與中間轉桿之間。
握持前扳機73時,前扳機73相對前手柄本體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并帶動中間轉桿82的前端向上轉動,此時中間轉桿82的后端拉動連接件81向下運動并帶動觸發(fā)桿62的前端向下轉動,觸發(fā)桿62的觸發(fā)端向上轉動,但是此時觸發(fā)桿62的觸發(fā)端與開關5的觸點之間還存在一定距離,并且不能觸發(fā)開關5,但是在此同時握持后扳機61,則后扳機61的前端帶動觸發(fā)桿62向著開關5移動,此時觸發(fā)桿62的觸發(fā)端觸發(fā)開關5的觸點。當用戶松開后扳機61和/或前扳機73時,開關5關閉電機2,此時刀片組件4停止工作。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中的前扳機73的滑動可直接帶動傳動機構8運動,無需通過設置其他滑動件帶動傳動機構8運動,由此簡化了修枝剪的整體結構,此外,還使得前手柄7的拆裝更加簡單方便。
如圖2至3所示,安裝腔壁上設有第一安裝槽710,具體是指第一手柄殼71和第二手柄殼72上對應設置有大小相同的第一安裝槽710,前扳機73包括第一握持部730,且第一握持部730的前后兩側設有在第一安裝槽710內滑動的第一凸起731。此外,前扳機73還包括位于第一握持部730左右兩側的第二握持部733,第二握持部733的前后兩側設有第二凸起732,第一手柄殼71和第二手柄殼72上對應設置有大小相同的第二安裝槽711,第二凸起732滑動安裝在第二安裝槽711內。第一安裝槽710和第二安裝槽711均為大小相同的倒三角形安裝槽,前扳機73處于初始狀態(tài)時,第一凸起731位于第一安裝槽710的底部,第二凸起732位于第二安裝槽711的底部。
為了在外力消失后,前扳機73能夠快速復位到初始位置,本實施例中的前扳機73與安裝腔壁之間還安裝有第一彈性件75,具體是指前扳機73的頂端和兩側分別與第一手柄殼71的側壁之間連接有上述第一彈性件75,第一彈性件75可為彈簧、彈片等,第一彈性件75用于在外力消失后驅動前扳機73回到初始位置。當然,本領域技術人員很容易想到第一彈性件還可安裝在前扳機與第二手柄殼之間,其也能達到本實用新型的基本效果,在此不再詳述。
如圖4所示,當用戶握持左側的第二握持部733時,左右兩側的第二凸起732沿著第二安裝槽711的左槽壁斜向上滑動并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第一凸起731沿著第一安裝槽710的左槽壁斜向上滑動并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由此使得前扳機73相對前手柄本體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L1。
如圖5所示,當用戶握持第一握持部730時,左右兩側的第二凸起732在第二安裝槽711內向上滑動,第一凸起731在第一安裝槽710內向上滑動,使得前扳機73相對前手柄本體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L2。
如圖6所示,當用戶握持右側的第二握持部733時,左右兩側的第二凸起732沿著第二安裝槽711的右槽壁斜向上滑動并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第一凸起731沿著第一安裝槽710的右槽壁斜向上滑動并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由此使得前扳機73相對前手柄本體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L3。
上述滑動位移L1=L2=L3,且L1=L2=L3的最小值為3mm,以此保證觸發(fā)桿62的觸發(fā)端能夠觸發(fā)開關5。為了進一步提升用戶的使用舒適度,本實用新型中的倒三角形安裝槽的左槽壁與右槽壁長度相等,且三個第一彈性件75的彈力相同。當然,本領域技術人員還可將第一安裝槽和第二安裝槽設計成菱形安裝槽或扇形安裝槽,只要保證安裝槽的左槽壁由前手柄的底部向著頂部且由右向左傾斜、右槽壁由前手柄的底部向著頂部且由左向右傾斜、安裝槽具有限至前扳機向上運動位移量的頂壁即可,其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本實用新型的前手柄7還包括螺桿74,螺桿74是旋合在前扳機73底部的螺母中,并隨前扳機73一起做上下運動,也就是可以產生沿著前手柄7中心對稱線X方向的位移,中間轉桿82的前端套裝在螺桿74上。
如圖1、圖4、圖5和圖6所示,用戶同時握持后扳機6和前扳機7時,由于前扳機73相對前手柄本體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因此前扳機73通過傳動機構8帶動觸發(fā)桿62的觸發(fā)端向上轉動,而此時后扳機61的前端也會帶動觸發(fā)桿62向著開關5的方向轉動,以此使觸發(fā)桿62的觸發(fā)端按壓開關5的觸點,打開電機2。當用戶松開后扳機62和/或前扳機73時,觸發(fā)桿62的觸發(fā)端向著遠離開關5的方向移動,此時電機2關閉。
當然,在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實施例中,前扳機還可采用其他的方式滑動安裝在前手柄上,例如,在前扳機上設置第三安裝槽,第三安裝槽設置在前扳機的左右兩側和上側,第三安裝槽為正三角形,在安裝腔壁上設有第三凸起,第三凸起限定在第三安裝槽內,前扳機處于初始位置時,第三凸起位于第三安裝槽的頂角處,握持前扳機以使第三安裝槽相對第三凸起產生向上的滑動位移。或者前扳機與前手柄之間采用滑塊與滑軌的方式安裝,以上兩種方案,也能達到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實施例的方案很容易明白,因此不再詳述。
如圖3和圖7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前手柄7通過螺釘9轉動連接在殼體1上,具體的,殼體1的兩側設有用于安裝前手柄7的定位槽10,定位槽10上設有定位孔11,螺釘9將前手柄7固定安裝在殼體1的定位孔11上,用戶拆卸時,只需將螺釘9拆卸下來即可將前手柄7從殼體1上拆卸下來,拆卸簡單方便,同時也減少了包裝體積,提高裝箱量。當然,在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實施例中,本領域技術人員還可將螺桿固定連接在殼體上,以實現前手柄與殼體的固定連接,此時定位孔為腰形孔,如此設計,也可達到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的技術效果,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本實施例很容易明白,因此不再詳述。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熟悉該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明白本實用新型包括但不限于附圖和上面具體實施方式中描述的內容。任何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功能和結構原理的修改都將包括在權利要求書的范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