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玉米加工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玉米粒輸送帶清洗機構。
背景技術:
玉米脫粒機,工作時,玉米由進料口喂入,玉米在高速旋轉的轉子與滾筒內受到撞擊,籽粒由篩孔分離出去,玉米芯從機器尾部排出,玉米絲、皮從風口排出。進料口設在機器上蓋上部,玉米棒通過進料口進入脫粒室,在脫粒室內受到高速旋轉的轉子撞擊玉米粒脫落,通過篩孔分離出去,喂入口前下部有一塊擋板,防止脫落的玉米粒飛濺傷人。 該種機器,脫粒的效率由滾筒的長度和直徑而確定,用戶可根據(jù)自己的脫粒效率,合理選用此系列玉米脫粒機。轉子上的釘齒是易損件,應經(jīng)常檢查其磨損情況,當釘齒磨損四分之一時,可用電焊修復或更換新釘齒,如修復更換新釘齒時,必須全部修復或更換,以保證轉子的平衡。
玉米脫粒后,需要清洗,現(xiàn)有技術中都是在輸送后另外增加的工序,這樣整體工序流程長,且影響加工效率,另外增設的設備有很多地方與之前的設備相似,無形中增加了成本。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設計合理、操作方便、加工效率高且穩(wěn)定性好的玉米粒輸送帶清洗機。
本實用新型的玉米粒輸送帶清洗機,它包含機架、輸送帶本體、水管固定扣、水管、沖洗架、清洗頭、支架、伸縮擋板一、伸縮擋板二、頂部固定座;所述的輸送帶本體設置在機架上;所述的水管通過水管固定口固定在輸送帶本體的底部;所述的輸送帶本體的一側設有沖洗架;所述的沖洗架的頂部設有清洗頭;所述的清洗頭與總控制機構連接;所述的輸送帶本體的兩側均設有支架;所述的支架的頂部設有頂部固定座;所述的頂部固定座底部的兩側分別設有伸縮擋板一、伸縮擋板二。
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清洗頭與沖洗架之間通過萬向節(jié)連接。
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沖洗架與水管之間通過三通連接。
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伸縮擋板一、伸縮擋板二之間的距離可以調節(jié),便于控制沖洗的面積。
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支架為伸縮支架,便于操作時調節(jié)。
本實用新型操作時,通過輸送帶本體輸送玉米粒時,可選擇合適的段位將伸縮擋板一放下,用于攔截,攔截一部分后再將伸縮擋板二放下,這樣待沖洗的玉米粒在一個空間中,通過控制機構控制清洗頭的轉動對兩個伸縮擋板中的玉米粒進行清洗,清洗完畢后,收起兩個伸縮擋板,重新啟動輸送帶本體。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它結構設計合理,操作方便,靈活性好,可截斷式將玉米粒輸送在一個空間中進行沖洗加工,避免了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減少了玉米粒加工的整體程序,降低了成本,有利于提高加工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易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由下述的具體實施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
機架1、輸送帶本體2、水管固定扣3、水管4、沖洗架5、清洗頭6、支架7、伸縮擋板一8、伸縮擋板二9、頂部固定座10、萬向節(jié)11、三通12。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包含機架1、輸送帶本體2、水管固定扣3、水管4、沖洗架5、清洗頭6、支架7、伸縮擋板一8、伸縮擋板二9、頂部固定座10;所述的輸送帶本體2設置在機架1上;所述的水管4通過水管固定口3固定在輸送帶本體2的底部;所述的輸送帶本體2的一側設有沖洗架5;所述的沖洗架5的頂部設有清洗頭6;所述的清洗頭6與總控制機構連接;所述的輸送帶本體2的兩側均設有支架7;所述的支架7的頂部設有頂部固定座10;所述的頂部固定座10底部的兩側分別設有伸縮擋板一8、伸縮擋板二9。
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清洗頭6與沖洗架5之間通過萬向節(jié)11連接。
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沖洗架5與水管4之間通過三通12連接。
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伸縮擋板一8、伸縮擋板二9之間的距離可以調節(jié),便于控制沖洗的面積。
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支架7為伸縮支架,便于操作時調節(jié)。
本具體實施方式操作時,通過輸送帶本體2輸送玉米粒時,可選擇合適的段位將伸縮擋板一8放下,用于攔截,攔截一部分后再將伸縮擋板二9放下,這樣待沖洗的玉米粒在一個空間中,通過控制機構控制清洗頭6的轉動對兩個伸縮擋板中的玉米粒進行清洗,清洗完畢后,收起兩個伸縮擋板,重新啟動輸送帶本體2。
本具體實施方式結構設計合理,操作方便,靈活性好,可截斷式將玉米粒輸送在一個空間中進行沖洗加工,避免了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減少了玉米粒加工的整體程序,降低了成本,有利于提高加工效率。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